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区始终坚持以机制建设为基础,以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百人以上建会企业为重点,紧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区共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51份,已建立工会组织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达80%以上,覆盖企业347家、职工19442人,其中: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4份,覆盖企业85家、职工317人;区域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份,覆盖企业16家、职工53人。连续两年获得包头市集体协商竞赛二等奖、包头市集体协商竞赛优秀组织奖,多个企业推送为全市集体协商典型企业,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建立长效机制,高位推动,形成合力
一是昆区坚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平安昆区建设的重要抓手,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绩效评估范畴,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工会工作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行职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意见》;实时调整充实昆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联席会议。为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创新工作思路,建立三方牵头开展常态化督导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机制。每年年初共同开展要约季部署会,向全区300余家百人以上企业发出要约,应约率达90%以上,五年来表彰集体协商优秀集体140余家,发放奖励100余万元。以约促签、以奖代补助推集体协商工作向纵深发展,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三是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聘请3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指导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民主管理、集体协商、职工福利待遇、劳动争议调解以及职工文化等工作,为全面推行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人力保障。
二、强化宣传,典型示范,凝聚协商共识
一是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深入开展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昆区集体协商优秀案例汇编》等制度手册5000套,提高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对开展行业性工资协商工作的认知度。
二是每年举办专题培训班,使广大工会工作者充分了解和掌握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程序、操作方法以及相关政策,在工作实践中增强本领,不断提高工作技巧。
三是推动基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规范上墙宣传,积极利用报纸、社区宣传栏、网络、公众平台等载体,以集体协商为内容,以活动为载体,进行多角度、多层次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分类指导,灵活操作,提升协商质量
一是通过行业协商扩大覆盖面。针对昆区普遍存在企业规模小、职工流动性大、工会组织力量薄弱、企业难以单独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现状,我们创新工作思路,在中小型企业比较集中的工业园区、物流、洗染、药店等,由区域或行业工会组织与行业协会或企业推选的代表,就工资分配问题进行协商。特别是在眼镜行业,在协商过程中,亨得利公司工会主席在协商过程中在“亮身份、亮职责”的“双亮”基础上增加“亮承诺”,承诺每年向职工提供公费旅游一次,年底发放红包一次,承诺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合同中。
二是通过分类要约提升规范性。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以上带下等方式,创新开展“单独要约”“分片要约”“以上带下”等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形成了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工会主动要约——企业行政应约——区总工会指导规范——人社局全面主导”的工作链。
三是通过创新机制提升实效性。近年来,受国内经济下行的影响,钢铁行业市场低迷,包头市吉宇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产能下降,企业职工队伍不稳定,劳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产品销售遇到困难,面临资金回笼难和职工工资支付难双重困境。区总工会主动作为,组成集体合同专项指导组深入企业,指导企业工会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突出了职工最低标准和工资分配、支付办法、计时(计件)工资、增资幅度、社会保险、职工福利等协商内容,保证员工工资“稳中有涨”,让职工吃下了“定心丸”,也给企业注入了“强心剂”。
四、创新载体,建章立制,巩固协商成效
一是实现了工会阵地同步拓展。创新建会思路,整合资源手段,实现工会组织建设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相互促进,深入落实《包头市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9-2023)》,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助推我区新建独立基层工会组织160余个。
二是实现了制度创新不断深化。建立了职代会会前报告和会后备案制度,要求工资集体协议草案必须经职代会审议,落实职代会的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健全了激励约束机制,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企业争取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和谐劳动关系等荣誉称号的必备条件,实行“一票否决”。
三是实现了职工有序流动更加顺畅。通过开展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制订了行业企业的统一工资报酬标准,促进了职工自主择企,稳定了职工队伍。仅2023年,昆区行业、区域工会联合会吸纳返乡创业、就业人员5000余人,并引进生产企业高技能人才20人,创造了经济社会效益2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