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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对包头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7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18 10:39  发布单位:昆区政府办督查室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2351   [字体: ]  打印保存 

刘后楼代表:

届人大次会议期间提出的第270号建议,关于拆除颐和山庄与前口子村隔墙的建议我区负责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针对拆除颐和山庄与前口子村隔墙,桃源道拓宽道路问题。经昆北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现场了解,桃源道是天龙生态园、颐和山庄、碧桂园小区进出的唯一道路,现该路的产权所属天龙公司,复兴大街与桃源道交叉口向北延伸200米西侧一处围墙系天龙公司所建,故产权所属天龙公司。墙体西侧是前口子村个人承包用地现为住宅。

经我区昆北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多次与天龙公司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对接,天龙公司经上报请示天龙总公司相关情况,总公司回复同意对该处围墙进行拆除,但后期出现的用地产权纠纷概不负责。昆北街道前口子村村委与前口子村个人承包用地的村民对接,村民认为围墙能够区分天龙公司与前口子村土地所属范围,同时拆除围墙并拓宽公路存在侵害村民个人利益,因此村民表示不同意拆除围墙、拓宽公路。

下一步,我区将根据拆除颐和山庄与前口子村隔墙的建议,由昆北办事处就拆除围墙的问题与前口子村村委和村民继续进行协商,待协商同意完成征拆后,昆区住建局按照规划进行道路建设。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20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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