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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农牧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7 10:08  发布单位:农牧林水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308   [字体: ]  打印保存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昆都仑区农牧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昆都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kdl.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昆都仑区农牧局联系(电话:0472-2837007)。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范围,涵盖农业、林业、水利、乡村振兴、交通等多个领域。2025年共制作主动公开文件49件,依申请公开文件0件。主动公开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与人事任免、农林水利事业发展、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等类别。具体如下:一是公开发布农林水利事业发展类信息25篇,内容涉及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相关业务进展与工作动态;二是发布乡村振兴类信息14篇,重点包括调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推进情况;三是发布涉农补贴类信息10篇,主要涵盖种植、养殖等方面的补贴政策与申报信息。

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坚持依法规范、高效服务。对于内容复杂、涉及面广的申请,及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局法律顾问等进行联合会商,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审慎确定答复意见,力求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规范。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实现当日印发、当日上网,有效提升公开效率与实效。同时,紧跟政策文件发布进程,及时组织开展解读工作,增强政府信息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公信力。

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功能,及时修订并公布信息公开指南,同步更新工作机构信息,包括负责人名单、办公地址、服务时间、联系方式和网络沟通渠道等,确保公众能够便捷、准确地获取政务信息。

监督保障情况

已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体系。一是完善全流程管理制度,涵盖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及依申请办理等环节。二是明确专门机构与人员,落实岗位责任。三是强化过程管控,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与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四是健全监测反馈机制,结合人工巡查与技术检测,检查信息准确性、链接有效性及平台稳定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与法治意识,保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运行,切实维护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2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 

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当前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互动性有待增强,部分信息发布存在滞后现象,未能完全适应公众对即时信息的需求;同时,信息发布后缺乏必要的反馈收集与回应机制,与群众之间的双向沟通不足,影响了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和服务体验。

(二)改进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定期更新与动态发布机制,明确各类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加强对信息维护的日常督导,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二是强化公众参与和沟通回应,通过设置咨询渠道、开展意见征集等方式,主动收集群众关切,及时发布回应说明,推动信息公开从“单向发布”向“双向互动”转变,切实提升公开服务的响应力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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