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都仑区 2023 年幼儿园
招生方案
为切实做好昆都仑区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根据《包头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3〕1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区为主,属地管理”原则
昆都仑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区实际,优化配置辖区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
(二)坚持“公益普惠”原则
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强化责任与服务意识,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每一个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
(四)坚持招生入园服务“一网通办”原则
招生入园服务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反馈,“减流程、减证明、减时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招生对象
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按照“户籍优先、免试入园”原则,昆区区属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实施网上阳光招生。包头市新时代幼儿园、包头市育才幼儿园因改、扩建的需要,2023年秋季停止招生。
1.公布招生方案。4月25日通过“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包头教育在线”和“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昆都仑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方案》。
2.网上预报名。凡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在5月8日8:30—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2023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 填报幼儿预报名信息。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点击“打印”功能后,所有填报信息不能修改。
3.资审、派位。5月14日—5月15日由幼儿监护人按照预报名表上显示的资审时间或幼儿园电话通知的时间,带领幼儿持预报名表、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到已预报名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如预报名幼儿资审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后幼儿园全部招收;如预报名幼儿资审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将在5月20日通过“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名单,5月25日—5月26日期间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4.公布录取结果。5月29日8:30—6月2日17:30通过“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结果”查询录取结果。
电脑派位成功或拟报名幼儿园通知录取的幼儿,于6月4日—6月5日上午8:30—17:30到幼儿园报名,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5.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名单。
区教育局将于6月3日通过“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名单。
凡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幼儿,6月7日由监护人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
非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在招生期间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选择昆区区属民办幼儿园报名,或者6月8日由监护人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区属公办幼儿园报名。
6.优待人员条件。
(1)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不需参加网报。幼儿监护人于5月8日—5月12日8:30—17:30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区教育局A座301室进行资审,经资审合格后安排入园。
(2)“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
(3)来包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区教育局办理。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
民办幼儿园实施自主招生,招生期间要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
(三)幼儿园托幼班招生
托幼班依据《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班额不超20人, 由幼儿园自主招生,招生期间要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鼓励微小幼儿园和社区办园点(幼儿中心)向0-3岁社区托幼照看服务转型,举办成非营利性或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四)特殊教育向学前阶段延伸
鼓励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招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具备办学条件的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实施学前教育。
四、招生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昆都仑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规范、有序开展。各幼儿园要健全制度,明确责任,通过家长会和园所微信平台等形式,积极宣传招生相关信息,增强服务意识,畅通咨询渠道,为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民办幼儿园招生事项和招生简章要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规范收费
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收费。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幼儿园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都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三)规范办园行为
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幼儿园班额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执行。坚决遏制过度逐利行为和小学化教育倾向,坚决治理无证办园行为。
(四)营造良好氛围
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公布联系电话,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咨询工作。纪检部门对招生资审和电脑派位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本方案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止,《昆都仑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方案政策解读》详见附件2,未尽事宜由昆都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招生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及时发布。
昆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咨询电话:
0472—5225118
0472—5225101
附件:
昆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5日
附件2: 《昆都仑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方案》政策解读 一、“户籍优先、免试入园”原则 解读:由于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昆都仑区属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幼儿园无法像中小学一样按街坊进行学区划分。“户籍优先”是指昆区户籍适龄幼儿优先报名;“免试入园”是指幼儿园不能采取考试、面试等方式录取幼儿。 二、实施阳光招生 解读:阳光招生指昆都仑区属公办幼儿园通过全市统一招生系统报名,相关信息及时公布,整个招生过程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纪检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违规招生。 三、网上预报名 解读:网上预报名指具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5月8日8:30—5月12日17:00期间在全市统一招生系统上填报幼儿预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流程: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2023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点击查看昆都仑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方案→点击“我同意”→进入“包头市幼儿园招生信息采集系统”→选择户籍所属旗县区,户口信息正确方可继续报名→填报相关信息,保存信息后→进入打印页面,网上预报名工作截止前,即5月12日17:00前务必点击“打印信息表”打印出纸质信息表,否则报名不成功。 特别提醒:请家长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一经点击“打印”功能,所有填报信息不能修改。 四、资审 解读:资审即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当“打印”功能启动后,打印招生登记表上会显示资审时间。幼儿监护人在5月14日—15日持预报名表、户口簿、房产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带幼儿到预报名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特别提醒:资审工作结束后,不需要电脑派位的幼儿园以电话或当面告知的形式通知监护人录取结果及报名须知。 五、适龄幼儿 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小班主要招收年满三周岁幼儿,超出或不及小班年龄段幼儿不在此招收范围内。“年满三周岁”指2023年幼儿园招生明确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需插班中班、大班的不在此次招生范围内,请家长自行到幼儿园咨询、报名。 六、完善学籍管理 包头市已启用“幼儿园学籍管理系统”,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 七、招生程序十个关键时间点及需要关注的媒体 解读: 1.4月25日在“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及“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昆都仑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方案》。 2.5月8日8:30—5月12日17:00幼儿监护人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进行公办幼儿园网上预报名,并打印预报名表。 3.5月14日—15日到预报名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查。 4.5月20日在“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需派位的公办幼儿园名单。 5.5月25日—26日电脑派位。 6.5月29日8:30—6月2日17:30幼儿监护人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查询参加派位的公办幼儿园幼儿录取结果。 7.6月3日在“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名单。 8.6月4日、5日8:30—17:30电脑派位成功或拟报名幼儿园通知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幼儿园报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9.6月7日昆区户籍电脑派位落空的幼儿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报名。 10.非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在招生期间由监护人选择昆区区属民办幼儿园报名,或者6月8日由监护人选择有空余学位的昆区区属公办幼儿园报名。 附件3: 关于昆都仑区属地企业办 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说明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在市、区两级政府的正确引导和大力支持下,逐步完善“市级统筹、以县为主、属地管理”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昆都仑区属地幼儿园办园模式多元化,有企业办园、教办园和民办园,已形成为幼儿和家长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根据包头市教育局《包头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3〕14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昆都仑区的实际情况,特对昆都仑区属地企业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做如下说明。 附件4: 包钢幼教处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包头市教育局《包头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3〕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包钢幼教处幼儿园招生工作,合理安排好适龄幼儿入园,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 包钢幼教处结合实际,统筹协调好各所幼儿园资源配置,按照昆区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并印发《包钢幼教处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二)坚持“公益普惠”的原则。 强化幼儿园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明确招生人数,科学合理安排班额及定员,根据招生人数提前做好规划。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规范入园招生工作流程,强化责任与服务意识,实施阳光招生,确保每一个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都能按时入园。 (四)坚持招生入园服务“一网通办”原则。 招生入园服务全程网上受理、网上反馈,“减流程、减证明、减时间”,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二、招生办法 (一)招生年龄: 1.幼儿园招收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的适龄幼儿。 2.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引进包钢幼教处举办的咿丫宝贝托育中心开设托幼班,招收1至3周岁幼儿。 (二)招生对象:首批招收符合条件的包钢职工子女,先报先入;第二批与市、区教育局同步面向社会开放进行网上招生,招收有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三)优待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享受优待政策 1.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 2.“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 3.来包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享受优待政策的适龄幼儿不参与网报,符合第1条的,请家长(法定监护人)于5月8日8:30-5月12日17:00,持相关证件到包钢幼教处203室进行办理,公示后安排入园;符合优待政策第2条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符合第3条的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企业属地教育部门办理。 三、招生程序 (一)准备期: 1.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办,园长为第一责任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按规定时间合理安排好招生期间的各项工作。 2.各幼儿园要根据幼教处下发的《包钢幼教处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和现有办园条件制定招生计划,明确招生办法,并上报幼教处进行审核,各园所招生计划由幼教处统一向市、区两级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报备。 3.4月25日包头市教育局在“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包钢幼教处”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布《包钢幼教处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各幼儿园要同步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布。 (二)招生期: 1.包钢职工子女批次招生: 4月各园所进行包钢职工子女批次招生。优先招收双包钢职工子女、再招收父母一方为包钢职工子女。包钢职工为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协同证明,按预报幼儿园要求为子女办理入园手续。其中,在包钢幼教处咿丫宝贝托育入学满一年的符合入园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按要求办理入园手续。 2.昆区户籍网络批次招生: (1)网上预报名:由监护人在5月8日8:30-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2023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填报幼儿预报名信息。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点击“打印”功能后,所有填报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2)资审: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5月14日—15日由其监护人持预报名表、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带幼儿到已预报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将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交幼儿园留存。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 (3)派位:若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幼儿将全部招收;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5月20日在“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包钢幼教处”微信公众号公布需要派位的包钢幼儿园名单,5月25日—26日昆区教育局将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工作。 (4)公布结果:5月29日8:30-6月2日17:30通过“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btjy.net)”点击“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结果”查询录取结果;其他不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在资审工作结束后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等形式告知监护人录取结果。 (5)6月3日“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包钢幼教处”微信公众号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包钢幼儿园名单。凡未被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入园。 (6)昆区户籍电脑派位落空的幼儿,6月7日由监护人自主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包钢幼儿园报名。 3.非昆区户籍适龄幼儿的招生: 非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6月8日由监护人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包钢幼儿园报名。 (三)录入期: 1.参加电脑派位成功或拟报名幼儿园通知已被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于6月5日、6日8:30-17:30到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2.经审查,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要严格按《幼教处幼儿入、退(转)园流程》办理新生录入相关手续,信息详实无误。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的视为自行放弃,不予保留学位。 3.正式报名需提交《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健康检查记录卡》、幼儿1寸照片2张,并领取幼儿入园体检表。 4.各幼儿园要运用“幼儿园学籍管理系统”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并于9—10月两个月完成幼儿园在园幼儿信息采集、汇总、审核、提交工作。 5.学期中有需要补录的各年龄段幼儿,必须符合招生条件;幼儿家长可到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提交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办理入园,同时做好入、退(转)园幼儿学籍管理工作。 四、招生工作要求 (一)幼教处招生办负责对各园所招生工作统筹安排、指导和监督;幼教处纪检监察部对招生过程实行全程监督和抽查指导;各园所招生办对招生工作全面负责,做好对家长、社会的招生宣传,同时为家长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幼儿因病无法坚持入园的应办理病假、休学等手续。在园幼儿无任何原因两个月未出勤的按自动退园处理,幼儿园按要求办理相关退园手续,重新入园时须重新报名。 (三)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试行)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2〕61号)规定的标准收费。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幼儿园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都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四)各幼儿园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维护公平公正和社会稳定,杜绝违规招生。凡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本方案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止,未尽事宜由包钢幼教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贯彻落实包头市教育局《包头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3〕1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处幼儿园招生工作,有效缓解幼儿入园难的问题,现就包钢幼教处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包钢职工优先、昆区户籍优先、先报先入、免试入园”原则 解读:由于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目前学前教育仍存在资源不足、公办民办并举、家长多样化需求等情况,因此幼儿园无法像中小学一样按街坊进行学区划分。这里所指的“包钢职工优先”是根据《包头市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中“企办幼儿园可优先招收本企业职工子女”进行制定,在对包钢职工子女进行第一批次招生后,如园所有空余学位将与昆区教育局同步实施网上招生;“昆区户籍优先”是指包钢幼教处所属园所都在昆区,优先招收本区户籍适龄幼儿;“先报先入”是指同等条件下招录按先报先录原则进行;“免试入园”是指幼儿园不能采取考试、面试等方式录取幼儿。 二、实施阳光招生 解读:阳光招生指包钢幼教处各幼儿园整个招生过程公开、透明,通过市、区两级教育网站或相关媒体全程公示,广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杜绝违规招生。 三、适龄幼儿 解读: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小班主要招收3-4岁幼儿,“年满三周岁”明确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四、资审 解读:1.资审即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当“打印”功能启动后,打印招生登记表上会显示资审时间。幼儿家长(法定监护人)在5月14日—15日持预报名表、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带幼儿到预报名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如预报名幼儿资审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后幼儿园将全部招收;如预报名幼儿资审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将由昆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 特别提醒:资审工作结束后,不需要派位的幼儿园以电话或当面告知的形式通知监护人录取结果及报名须知。 2.享受优待政策的资审说明。享受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不用参加网上报名。 解读: 符合优待政策第1条的幼儿,请家长(法定监护人)于5月8日8:30-5月12日17:00,持单位证明、工作证(军官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到包钢幼教处203室进行资审,公示无异议后安排入园。 五、规范收费、退费工作,做到公开透明 解读: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试行)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2〕61号)规定的标准收费。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幼儿园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都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六、完善学籍管理 解读:包钢幼教处各幼儿园已全面启用全市“幼儿园学籍管理系统”,被招录的幼儿家长请配合园所对幼儿信息进行学籍录入。 七、招生程序关键时间点及需要关注的媒体 1.4月25日 公布《包钢幼教处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工作方案解读》。 公布媒体:“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及“包钢幼教处”微信公众号。 2.5月8日 8:30-5月12日17:00 网上预报名工作。 网上预报名流程:登录“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2023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图片->阅读“报名须知”,点击查看昆都仑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方案->点击“我同意”->进入“包头市幼儿园招生信息采集系统”->选择户籍所属旗县区,户口信息正确方可继续报名->填报相关信息,保存信息->进入打印页面。网上预报名工作截止前,即5月12日下午17:00前,务必点击“打印信息表”并打印出纸质信息表,否则报名不成功。 特别提醒:请家长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每名幼儿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填报的幼儿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一经点击“打印”功能,将视为完成网上预报名,所有填报信息全部锁定,不能再做任何修改。 3.5月14日—15日 资审工作。 资审地点:已预报名的幼儿园。 4.5月20日 公布需要派位的包钢幼儿园名单。 公布媒体:“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包钢幼教处”微信公众号。 5.5月25日—26日 由昆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工作,请关注“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 6.5月29日 8:30—6月2日17:30 公布录取结果。 公布媒体:“蒙速办APP·包头教育”“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点击“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派位录取结果”图片,输入幼儿姓名及身份证号查询录取结果。 7.6月3日 公布有空余学位的包钢幼儿园名单。 公布媒体:“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包钢幼教处”微信公众号。 8.6月5日、6日 8:30—17:30 参加电脑派位成功或拟报名幼儿园通知已被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进行秋季新生幼儿报到工作。 报名地点:派位成功的幼儿园。 9.6月7日 昆区户籍电脑派位落空的幼儿,由监护人自主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包钢幼儿园报名。 八、非昆区户籍适龄幼儿报名 6月8日 非昆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选择有空余学位的包钢幼儿园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