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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1 04:51  发布单位:昆区信访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941   [字体: ]  打印保存 

昆都仑区信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昆区信访局编写。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昆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包头市钢铁大街29号昆区党政大院5号楼A204室,联系电话:0472-2837134,电子邮箱:kdlqxf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昆区信访局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组织理论学习16次、研讨交流3次、参加各类辅导讲座8余次,撰写心得体会50余篇。认真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党支部年内共召开支委会11次,党员大会10次、开展主题党日11次、讲授党课2人次,发展入党积极分子2人。扎实推进党建品牌的创建,结合实际确定了1书记项目,以党建引领解难题,破解业务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和赌点。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起来,开展2次警示教育大会,观看1部警示教育纪录片,全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持续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五不干部整治工作。

2024年度,昆区信访局大力化解信访积案,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联包案,初信初访等工作,中联办交办受理办理不规范信访事项114,化解率为99.06%,上报率99.06%20名县级领导全年共接待信访群众9403079人次。省、市级领导包联16件重点案件,已全部办结。年内受理群众来信和网上投诉764件,访量同比下降30.54%,信访部门及时受理率100%、责任单位按期办结率100%、求决类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95.12%。全年发生进京访1011人,同比分别下降91%91.5%;赴区访184417人,较2023年略有上涨。到市访5162230人,区本级走访11874326人。

持续推动信访代办机制实施,全区代办信访事项共343件,办结162件,化解146件,办结率89.8%。各街镇、部门自行排查信访隐患2243件,化解2087件,化解率93%。深入推进抓实《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组织开展全区信访工作法治化集中培训3次,印发各类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资料4000余份,深入街道社区、商业街区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宣传活动3次,持续提升机关干部和社会群众对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持续扩大《条例》宣传纵深。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信访局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且无投诉举报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信访局规范“三务”公开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程序,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安全可靠。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及时、主动、全面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信访局认真做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三务”公开平台、集约化平台等新旧平台的信息管理及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平台的信息公开栏目并做好日常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信访局本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部分涉及信访工作的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性不足,信息更新的及时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4年信访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上级政务公开要点的要求,2024年信访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学习,按月进行政策解读,安装依申请公开系统,设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整改台账,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领域信息、通知公告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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