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包头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有关要求,由包头市昆都仑区团结大街街道办事处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团结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地址:白彦道与南排道交叉口以西100米党群服务中心,邮编:014010,电话:0472-2620644 联系人:王颖 电话:15934926425)。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团结大街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建引领、党员示范、综合治理、精准服务”的工作总思路和“一心为民、一网承接、一线服务”的工作机制。今年,按照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分工及职责,社会事务办具体负责,负责推进、指导、协调、街道纪工委负责监督全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维护、信息发布、网上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团结大街街道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包头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指导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工作职责和内容,主要针对党建、财政预算、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事项、社会救助等共9项内容进行了依法公示。一是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提高主动公开提质增效,尤其在社会广泛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方面,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监督力度。由纪工委监督,强化各社区各科室三务公开的时效性、准确度和居民涉密信息保密性。三是强化工作人员业务技能。规范依申请公开内容、切实强化业务培训、举一反三抓问题整改,政务公开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政府公开门户网站设立了依申请公开专栏,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程序、申请方式、申请内容、申请注意事项、答复时限等都做了详细规定。2024年,团结街道未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团结大街街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提出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措施。一是规范政务信息发布流程。明确“三务公开”的具体范围、内容、时限,及时、准确地将三务公开内容上传到三务公开平台,同时每季度开展一次信息管理及维护工作。严把审查关,严厉杜绝涉密涉敏信息的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初审、复审、发布流程。二是进一步强调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度和透明度。逐步形成政府信息工作常态化,有效增强街道社区各项事务的透明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逐级审查,做好信息工作发布,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三是重新修订完善街道政务公开办事指南。为申请人申请政务公开提供根本遵循。本年度,团结大街街道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0余条,全年通过会议方式进行政策解读4次。接受公众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相关栏目进行了调整,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了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了政府信息日常管理。一是通过各级党群服务中心LED电子显示屏加大宣传力度。在各级党群服务中心落实《条例》宣传活动,加强对《条例》基本内容、政府信息清理、保密知识、依申请公开处理规范、年度工作报告编制以及政策咨询等内容的宣传。二是通过政府网站、三务公开平台、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多渠道公开。重点对财务预算、食品安全、养老服务、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信息及时进行公示。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方面政务公开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街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审核发布内容,重点监督公开的内容真实性、时效性、合法性,及时准确回复群众咨询。纪工委落实主体责任负责监督考核评估,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加强对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指导。2024年9月,纪工委对部分上传表述不规范和公开不规范的90余条问题进行了通报,涉及相关社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设立意见箱和监督电话0472-2620627,收集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及时开展调查落实。2024年度,未接到群众的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解读质量不够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不完善,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解读内容和形式的载体不够丰富。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韧劲不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够。政务公开没有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和监督考核有待加强。在社会广泛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方面,政务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存在信息共享不及时等问题,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稍显薄弱。审查不够严谨,对涉密涉敏信息的公开没有完全做到按要求技术处理。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解读质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多用客观数据和生动案例结合动漫、视频、音频形式进行解读。二多种渠道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尽量固定负责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上级部门政务公开培训,每年组织街道干部和社区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内容,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监督考核力度。在社会广泛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方面,加大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完善监督机制、严密审查环节和流程,严厉杜绝涉密涉敏信息的公开,对发布初审、复审、发布流程全程监督,对不规范的及时通报整改,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不设账户无单独收费项目。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团结街道按照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抓实抓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