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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昆都仑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10:40  发布单位:财政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7633   [字体: ]  打印保存 

包头市昆都仑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编制完成了昆都仑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昆都仑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昆都仑区党政大院2号楼220办公室,联系人:王锴,电话:0472-2836869,电子邮箱:349262051@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严谨落实工作责任,构建了一套高效的工作机制。我们将政务公开任务明确分配至相关股室和责任人,进一步加大了政务公开的宣传和工作力度。通过这些举措,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相关工作安排,主动在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职能、165家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及预决算情况、昆区区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便公众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区财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0件,受理的申请件已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无投诉举报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策文件、信息公开等方面保持了高度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全年未对任何文件或信息进行修改,也未宣布任何文件或信息作废,确保了政策文件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工作中,始终保持高度的参与度和责任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主动上报各项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始终致力于保障区财政局需公开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性,为公众提供权威可靠的政府信息。同时,我们积极发挥自身作用,为相关预算单位开展信息平台建设提供有力资金保障,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和信息化建设不断向前发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针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区财政局进行细致地梳理,并严格按照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等重要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于任何违规行为,都进行了严肃的责任追究,并及时向公众反馈了处理结果。在总结去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始终坚持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到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为促进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9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信息公开内容不均衡:目前财政局的信息公开内容中,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及预决算情况信息公开较多,而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较少。导致信息内容的不均衡,不利于公众全面了解财政政策。

2.信息更新不及时:部分财政信息未能及时更新,导致信息的时效性较差。影响公众对财政局工作的了解和监督。

下一步工作努力方向,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

1.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间,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应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度。

2.提高信息质量:注重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特别是对一些重要的财政信息,应提供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同时,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及时回应公众的关切和疑虑。

3.强化培训和意识提升: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意识提升,使其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掌握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同时,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财政信息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置费的情况

2023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事项。

(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公开机构职责,强化监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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