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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10-22 14:58  发布单位:昆区市场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112   [字体: ]  打印保存 

被抽样单位:昆都仑区周霞蔬菜水果店;


抽样单编号:DBJ25150200184230726;


抽样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沼潭街道林南5号街坊海德路1号;


样品名称:荔枝;


检验不合格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的可免予处罚,决定免于处罚。


 


 


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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