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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15 12:00  发布单位:公安分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312   [字体: ]  打印保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分局编制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编制机关:包头市公安局昆都仑分局,电话55991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5986起。全年在国家级媒体发稿48篇,在自治区级媒体发稿45篇,在市级媒体发稿98篇。“昆都仑公安在线”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共发布新媒体作品1591篇,阅读量达300余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已依法依规公开。全年无因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无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围绕公安主责主业强化主动公开,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实效,加强渠道功能建设,便利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建设,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优秀经验,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效率。

(四)平台建设

聚焦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严格遵照相关工作标准,系统梳理法定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健全信息更新长效机制,确保应公开内容全面覆盖、及时上线、动态更新,实现公开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与完整性。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信息安全和内容质量,我局建立了严格的运行管理制度,所有发布内容均需经过“三审三校”,对稿件进行多轮校对。同时我局通过千警进万家、警企座谈会、警营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校准工作方向,持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3(特种行业)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08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8.562(内蒙古财政厅)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2025年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群众体验获得感,但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改进情况:突出重点信息的公开,提高信息的质量,重点加强对民生类信息梳理汇总,让群众更加便利的获取所需信息;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局各警种部门的信息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置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质增效,全面梳理关键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透明,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二是抓实抓细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健全日常运营、内容审核、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强化账号维护与功能优化,保障政务新媒体持续稳定、高效运转,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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