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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审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6-01-15 12:00  发布单位:昆区审计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182   [字体: ]  打印保存

昆区审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包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昆区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联系人:红梅,地址:包头市钢铁大街29号昆区党政大院1号楼6楼,电话:0472-283662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持续强化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并将政务公开融入审计事业发展的总体部署,纳入推进依法审计的环节,做到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监督,责成专人负责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包头市昆都仑区审计局通过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更新工作职责权限,及时更新上传我局机构职能职责内容及行政执法案件。2025年,我局公开行政执法案件1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且无投诉举报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在政策文件、信息公开等方面保持了高度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全年未对任何文件或信息进行修改,也未宣布任何文件或信息作废,确保了政策文件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昆区审计局认真做好自治区党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系统、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基层政治生态评估监督系统平台、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平台、等新旧平台的信息管理及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平台的信息公开栏目并做好日常维护,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时效性,准确及时反映我局各项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股室报送信息公开事项需严格把关,并做好纸质版报送内容的收集归档,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事项。及时整改自查,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无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政府信息目录,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重要文件依法进行政策解读,自觉接受社会的评议和监督。本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涉及审计工作的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性不足,信息更新的及时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公开内容进一步扩展,要求人员确定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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