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教基〔2022〕13号)及《包头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包教发〔2024〕10号)要求,结合昆都仑区实际,特制定昆都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持续完善义务教育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秩序,加强入学工作管理,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以县为主”原则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和统筹安排原则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招收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1)昆都仑区户籍儿童;
(2)符合相关条件的非昆区户籍随迁子女;
(3)监护人已在昆区取得合法房产或具有昆区有效营业执照的青山区、东河区、九原区、高新区、石拐区户籍人员子女。
2.招生方式
(1)具有昆都仑区户籍的小学入学适龄儿童,依据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和户籍情况实行划片入学。钢三小昆北分校与青松小学、内科大实验小学与包师院实验小学,采取“多校划片加电脑派位”的招生方式(详见附件3)。
(2)非昆都仑区户籍随迁子女入学以随迁子女监护人的“居住证”为主要依据,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二)小学升初中招生办法
1.招生对象
招收具有昆都仑区户籍或昆都仑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的非昆区户籍随迁子女。
2.招生方式
(1)具有昆都仑区户籍的“小升初”学生,依据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和户籍情况实行划片升学。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与包四十三中、包三十五中文景分校与包头师范学院实验中学,采取“多校划片加电脑派位”的招生方式(详见附件3)。
(2)非昆都仑区户籍随迁子女升学以随迁子女监护人的“居住证”为主要依据,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排升学。
(三)关爱特殊儿童少年
1.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积极推进融合教育。对于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残疾程度较轻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孤儿、贫困家庭适龄子女按时入学,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爱。
2.包头市团结大街第三小学培智班、包头市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学校的办学条件、特点和规模,由学校招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上报昆都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录取。
(四)落实优待政策
1.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移民管理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移民管理人员子女;
2.对昆都仑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优待条件的人员子女,由昆都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政策和程序审核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包头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学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包头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
4.来昆都仑区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子女入学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交昆都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
优待人员资格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五)规范民办学校招生
昆都仑区属地内的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全部纳入昆都仑区统一管理。
四、招生程序
符合在昆都仑区入学或升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以下招生程序方可入学或升学:
(一)信息采集;
(二)资格审核;
(三)统一录取;
(四)阳光分班;
(五)录取结果查询;
(六)按照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未完成以上招生程序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在昆都仑区入学或升学。
(一)信息采集
凡符合采集对象要求且拟在昆都仑区入学、升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须于2024年4月10日9:00至2024年4月23日17:00期间,登录“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蒙速办 APP·包头教育”,根据相关说明与提示完成网上信息采集。
(二)资格审核
符合昆都仑区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预报名后生成的信息采集表规定的时间及所需的证件,由监护人陪同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符合昆都仑区“小升初”条件的昆区学籍小学毕业生,按照毕业学校通知的时间进行资格审核;参加“社会报名”小学毕业生,按照《昆都仑区关于2024年小学升初中非昆区学籍学生报名(社会报名)的通知》(附件4)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视为放弃在昆都仑区入学或升学的权利,不予安排学位。
(三)统一录取
昆都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完成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的情况,通过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电脑派位、统筹安排等方式统一进行录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双胞胎、多胞胎可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进行捆绑派位。
(四)阳光分班
昆都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和实际入学人数及相关班额规定,合理确定各学校班级数。各学校根据班级数,在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分班前,确定起始年级的班主任,并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配备任课教师,并在校内公示班主任与任课教师组合名单(以英文字母编组),同时上报招生工作办公室。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家长、教师、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监督下,由家长代表或教师代表现场操作计算机分班软件,对全体新生按照男女性别合理搭配进行随机编班。分班过程全程录像,编班结果现场打印成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由学校、昆都仑区教育局分别持有,各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学校组织班主任抽签完成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与班级的对应工作,匹配结果现场公布、校内公示。
(五)录取结果查询
学生及家长于8月26日登陆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 ,凭身份证号查询录取结果。
(六)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
五、相关规定
(一)关于划片招生的相关规定
(1)小学入学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有昆都仑区户籍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且房主户主统一;“小升初”适龄少年的法定监护人须同时具有昆都仑区户籍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主户主统一,且具有昆区学籍。
(2)房产性质为普通住宅(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楼盘、非普通住宅不划分片区)。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户籍迁入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前,且实际居住三年以上。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由昆都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
1.无特殊理由拒绝提供相关证件者;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户籍迁入时间不符合规定的;
3.户主和房屋所有权人非升学对象的法定监护人、人户分离的;
4.房屋所有权为共同共有的(夫妻共有的除外);
5.房产性质不是普通住宅的;
6.具有昆区学籍的非昆都仑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7.参加社会报名的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工作中的房产和户籍等信息,以区教育局审核认定并经家长签字的结果为准,一经认定,不得更改。
(四)家长(监护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准确、真实、完整的入学或升学儿童少年信息。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注册时基本信息和个人资料填写错误、内容不全等原因造成适龄儿童少年无法正常入学或升学的,由家长(监护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昆都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规范、有序开展。科学合理制定《昆都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坚决落实招生工作安全稳定责任,确保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布的“十个严禁”的要求。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私自招生。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严格实行“阳光分班”。严格控制班容量,不得突破包头市规定的上限要求。实行新生网络学籍注册,坚决遏制幼儿园小学化教育倾向,由学校完成学籍注册,区教育局统一管理。
(三)强化控辍保学
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工作“十项制度”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自觉接受监督
招生入学期间,昆都仑区教育局在“包头教育在线”“昆都仑教育”市区两级官方微信平台、“包头教育云(www.btjy.net)”及其他新闻媒体发布《昆都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等信息。主动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监督电话:0472—5225117
0472—5225101
七、有关说明
(一)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2024年招生工作结束后自动失效。
(二)本实施意见最终解释权归昆都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附件:
1.2024年昆都仑区小学、初中招生片区划分
2.2024年昆都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电脑派位说明
3. 关于钢三小昆北分校与青松小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实验小学与包头师范学院实验小学、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与包四十三中、包三十五中文景分校与包头师范学院实验中学“多校划片”实施办法
4. 昆都仑区关于2024年小学升初中非昆都仑区学籍学生报名(社会报名)的通知
附件1:
2024年昆都仑区小学、初中招生片区划分
(不包括在建楼盘、非普通住宅)
01
小学
友谊大街第一小学(原包钢一小):友谊大街以南,昆工路以北,昆河东路以东,白云路以西街坊以及万达嘉园小区。
钢铁大街第二小学(原包钢二小):钢铁大街以南,少先路以北,南排道以东,白云路以西街坊以及友谊大街以北厂区零散户。
少先路第四小学(原包钢四小):钢铁大街以南,友谊大街以北,鞍山道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
友谊大街第五小学(原包钢五小):少先路以南,友谊大街以北,南排道以东,白云路以西街坊。
林荫路第七小学(原包钢七小):钢铁大街以南,友谊大街以北,林荫路以东,民族西路以西街坊;钢铁大街以南,少先路以北,民族西路以东,市府西路以西街坊;钢铁大街以南,广场南道以北,市府西路以东,广场西道以西街坊。
友谊二小友谊十小联盟办学集团:友谊大街以南,昆工路以北,白云路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以及友谊19#一区。
少先路第十一小学(原包钢十一小):钢铁大街以南,友谊大街以北,白云路以东,鞍山道以西街坊。
友谊大街第十二小学(原包钢十二小):少先路以南,友谊大街以北,滨河东路以东,三八路以西街坊;嘉园路以南,友谊大街以北,三八路以东,南排道以西街坊以及孟家河湾,友谊大街以南的包钢厂区零散户、慧谷桃源居。(华天云居小区除外)
昆区第一实验小学(原包钢实验一小):少先路以南,友谊大街以北,民族西路以东,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以及少先19#街坊。
少先路第十七小学(原包钢十七小):钢铁大街以南,少先路以北,南排道以西,滨河东路以东街坊;少先路以南,嘉园路以北,三八路以东,南排道以西街坊以及华天云居小区。
友谊大街第十八小学(原包钢十八小):友谊18#。
友谊大街第二十小学(原包钢二十小):友谊大街以南,富林路以北,民族西路以东,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以及富林路以南,黄河大街以北,林荫路以东,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
团结大街第二十二小学(原包钢二十二小):莫尼路以南,团结大街以北,林荫路以东,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
昆区第二实验小学(原包钢实验二小):青年路以南,钢铁大街以北,滨河东路以东,白云路以西街坊。
团结大街第二十四小学(原包钢二十四小):莫尼路以南,团结大街以北,白云路以西街坊以及北大恒苑、天赐新城、国泰新城。
友谊大街第二十五小学(原包钢二十五小):昆工路以南,新光西路以北,白云路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友谊19#一区、三区除外)以及禧瑞都。
友谊大街第二十六小学(原包钢二十六小):新光西路以南,黄河大街以北,白云路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以及友谊19#三区,馥室成双、运输部自建楼。
团一小:团结大街以南,青年路以北,南排道以西街坊以及召庙、西河楞、北沙梁。
团二小:团结大街以南,青年路以北,南排道以东,鞍山道以西街坊。南排1、4队。
团三小:莫尼路以南,团结大街以北,白云路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团结大街以南,白彦道以北,鞍山道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以及南排2、3队,神龙苑、朝阳佳苑。
团四小:团结大街以南,青年路以北,林荫路以东,民族西路以西街坊。
钢三小:青年路以南,乌兰道以北,林荫路以东,民族西路以西街坊以及乌兰道以南,钢铁大街以北,林荫路以东,温州步行街以西街坊。
钢四小:青年路以南,乌兰道以北,民族西路以东,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乌兰道以南,钢铁大街以北,温州步行街以东,阿尔丁大街以西街坊。
青二小:青年路以南,钢铁大街以北,白云路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以及白彦道以南,青年路以北,鞍山道以东,林荫路以西街坊。
内蒙古科技大学实验学校:少先路以南,新光东路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街坊。
乌兰小学:青年路以南,少先路以北,阿尔丁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街坊。
钢三小昆北分校与青松小学联合片区:团结大街以北,阿尔丁北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街坊、意城晶华、神华佳苑、锦尚国际、亿正三克拉、颐和山庄、碧桂园、海威小区、傲北上城、居然新城、番茄社区、塞宾苑、安康佳苑、富民家园、绿景苑小区、温馨小区、玉泉佳苑,包括甲尔坝村、玉泉村、新城村、前口子村、边墙壕村、方兴·凤凰台、保利云上、吾悦·桃李郡、世茂云锦。
内蒙古科技大学实验小学与包头师范学院实验小学联合片区:黄河大街以南,建安大街以北,民族东路(南段)以西街坊,以及铁路职工子女。(金融广场、时代广场、方兴府除外)
新光小学:新光四村、新光五村、新光六村、新光七村、张家营子、武家圪旦。
哈业脑包学校:新光一村、新光三村、新光八村、哈业脑包村、卜尔汉图村、哈德门村、背锅窑子村、打拉亥村、乌兰计二村、乌兰计三村。
02
中学
包七中:滨河东路以东,团结大街以南,林荫路以西,青年路以北的街坊。白云路以东,青年路以南,林荫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以及林荫路以东、团结大街以南、民族西路以西、白彦道以北的街坊。
包二十九中:民族西路以东、青年路以南、民族东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坊。
包三十五中:林荫路以东、白彦道以南、民族西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坊。
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和包四十三中联合片区:阿尔丁北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莫尼路以北。林荫路以东,莫尼路以南,民族东路以西,团结大街以北的街坊。以及富民家园、安康佳苑、温馨小区、绿景苑小区、海威小区、塞宾苑、番茄社区、玉泉佳苑、傲北上城、居然新城。甲尔坝村、玉泉村、新城村、前口子村、边墙壕村,以及意城晶华、锦尚国际、颐和山庄、神华佳苑、碧桂园、亿正三克拉、方兴·凤凰台、保利云上、吾悦·桃李郡、世茂云锦。
包五十一中:白云路以东、钢铁大街以南、林荫路以西、友谊大街以北的街坊,林荫路以东、钢铁大街以南、阿吉奈道以西、红岩道以北的街坊以及友谊19#二区、友谊19#三区。
包三十五中文景分校与包头师范学院实验中学联合片区:稀土大街以南,民族东路(南段)以西,建安大街以北的街坊。白云路以东、黄河大街以南、阿尔丁大街以西、稀土大街以北的街坊。以及丰盈小区、东亚世纪城(文馨苑、文博苑、文雅苑)、保利拉菲、华发新城、闽辉禧瑞都(金泰花园)、馥室成双、阳光尚品、裕民新城(理想城)、珑玺文苑。
内蒙古科技大学实验学校:阿尔丁大街以东、钢铁大街以南、民族东路以西、新光东路以北的街坊。
昆区三中(原包钢三中):民族西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南、阿尔丁大街以西、富林路以北的街坊。
昆区三中民西校区(原包钢三中民西校区):阿吉奈道以东,钢铁大街以南,阿尔丁大街以西,友谊大街以北的街坊。
昆区八中(原包钢八中):滨河东路以东、青年路以南、白云路以西、钢铁大街以北的街坊。滨河东路以东、钢铁大街以南、三八路以西、友谊大街以北的街坊。以及友谊29#、友谊31#、孟家河湾村、友谊新村、慧谷桃园居、万达嘉园、闽辉禧瑞都(鑫海花园)、包钢厂区零散户。
昆区九中(原包钢九中):广汇水果批发市场东门前区间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南,林荫路以西,昆工路以北,包括:东友谊22#、西友谊22#、友谊22#、龙银所盛丰苑、森茂华庭。以及黄河小区、馨合佳园、新光佳苑(林荫中路)、友谊19#一区、友谊19#四区、友谊19#五区。
昆区十二中(原包钢十二中):三八路以东、钢铁大街以南、白云路以西、友谊大街以北的街坊。
昆区十五中(原包钢十五中):滨河东路以东、林荫路以西、团结大街以北。以及北沙梁西,天赐新城、国泰新城、神龙苑、朝阳佳苑、北大恒苑、聚龙小区、召庙地区。
昆区五中(原包钢实验中学):林荫路以东、红岩道以南、阿吉奈道以西、友谊大街以北的友谊17#街坊,以及林荫路以东、友谊大街以南、民族西路以西、新光西路以北的友谊18#街坊。
哈业脑包学校:新光村一村、新光三村、新光四村、新光五村、新光六村、新光七村、新光八村、张家营子、武家圪旦、哈业脑包村、卜尔汉图村、哈德门村、背锅窑子村、打拉亥村、乌兰计二村、乌兰计三村。
附件2:
2024年昆都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
电脑派位说明
一、关于小学招生的电脑派位工作说明
完成划片招生后,学校的空余学位,由昆都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排已网报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二、关于“小升初”的电脑派位工作说明
1.具有昆都仑区学籍和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可在昆都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目标学校中选择其中一所中学作为志愿参与电脑派位。如果志愿落空,则仍在原片区所对应的学校就学。
2.具有昆都仑区学籍非昆都仑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也可在昆都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目标学校中选择其中一所中学作为志愿参与电脑派位。如果志愿落空,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校就读。
3.目标学校:包二十九中、包三十五中、昆区第三中学、昆区第九中学、昆区第五中学。
4.昆都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电脑派位现场向社会公布学位空余情况。
附件3:
关于钢三小昆北分校与青松小学、
内科大实验小学与包师院实验小学、
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与包四十三中、
包三十五中文景分校与包头师范学院实验中学
“多校划片”实施办法
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包头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和《昆都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工作要求,结合我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一)钢三小昆北分校与青松小学
以网上信息采集数据为依据,仅在以下区域或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适用此办法。
团结大街以北,阿尔丁北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街坊、意城晶华、神华佳苑、锦尚国际、亿正三克拉、颐和山庄、碧桂园、海威小区、傲北上城、居然新城、番茄社区、塞宾苑、安康佳苑、富民家园、绿景苑小区、温馨小区、玉泉佳苑,包括甲尔坝村、玉泉村、新城村、前口子村、边墙壕村、方兴·凤凰台、保利云上、吾悦·桃李郡、世茂云锦。
(二)内科大实验小学与包师院实验小学
以网上信息采集数据为依据,仅在以下区域或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适用此办法。
黄河大街以南,建安大街以北,民族东路(南段)以西街坊,以及铁路职工子女。(金融广场、时代广场、方兴府除外)
(三)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与包四十三中
以“小升初”房户信息实际审核认定结果为依据。
1.仅在以下区域或小区具有昆区户籍或房产的昆都仑区小学毕业生,适用此办法。
阿尔丁北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西、莫尼路以北。林荫 路以东,莫尼路以南,民族东路以西,团结大街以北的街坊。以及富民家园、安康佳苑、温馨小区、绿景苑小区、海威小区、塞宾苑、番茄社区、玉泉佳苑、傲北上城、居然新城。甲尔坝村、玉泉村、新城村、前口子村、边墙壕村,以及意城晶华、锦尚国际、颐和山庄、神华佳苑、碧桂园、亿正三克拉、方兴·凤凰台、保利云上、吾悦·桃李郡、世茂云锦。
2.具有青松小学、钢三小昆北分校学籍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
(四)包三十五中文景分校与包头师范学院实验中学
1.仅在以下区域或小区具有昆区户籍或房产的昆都仑区小学毕业生,适用此办法。
稀土大街以南,民族东路(南段)以西,建安大街以北的街坊。白云路以东、黄河大街以南、阿尔丁大街以西、稀土大街以北的街坊。以及丰盈小区、东亚世纪城(文馨苑、文博苑、文雅苑)、保利拉菲、华发新城、闽辉禧瑞都(金泰花园)、馥室成双、阳光尚品、裕民新城(理想城)、珑玺文苑。
2.具有包头师范学院实验小学、内科大实验小学学籍的2024年小学毕业生。
二、报名办法
(一)钢三小昆北分校与青松小学、内科大实验小学与包头师范学院实验小学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于6月18日至20日,登录网址:http://bm.btjy.net/btkq/cz/,输入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并打印志愿采集表。
(二)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与包四十三中、包三十五中文景分校与包头师范学院实验中学
1.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小学毕业生,于6月18日至6月20日,登录网址:http://bm.btjy.net/btkq/cz/,输入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进入系统填报电脑派位志愿。
2.具备填报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与包四十三中或包三十五中文景分校与包头师范学院实验中学“联合片区”志愿的小学毕业生,在填报“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或包四十三中”“包三十五中文景分校或包头师范学院实验中学”志愿时,可同步选择包二十九中、包三十五中、昆区第三中学、昆区第九中学、昆区第五中学五所志愿校作为第一志愿。
三、派位办法
(一)钢三小昆北分校与青松小学、内科大实验小学与包头师范学院实验小学
如果志愿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实行全额录取;如果志愿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实行电脑派位。未派到意向学校或放弃填报“联合片区”派位志愿的适龄儿童,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至“联合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二)包二十九中昆北分校与包四十三中、包三十五中文景分校与包头师范学院实验中学
1.如果志愿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全额录取;如果志愿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进行电脑派位。未派到意向学校的学生或放弃填报“联合片区”派位志愿的学生,由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至“联合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在联合片区内具有志愿选择资格的小学毕业生,进入招生派位环节后,先根据第一志愿参加《昆都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中指定的五所目标学校派位。如果志愿落空,再依据“联合片区”中的第二志愿进行二次派位,并产生最终录取结果。
(三)联合片区内,原则上志愿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或志愿填报人数相比较多的其中一所学校先行组织派位。
附件4:
昆都仑区关于2024年小学升初中
非昆区学籍学生报名(社会报名)的通知
为做好我区2024年小学升初中招生工作,妥善解决非昆区学籍学生入学问题。经研究决定,昆区教育局将于2024年5月23日—5月31日组织非昆区学籍学生报名(社会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在区外读小学,具有昆区户籍,欲回昆区就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可以参加社会报名,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小学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教育局审批、备案,按照《昆都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方式入学。
2.需要小升初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指非我区户籍,已取得昆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提供居住证、户口簿、小学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登记情况统筹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3.需要小升初的包头市非昆区户籍人员子女。指监护人已在昆区取得合法房产或具有昆区有效营业执照的人员子女,需出具户口簿、房产证或营业执照、出生证、小学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登记情况统筹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4.为全面推行一网通办,减流程、减证明。凡参加社会报名的需在5月6日—5月16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社会报名预报名,并按照《2024年昆区小学升初中非昆区学籍学生报名(社会报名)预报名通知单》要求到教育局进行报名。
2024年昆区社会报名
5.录取结果的查询网址及查询时间请关注“昆都仑教育”微信公众号。
6.凡错过报名的,可在6月24日8:30—6月25日17:30到昆区教育局直接进行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