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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0-30 09:51
来源: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分钟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被抽样单位:内蒙古包头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荫超市;被抽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林荫路19号;样品名称:姜;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对当事人不予立案。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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