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抽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昆西农贸市场凉菜区C06号商铺昆都仑区闫平孝食品经销店;样品名称:绿豆芽;检验不合格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4-氯苯氧乙酸钠;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的规定,对该家店铺不予处罚。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