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智慧昆都仑

智慧昆都仑

请用手机
扫码访问

无障碍浏览 适老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 详情 返回上页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16:01  发布单位:昆区市场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1981   [字体: ]  打印保存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被抽样单位:包头市昆都仑区珍珍蔬菜店;抽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甲尔坝农贸市场蔬菜区2号;样品名称:姜、韭菜;检验不合格项目:噻虫胺、辛硫磷;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2日    


 
智能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