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2-25 09:37
发布单位:昆区市场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85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保存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被抽样单位:昆区崇贞蔬菜店;抽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五四市场1-20号;样品名称:芹菜、姜;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