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清代表: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您提出的第B023号建议,关于“关于修缮海威小区陈旧设施的建议”由我区负责主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 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3〕26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对象重点为2000年底前建成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2000年底后建成小区纳入改造计划的,建成年限不得晚于2005年底。海威小区于2008年建成,故不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
因未达到老旧小区年限,下一步我区将结合实际情况,对于未达到维修年限的老旧小区,协调物业公司对于小区内重大破损路面和陈旧的设施进行维护修缮,确保居民出行不受限,同时要求相关单位密切关注已达到维修年限的小区及时上报,我区将积极匹配相关资金,根据批复内容予以实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3]26号)要求,我区将继续全面提升昆区城镇老旧小区和社区居住环境、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社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