• 无障碍
  • 关怀版
  • 微信
    二维码.jpg
  • 登录/注册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7-05 15:37
来源: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抽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沼潭街道阿尔丁大街7号内蒙古科技大学和园一楼西餐厅;样品名称:油条;检验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54;

2、罚款50000元。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7月5日


相关文档:

字体

手机扫一扫

打印
保存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