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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464号提案的答复
马妮、李轶、谢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老旧散居楼栋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由我区负责分办,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昆区现有351个住宅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260个,物业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甲乙双方约定,包头市未出台对应物业服务标准的物业收费标准。在260个实行专业化住宅小区中,一级服务标准的住宅小区20个,市场平均价为1.9元/㎡/月,例如华发新城、恒大名都;二级服务标准的住宅小区54个,市场平均价为1.8元/㎡/月,例如保利拉菲公馆、都市豪庭;三级服务标准的住宅小区167个,市场平均价1元/㎡/月,例如凯新华庭、军官小区;标准物业服务标准的住宅小区14个,市场平均价为0.6元/㎡/月。未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91个,其中社区代管73个,卫生费在60元/户/年至120元/户/年;业主自治8个,产权单位自管10个。
二、采取措施
我区重新调整划分单体独栋住宅建筑,针对辖区单体独栋住宅楼较多且分散,物业企业进驻意愿弱的现象,已于2023年底组织相关部门与各街镇进行走访对接,对无物业管理的单体独栋物业区域进行重新调整和划分,调整后的住宅小区为351个。同时,要求对重新合并后的物业区域组建或补选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便引进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取得成果
以我区前进街道办事处为例,前进街道办事处单体独栋较多,原有62个住宅小区,多数为居委会代管,由社区工作人员收取卫生费和垃圾清运费,处理各类物业管理问题,极大增加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精力,管理成效甚微。该街道物业区域重新合并调整后住宅小区数量为45个,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率从原来的70%上升至89%,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与引进的新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虽然有的物业企业只提供卫生清洁和垃圾清运服务,但明显较居委会代管时的服务质量有所提高,并且街镇社区对物业企业提出补充协议,要求在遇重大任务或紧急事件时,物业企业必须服从街道社区的统一安排,提供无偿额外服务。
四、举一反三
2025年,为解决昆区辖区内自管小区无物业管理的问题,我区计划实施物业管理提档升级项目,由区属国有企业注册成立国有物业公司,对已经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但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国有物业公司进行物业服务管理,本年度计划接管10—15个小区,整体提升小区品质。截至目前,已完成相关无物业管理小区摸排工作,现阶段按照国企混改要求正在组织第三方对明德物业、福强股份进行尽调、评估等前期工作,综合考量合作可行性。通过实地勘察、民意调查等形式,确定各无物业小区的物业服务方案,主要包括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等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推进项目实施,并与业委会或物管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全面提升我区的物业覆盖率。
签 发 人:吴沈默
承办部门:昆区住建局
承 办 人:于洪
联系电话:0472-2143004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