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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8 12:00  发布单位:昆区城管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484   [字体: ]  打印保存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昆都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昆都仑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ps://www.kdl.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昆都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系(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白云路13号三楼316办公室,联系人:梁晓宇,电话:18747425555)

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情况

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深度融入城市管理全流程,聚焦重点领域优化服务。一是规范行政权力公开,按时公布部门决策、经费使用等关键信息,实时更新机构职责、“三务”公开等内容,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动态完善权责清单,明确事项办理全要素,公开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实现审批服务信息全链条透明;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公开,及时发布市容环卫领域政策文件及工作进展,提升政策知晓度;四是完善硬件配套公开,整治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规划设置停放标识、加装护坡,主动公开2025年停车场、充电(换电)站等便民设施信息,以硬件完善+信息公开提升服务效能;五是强化信息报送传导,累计向10余个相关单位上报工作信息190篇,确保工作动态高效流转。

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首问负责制度,规范局属各部门办理流程,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分类办理、限时办结,能当场答复的即时回应,非当场办理的严格遵守办结要求限时办结。2025年我局共受理相关申请4件,均按规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指定专人专项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与监督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常态化对接,构建上下联动、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为信息公开工作平稳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智慧城管综合服务平台,统筹多元投诉渠道,高效开展各类与城市管理相关案件的接收、分拨与转派处置工作。开通“0472—6985567”专属服务热线,为群众搭建投诉、建议及意见反馈的便捷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度对接区“12345接诉即办”平台,全年累计受理案件8427件,实现100%按时回复,群众满意度达99.27%;同步处置电话热线及公众号举报案件1211件,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政有所应。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持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及时、全面公布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计划总结等相关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5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及相关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精准性欠佳,民生执法信息、办事指引梳理不细,贴合群众需求不足;二是公开渠道联动性薄弱,线上线下整合不够,群众查询获取不便。

(二)改进措施

一是聚焦群众需求精准公开,梳理清单并优先发布民生执法、办事流程等核心信息;二是健全多元公开渠道,统筹线上线下平台联动,方便群众查询获取。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严格按照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深化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学习,按月开展政策解读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点领域信息、通知公告等内容,全面落实各项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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