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智慧昆都仑

智慧昆都仑

请用手机
扫码访问

无障碍浏览 适老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 营商环境 > 详情 返回上页
昆区:以“诺”代“证” 打造“信易+法律援助”应用场景品牌
发布日期:2024-10-15 09:02  发布单位:昆区政务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299   [字体: ]  打印保存 

司法公信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包头市昆区法律援助中心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将诚信建设融入法律援助工作的各个环节,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信易+法律援助”的应用场景品牌,推进“放管服”改革,用心用力办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努力推动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

立足“明”字亮制度,夯实诚信基础,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唯实唯先。包头市昆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动亮明身份、亮明标准、亮明承诺,做到制度公开、流程上墙,明确办理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流程、工作制度及申办材料,提高办事效率,确保程序公平公正,让办事群众享受明白服务。受理案件后公正合理指派,除当事人“点援”承办人员外,所有案件都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资质、专业特长等进行科学指派,最大限度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突出“严”字强标准,筑牢诚信根基,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稳扎稳打。包头市昆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导向,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要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做好受援人的接待告知、援助案件受理、审查等工作。引导法律援助律师诚信办案,严格落实受援人权利义务风险告知制度,按规定向受援人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和结果,保障受援人知情权。规范公开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强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通过旁听庭审、案卷评查、电话回访等方式科学综合评价案件,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着力“简”字优服务,积蓄诚信动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质提效。包头市昆区法律援助中心不断简化流程、降低门槛,落实“容缺受理”制度,针对缺少非关键材料的当事人先行开启受理程序,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请申请人做出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补齐,保障申请人案件能在第一时间进入诉讼程序。在受理当事人因经济困难申请的法律援助时,依法实行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主动告知承诺事项、核查方式、公开范围以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后果,实现你“承诺”,我“办理”,增强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便捷度。

聚焦“广”字重宣传,激发诚信活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走深走实。包头市昆区法律援助中心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结合诚信建设有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地开展法治宣传,为群众讲解法律援助受理范围、办事指南以及容缺办理、经济困难承诺告知等各项便民制度,并通过“法润昆都仑12348”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利用“红领法都嘟”“徐娜说法”等各类普法品牌,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营造人人知法守法、知信守信的良好局面。

2024年1-9月份,现有49名受援人办理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手续,获批法律援助案件。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获得了受援人的一致好评。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告知承诺制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法援惠民生”活动的有效举措,也是助推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下一步,包头市昆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扩大法律援助在基层的覆盖面,为广大人民群众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