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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12-31 10:00  发布单位:财政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18670   [字体: ]  打印保存 


2021年昆区财政局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编制完成了昆都仑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昆都仑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昆都仑区党政大院2号楼211办公室,联系人:张慧,电话:2836866,电子邮箱:349262051@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财政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任务分解到相关室和责任人,加大政务公开的宣传和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效性。

(一)加强信息公开力度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把握工作重点,履行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能,严格做好信息发布,加强政策解读,不断提高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相关工作安排,主动在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61家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及预决算情况、昆区区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接受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受理的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无投诉举报等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切实加强依法行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扶贫、六保六稳、中央“两直”资金等重点领域公开,将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公开预决算信息,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0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0

3.其他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还需进一步完善。2022年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明确公开内容及公开时限。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梳理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提升工作人员业务办理能力。三是加大财政信息、扶贫信息、政府采购、依法行政等重点领域公开力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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