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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两节”期间防控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12-23 03:02  发布单位:昆区市场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18490   [字体: ]  打印保存 

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两节”期间防控百日攻坚工作方案

 

今冬明春是疫情防控关键节点,加之元旦、春节临近,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防控存在不确定性。为全面扎实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反弹,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平安的元旦、春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昆都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维护和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为根本目的,把疫情防控摆在当前最重要的位置,对照工作职责,找准市场监管工作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控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开展拉网式大排查,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战。

二、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调整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长:王金芬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曙景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宏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福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世秋  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员:

佟福年  办公室主任

樊瑞芳  政工股股长

   法制宣传股股长

   信用监管股股长  

王春旭  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价格监督股股长

王存海  市场规范、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股股长

王文斌  质量安全认证计量标准化监管股股长

苗云飞  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负责人

            餐饮服务监管股副股长

        庞星宇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

   知识产权保护监督股股长

陈汉迟  药品和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负责人

刘红蕾  阿尔丁大街市场监管所所长

任志忠  前进道市场监管所所长

杨云鹏  卜尔汉图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王晓宇  昆工路市场监管所所长

赵国强  昆北市场监管所所长

高汉青  团结大街市场监管所所长

   白云路市场监管所所长

袁子华  林荫路市场监管所所长

车顺良  少先路市场监管所所长

   沼潭市场监管所所长

郎立竞  市府东路市场监管所所长

姬二云  鞍山道市场监管所所长

程瑞昕  黄河西路市场监管所所长

   友谊大街市场监管所所长

   昆河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负责统筹协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飞担任,联络员苗云飞,电话:17604726639。办公室下设食品生产、流通监督检查组、餐饮服务监督检查组、药品和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组、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价格监督检查组、网络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组、宣传舆论组6个专项工作组。

三、工作部署

(一)食品生产、流通监督检查组:具体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内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行业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结合本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应对疫情的工作方案;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禁活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生产销售。(责任部门:各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餐饮服务监督检查组:具体负责餐饮领域内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经营者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应对疫情的工作方案;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禁活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生产销售;严厉打击餐饮加工过程中的相关违法行为。(责任部门:餐饮服务监督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药品和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组:具体负责对药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药械销售和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零售药店药品销售监测预警责任,做好“四类药品”实名购买登记及上报工作。(责任部门:药品和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价格监督检查组:具体负责保障市场供给和物价稳定,维护市场秩序,加强质量监控。(责任部门:各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五)网络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组:具体负责网络食品药品线上线下销售联合检查工作,严厉打击网络销售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市场规范、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管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六)舆论宣传组:负责全区疫情防控和疫情处置的宣传报道,负责宣传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责任部门:各业务股室、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20211213日至2022323,在全范围内开展为期百天疫情防控百日攻坚工作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1213日至20211215日)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进行疫情防控百日攻坚工作动员部署,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突出重点、迅速行动。要广泛宣传动员,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营造社会舆论氛围。

(二)百日攻坚阶段(20211216日至2022315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百日攻坚工作,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错峰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局领导要组织督查组对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的疫情防控百日攻坚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316日至2022323

认真总结本次疫情防控百日攻坚工作经验,分析防控重点难点问题,查找防控工作疏漏和薄弱环节,积极提出防控工作建议。

五、防控措施

(一)严把准入关口,确保食品安全及从业人员管控。一是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格落实“五区一库一柜”制度(入口消毒区和核酸检测区、待检查验区、卸货区和货物消毒区,进口冷链食品专用库和专用销售柜)和“一单一票一报备四证二报告”制度(“一单”即海关的报关单,“一票”即商品的进货票据,“一报备”即 由主办方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冷库进口冷链食品申报表》 ,“四证”即海关的消毒证明、海关的检验检疫证明、供货方的营业执照、供货方食品经营许可证,“两报告”即海关的商品核酸检测报告和包头市本级的商品核酸检测报告),全面开展进口冷链从业人员、环境“每周必检、逢进必检”工作。二是继续落实多点位核酸检测工作,严格落实六大冷库每周人员核酸检测工作,落实每周市场、超市、餐饮行业每周人员、食品、环境核酸检测工作。三是督促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店内人员务必每日测温、店内环境每日做好消杀工作,并做好记录,上岗必须陪戴口罩;进店顾客必须佩戴口罩、测温、扫行程码;对顾客使用过的购物车、储物柜严格落实“一客一消”制,并配有相应记录;严格落实收银台1米线制度,充分利用店内播音循环播报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员工疫苗接种人员明细台账,附已接种证明,无法接种人员需提供医学证明;四是在餐饮服务方面,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原则,对十桌以上聚餐要到辖区市场所报备。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日常管理,要严格就餐人员落实测体温、查验健康码、戴口罩、通风消毒、设立公共洗手消毒设施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加强餐饮服务单位从业人员体温监测;正确使用空调;严格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相关材料;禁止采购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活体动物;倡导公筷制、分餐制,制止餐饮浪费;外送的餐食须采用封签管理,外卖配送从业人员应符合健康和疫情防控要求等。

(二)加强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做好相关信息登记报告工作。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疫苗的监督管理。药店继续严格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药店必须张贴健康行程二维码,所有进店购药顾客必须扫码进入;提示进店购买药品的顾客佩戴口罩,安排专人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查;对购买感冒、退烧、止咳、抗病毒类4类药品的要实名登记购买人员姓名、住址、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药店从业人员每天营业前必须测量体温、按要求穿工作服、佩戴口罩,同时要做好经营场所消杀工作;从业人员要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未接种的人员要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各药店要保障好防疫物资的供应。

(三)加强网络食品药品质量监管,开展联防联控共同做好疫病防控工作。要积极与网信办、邮政管理、电信管理、交通卫生健康、农牧、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线上监测和线下联合监管工作。重点加强网上活禽、野生动物及其生鲜产品销售联合监测,运输环节联合查堵,储存销售环节联合检查等三项工作,严厉打击网络销售、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违法行为。

(四)加强价格市场监管,维护药械用品价格稳定。要重点关注涉及防控肺炎相关医疗用品、药品、食品的价格动态。严防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借机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扰乱市场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经营者的教育引导,加大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求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做好明码标价,落实好保供稳价措施。

(五)严格管理人员外出行。各主管行业"两节"期间,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倡导非必要不出市,确需离市的,必须报请本单位同意、登记,并留有人员外出登记台账。如外出人员返包后发现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或为中高风险地区确诊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应当立即与属地市场监督管理所上报,不得随意流动,等待区指挥部开展流调工作并集中隔离。

(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涉疫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强化案件线索的搜集、严判和调查, 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无法提供产品合法来源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生产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制售伪劣口罩、药械价格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力震慑违法分子。

五、防控工作要求

(一)强化值班制度,确保疫情防控信息畅通。局机关、市场所全面落实值班制度,要求代班领导、各股所长、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二)加强宣传报道,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要密切关注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加大正面宣传和科普宣传力度,对利用疫情跟风炒作各类谣言,及时辟谣以正视听。加强信息报送,及时报送本地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进展,如遇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上报昆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经营进口冷链食品、野生动物及活禽交易和哄抬防控肺炎消杀用品、蔬菜、肉食价格上涨等问题及时转办分流,并限时查办并反馈。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于每周五下午16时前,将本周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报各相关检查组,由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设的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

 

附件:1.《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管行业防控指导手册》

      2.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两节”期间疫情防控百日攻坚周报表

 

 

                     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13

 

 

 

 

附件1:

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主管行业防控指导手册

 

一、餐饮单位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接种疫苗方可上岗,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建立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台账;每日营业前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测温并登记造册,工作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级别以上口罩。准确掌握员工外出及流动信息,身体出现异常及时报告辖区市场监管所,由市场监管所推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及社区。

2.强化进店顾客佩戴口罩、“两码一温”查验。确定专人查看进店就餐顾客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级别以上口罩情况、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一旦发现体温异常或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情况,必须第一时间对人员进行管控,同时向所在市场监管所报告,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疫情防控指挥中心。设置排队“一米线”、公共洗手消毒设施。

3.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全程两针剂疫苗接种后满6个月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前往接种点进行加强针的接种。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服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级别以上口罩。

4.加强营业场所环境消杀。加强场所通风换气、清洗消毒、卫生清洁,做好每日2次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使用75%医用酒精或浓度为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并规范登记。

5.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禁止饲养、宰杀和经营野生动物。禁止采购野生动物和来源不明的活体动物。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行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向所在市场监督管理所提前报备,必须有“一单四证一码”(进口报关单、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入境核酸检测证明、包头市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蒙冷链”追溯码)。进口冷链食品要设专区专柜存放,进口冷链食品必须通过“蒙冷链”系统入库并录入溯源信息,数量(重量)必须与“蒙冷链”系统中的数据相一致,且记录齐全。

6.严格控制用餐人数。原则上每桌就餐人员控制在50%以内。顾客进店就餐,提倡采用分餐方式,实行公勺公筷。2021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期间举办5桌,每桌不超过5人的宴会,要提前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实行“双备案”制度,即落实5桌(25人)聚餐报备,对聚餐人员信息报备签订承诺书。

7.强化外卖餐食管理。外送的餐食倡导采用封签管理。

二、超市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超市及其对外租赁的商铺,应严格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营业面积、客流高峰时段等情况,合理设置顾客最大接待量,防止造成人员聚集。

2.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全程两针剂疫苗接种后满6个月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前往接种点进行加强针的接种。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工作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级别以上口罩,注意个人卫生。

3.对进入超市的顾客要求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级别以上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行程码、健康码,体温和行程码、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扫码结果为黄码、红码的情况,立即对其进行隔离,同时报送辖区市场所,市场所报送指挥部,设置“1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时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减少排队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4.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购物车筐等)要做好清洁消毒。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5.加强营业场所环境消杀。加强场所通风换气、清洗消毒、卫生清洁,做好每日2次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使用75%医用酒精或浓度为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并规范登记。

6.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昆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三、农集贸市场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市场内实行分区经营,确保市场内按照果蔬类、鲜肉类、禽蛋类、粮油类、水产品、熟食品和调味品等大类分区,并明确标识。

2.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全程两针剂疫苗接种后满6个月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前往接种点进行加强针的接种。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级别以上口罩和着工作服上岗。

    3.对进入市场的顾客要求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级别以上口罩,进行体温检和核验行程码、健康码,体温和行程码、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扫码结果为黄码、红码者的情况,要立即对其进行隔离,同时报送辖区市场所,市场所报送指挥部。购买商品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建议采购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4.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顶棚式或露天市场交易区应宽敞通风;室内市场在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或使用抽气扇加强空气流通。 加强地面、摊位等清洁消毒,市场每天结束经营活动后,应开展一次全面清洁消毒。

    5.加强公共卫生间卫生管理和内部清洁,应清除公厕周围露天堆放的杂物等垃圾。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6.加强垃圾的卫生管理,市场应设立规范的垃圾点,市场产生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每户配备加盖垃圾桶。地面无污水、无积水淤积物。

7.加强营业场所环境消杀。加强场所通风换气、清洗消毒、卫生清洁,做好每日2次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使用75%医用酒精或浓度为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并规范登记。

8.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昆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消毒。

四、药店

1.要求进店顾客严格按照戴口罩(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级别以上口罩)-测温-扫码(健康码和行程码)程序进行,无异常后,方可入店进行正常购药活动。发现体温异常或健康码显示黄码红码的情况,要立即对其进行隔离或管控,并向辖区市场所监管人员报告,由市场监管所推送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疾控中心及社区。

2.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全程两针剂疫苗接种后满6个月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前往接种点进行加强针的接种。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级别以上口罩和着工作服上岗。

3.加强营业场所环境消杀。加强场所通风换气、清洗消毒、卫生清洁,做好每日2次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使用75%医用酒精或浓度为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并规范登记。

4.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级别以上口罩并着装;每日对从业人员测量体温并进行登记。

5.从业人员要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未接种疫苗不得上岗,疫苗接种情况建立台账备查。

6.加强营业场所环境消杀。加强场所通风换气、清洗消毒、卫生清洁,做好每日2次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使用75%医用酒精或浓度为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并规范登记。

7.购买“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纸质留存备查),并通过“自治区零售药店常态化疫情监测预警系统”实时上传。

8.防控类药品、口罩、器械、消杀用品等供应充足。

五、第三方冷库

1.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健康培训。

2.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全程两针剂疫苗接种后满6个月的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前往接种点进行加强针的接种。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工作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级别以上口罩,注意个人卫生。

3.进口冷链货品搬运、销售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手套,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以上防护级别的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行程码、健康码,体温和行程码、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扫码结果为黄码、红码的情况,立即对其进行隔离,同时报送辖区市场所,市场所报送指挥部,设置“1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时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减少排队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4.从业人员要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未接种疫苗不得上岗,疫苗接种情况建立台账备查。

5.加强营业场所环境消杀。加强场所通风换气、清洗消毒、卫生清洁,做好每日2次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使用75%医用酒精或浓度为5000mg/L-10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并规范登记。

6.通过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昆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

 

 

 

 

 

 

 

 

 

 

 

 

 

 

 


附件2:

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两节”期间疫情防控百日攻坚周报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主管行业

检查户数

存在问题

立案数

移交数

出动人次

责改户数

备注

餐饮








超市







农贸市场







药店







冷库







合计







 

注:1.各市场所每周五下午1600前将本周工作数据填好后,微信报送至局食品股王佼处;

2.联系人:王佼    联系电话:15147140127(微信同号)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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