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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11-12 11:15  发布单位:昆区市场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271   [字体: ]  打印保存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被抽样单位:包头宏昌学校食堂;抽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和平村宏昌学校院内东南角;样品名称:碗;检验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作出当场处罚给予警告。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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