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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路内路侧停车泊位收费管理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9-01 11:06  发布单位:昆区城管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301   [字体: ]  打印保存 

昆都仑区路内路侧停车泊位收费管理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加强全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有效解决城市道路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保障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方便市民出行,同时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探索城区重点区域路内路侧停车收费管理模式,结合停车设施供需矛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市场运作、协调发展”的原则,采取“划定泊位、分步实施、有偿使用”的方式开展路内路侧停车泊位收费管理试点工作,重点挖掘交通密集和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区域停车泊位资源,积极探索路内路侧停车泊位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模式,逐步建立具备价格调节机制的路内路侧收费管理体系,进一步理顺停车管理体制,推动相关部门齐抓共管,提升城区停车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促进车辆规范有序停放,改善城区交通状况。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组织压实责任

路内路侧停车泊位收费管理试点工作在规范静态停车秩序的同时,也是盘活市政公共资源和探索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大胆尝试。为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采取政府统筹组织、执法局具体负责、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方式实施各相关部门须明确分工,高效协作,协同推进。

(二)尊重民意,平稳推进

路内路侧停车泊位收费管理试点工作应公开透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安全畅通”底线,全力满足临时停车需要,缓解市民停车压力

(三)疏堵结合,标本兼治

在提升试点区域停车管理的同时,加大对试点实施区域及周边道路违停行为的整治力度,确保停车整齐、道路畅通。

(四)设施优先,精准施划。

按照《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要求道路停车位划定需严格避让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如路灯、消防栓、垃圾箱、盲道、行道树等),以避免影响市政公用设施的完整和正常使用。

三、实施步骤

结合城区实际情况,拟采取政府授权区执法局为实施单位、由区执法局牵头实施公开招标、中标企业建设运营的方式进行。试点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一期试点阶段

经现场勘查并结合实际情况,一期试点选择权属清晰、争议少、交通流量大、停车现状亟须治理的7处重点区域,预计路侧停车泊位共1481,具体点位如下:

 

1.苏宁广场:位于苏宁广场东门对面(联通门口)、北侧二十九中门口对面路侧,预计路侧停车泊位49个。

2.国际金融中心:位于市府东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南,国际金融中心北侧,预计路侧停车泊位258个。

3.少先路(林荫路至鞍山道)段:位于少先路林荫路至鞍山道之间,南侧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之间的隔离带,预计路侧停车泊位50个。

4.包头乐园:位于包头乐园东、西、南、北四个方向路侧(不含各底商门前已有停车位),预计路侧停车泊位600个。

5.三十五中西墙外:位于林荫路(团结大街-青年路)路东,预计路侧停车泊位41个。

6.明日星城.知惠苑小区北门:位于团结大街路南,南排道以西、三八路以东区域,明日星城.知惠苑北门附近(含此区域最东侧福清渔港海鲜餐厅门口停车区域),预计路侧停车泊位303个。

7.新星壹品.翠庭园小区南门:位于团结大街路北,阿尔丁大街以西,新星壹品.翠庭园小区南门,预计路侧停车泊位180个。

(二)二期试点阶段

根据一期试点推进情况,总结经验和不足,结合实际情况,继续在以下范围内拟建成智慧泊位6628,其中路侧点位19个,停车泊位约2956个;路内点位6个,停车泊位约1952个;机关事业单位院内停车场点位5个,停车泊位约1720个

1.路侧点位

1)锡华世纪广场和锡华道约300个;

2)国贸大厦北侧和东侧约100个;

3)恒隆公馆北侧(财富中心写字楼-民族西路)约300个;

4)希望广场周围约118个;

5)八一公园北门、南墙外和西墙外约100个;

6)包钢医院南门外红岩道约150个;

7)包头市少年宫、包头市图书馆停车场约520个;

8)一附院(北墙外,东侧口腔医院门口)约39个;

9)海德电脑城周边约120个;

10)钢院学府西门附近学府道(乌兰道-青年路)和前进道(学府道-林荫路)约200个;

11)青年路(民族西路-林荫路)200个;

12)苏雅拉游园北侧约75个;

13)党建公园北侧约111个;

14)阿尔丁广场周边约175个;

15)啤酒公园南门停车场约28个;

16)莫尼公园西墙外40个;

17)莫尼公园北门停车场60个;

18)鹿城阅立方书店停车场20个;

19)滨江国际4期南门停车场和保利香槟湾公寓楼北门停车场约300个。

2.路内点位

1)滨河东路和昆河东路(滨河东路、昆河东路全段两侧,非机动车道可划线区域。重点路段涉及米兰春天、昆河一号、滨江国际、保利香槟花园、东亚香缇丽舍等多个住宅小区周边的路段)约1000个;

2)乌兰道商业步行街(乌兰道商业步行街,林荫路以西、白云路以东,南北两侧划线停车位)约152个;

3)文景道(稀土大街以北,校园路以南,文景道两侧,在非机动车道上划线停车位,属吾悦商圈)约100个;

4)嘉业道(和平新苑东门至科大西门,嘉业道两侧非机动车道上划线停车位)约300个;

5)丰盈道(稀土大街以北,校园路以南,丰盈道两侧,在非机动车道上划线停车位,属吾悦商圈)约200个;

6)吾悦广场西侧(文景道在稀土大街以南、吾悦广场西侧路段,两侧非机动车道上划线停车位)约200个。

3.机关事业单位院内停车场

1)区政府大院内停车场610个车位(非工作时间);

2)区政务服务中心院内停车场495个车位;

3)昆北街道办事处门前停车场280个车位;

4)区市场监管局院内停车场35个车位;

5)区全民健身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停车场300个车位。

(三)远期实施阶段

根据一期、二期实施情况和协调情况,可将阿尔丁大街、民族西路、民族东路、青年路(民族西路-林荫路段)、友谊大街、黄河大街等市管道路的非机动车道路内停车位和路侧停车位逐步协调纳入收费管理范围内,上述道路停车位预计5000个以上。

四、路内路侧停车泊位收费试点管理办法

(一)停车计时时段

分区域执行不同政策:分区域设置计时时段,大多数区域收费停车时段为8:00至21:00,个别区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府大院为下班后和节假日全段时间。

(二)停车收费区域

试点区域内路内路侧全段。

(三)泊位停车许可范围

车辆停车泊位只允许小型客车6米以内微型、轻型货车停放,其他车辆不得停放。

(四)收费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包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包发改价费字2022〕398号文件规定,按照“中心城区高于外围、非住宅区高于住宅区、路内高于路外、干道高于支路、白天高于夜间、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大型车高于小型车”的原则,充分发挥价格调节与道路资源稀缺性相匹配作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收费价格标准。

(五)车辆停放规定

1.路侧规划泊车位需经区执法局备案,不按序停放车辆、私设地锁等行为,区执法局协同交管部门进行查处

2.路内规划泊车位需经交管部门备案,不按序停放车辆、私设地锁等行为,交管部门进行查处

3.路内路侧收费停车泊位管理区域停放机动车的,停车人应当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按照划定的车位及方向停车入位,规定交纳停车管理费。

4.严禁在车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违禁物品。

(六)停车泊位的设置及设施保护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销道路停车泊位,不得损坏或擅自拆除道路停车设施,不得妨碍道路停车泊位的停车功能。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我路内路侧停车泊位管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各保障单位具体分工如下:

(一)区执法局

负责全区路内路侧停车泊位收费管理试点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调度、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前期试点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评估工作;负责中期试点工作的公开招标和签订协议工作;负责后期路侧试点备案和对中标企业运营行为及履约情况的监管工作。负责联合区交管部门做好路侧违停车辆的劝导和处罚工作。

(二)区交管大队

负责协同区执法局做好试点区域及周边道路动静态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做好路内违停车辆的劝导和处罚。负责路内试点的规划、备案和监管等工作。指导运营企业科学设置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建立统一的路内机动车停车标志、标识、划线;根据道路条件、交通流量、停车需求变化等情形,结合社会公众意见,调整和管理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

(三)区发改委

按照“中心城区高于外围、非住宅区高于住宅区、路内高于路外、干道高于支路、白天高于夜间、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大型车高于小型车”的原则,根据不同等级区域路内路侧停车需求,确定分区分时、具备价格调节机制的差别化阶梯型路内路侧停车收费体系。

(四)区财政局

负责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收缴工作,并足额纳入政府非税收缴管理。负责试点停车泊位有偿使用、收入收缴、资金管理、票据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依法查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

(五)区自然资源局

负责协助运营企业核查泊位土地性质和用地权属

(六)区住建局

负责协助运营企业解决绿地内停车泊位试点的土地使用问题。

(七)区市场监管局

负责试点停车泊位收费价格监管及其他相关执法工作

(八)区委宣传部

负责协调媒体对我市路内路侧停车泊位收费管理试点政策和相关工作的宣传。

(九)区委网信办

对路内路侧停车收费试点网上信息进行全天候监测,对于发现负面舆情研判风险等级、通知属地和相关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路内路侧收费试点重大网络舆情进行处置。

(十)区政数局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及时上传有关试点规划建设、停车管理与收费等12345热线知识内容,确保知识内容完整、表述规范,覆盖群众咨询热点和常见诉求。通过话务员前端引用知识进行直办解答,降低工单转派率,提升诉求响应率和服务质量。

(十一)各街镇办事处

负责对试点周边街道社区加强宣传,取得群众支持。昆河镇、昆北街道办事处按照《昆都仑区城镇机动车公共收费停车场备案办法》辖区内试点停车泊位进行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备案时限、程序;加强对试点停车的日常执法工作,保持良好的机动车停车秩序;对试点范围内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停车设施设备等日常运营开展动态监督工作。

(十二)中标企业

负责路内路侧停车收费管理试点工作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充分吸纳智能停车收费等先进的技术模式、管理模式开展工作。接受监管部门监督,依法缴纳市政资源有偿使用费用,设置宣传引导期,做好试点宣传工作。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开设专席做好12345投诉应诉工作,保障试点工作平稳推进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立足城市管理升级、出行便利保障、社会和谐构建的高度,认清试点工作的紧迫需求与核心价值,严格对标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停车难实情,迅速行动,合力落实路内路侧停车收费管理试点工作各项工作部署。

(二)多方协同,高效落实。

路侧路内停车收费试点管理工作涉及城管、交管、发改、住建、市场等多个部门,需建立高效联动机制。各成员单位应主动协同、明确分工、发挥专长、周密安排,确保各项职责不折不扣按时完成。

(三)强化宣传,引导共识。

各部门、单位要积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发布政策解读内容,使市民清晰了解收费标准、收费时段、管理规范等关键信息,增进市民对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展文明停车宣传活动,倡导市民遵守停车秩序,提升市民文明停车意识,营造文明停车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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