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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昆都仑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4 03:05  发布单位:信息督查室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6403   [字体: ]  打印保存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健康昆都仑区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

 昆府办发〔202119

 

驻区、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区健康行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健康昆都仑区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健康昆都仑区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发〔201623号)和《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发〔201719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内蒙古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911号)精神以及包头市有关文件要求,推进实施健康昆区行动,提高全区各族人民健康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工作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建立正确的健康观,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为保障人民健康、建设健康昆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普及知识,提升素养。增进居民健康从提升健康素养做起,针对不同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促进,倡导人人都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让健康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居民应有的素质和能力,养成适宜自身和家庭的健康生活方式。

2.早期干预,预防为主。深化健康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服务方式改革,提供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服务,加强医疗保障政策与健康服务的有效衔接,从政策制定、执行调整、组织保障等方面对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监测、预警、评估等环节进行干预,实现重大慢性病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

3.创建并举,提档升级。将健康城市示范市创建与健康昆区行动开展有机结合,以城带乡,城乡统筹,以创促建,着力解决环境、空气、土壤、饮水、食品等方面影响市民健康的城市病问题,提档升级健康管理水平和市民健康素质。

4.全面参与,共建共享。落实政府、部门、家庭、个人责任。强化跨部门协作,地区与企业联动机制。发动和引导单位、社区(嘎查村)、家庭、个人行动起来,积极融入健康昆区行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总体目标

2020,《健康内蒙古行动考核指标》中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区级以上医院卫生机构全部接入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等4项仍未开展的工作要实现零突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中小学符合要求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中医院设置治未病科、康复科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蒙医馆中医馆比例等7项指标要实现明显提升,提前达到健康包头2022年相应指标值。

2022年,建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健康素养水平明显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

2030年,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治理,健康服务质量和保障、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大幅提高,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国家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开展好“1277”行动(1项结果性指标、2项约束性指标、7个个人和家庭方面行动、7个社会和政府方面行动)。利用健康促进月、健康中国行动等宣传节点和健康知识六进(进社区、乡村、学校、医院、机关、企业)等巡讲活动,向居民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增强自我健康管理第一责任人意识,掌握疾病预防、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应急救护等必备的健康技能。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健康知识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公众的健康科普活动和相关机构的培训工作。开展健康促进公共场所创建活动,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重点加强青少年、育龄妇女、流动人群及性传播风险高危行为人群性健康、性道德、性安全、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教育和干预。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30%

(二)实施合理膳食行动。推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年)》,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和临床营养干预体系,重点解决居民营养不足和过剩并存的问题。研究制定实施营养师制度,在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深入开展全民营养周、三减三健等营养健康科普宣教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推广使用健康小三件(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提高家庭普及率,指导家庭正确使用。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营养健康知识知晓率分别在2019年和2020年基础上提高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5%,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

(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普及推广科学健身方法。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和群众身体素质。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园、健身馆、社区小型健身中心、游泳馆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和城市慢跑步道(绿道)作用,提档升级10分钟健身圈。加强体育与医疗、康复机构合作,推进体医结合深度融合发展,做好健康人群病前健身指导服务,逐步形成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低于90.3%92%。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3%45%以上。

(四)实施控烟行动。建立健全戒烟服务体系,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和烟草广告监管,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知程度。以世界无烟日、世界心脏日、国际肺癌日等卫生健康主题日为契机,开展控烟宣传,让人们充分了解吸烟和二手烟暴露的严重危害。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控烟工作或提供支持。广泛深入开展无烟单位(场所)创建活动,倡导领导干部、医务人员、教师、家长做控烟表率。要选择一些室内(外)公共场所和窗口单位做控烟示范点,逐步实现区域内全面禁烟。到2022年和2030年,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分别低于24.5%20%,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80%以上。

(五)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质。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治疗、危机干预等方式,引导公众科学缓解压力,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实施社区精神障碍康复项目和未成年人心理辅导项目。依托城乡社区综治中心等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及设施,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30%,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0%8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向公众、家庭、单位(企业)普及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结合城市设计试点市、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无废城市试点市建设,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打造更加健康宜居的生态环境。坚持城乡统筹,创建并举,力争早日建成全国健康城市示范市。依托健康城市专家委员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环境与健康基线调查、风险评估、制定干预政策。预防控制好环境污染相关疾病。组织实施平安交通工程,加大交通安全宣教和管理,减少酒驾、超速和开斗气车等交通伤害事件发生。要大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加强装饰装修材料、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和用品等消费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水平分别达到15%25%以上,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七)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保健工作,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为妇女儿童提供系统、规范的服务。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提高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可及性。大力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动儿童早期发展均等化。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扩大镇、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面。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尽快实现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的目标。加强妇女儿童疾病诊疗中西医临床协作,提高疑难病、急危重症诊疗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5‰以下和5‰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8/10万以下和12/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9.5‰以下和6‰以下,产前筛查率分别达到70%以上和80%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均达到98%以上,镇、村牧区适龄妇女两癌筛查覆盖率分别达到80%以上和90%以上。

(八)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到教育教学计划。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主动干预学生近视、肥胖等疾病,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健康素养的宣传教育。各中小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确保每天在校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校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学生年龄特点,采取多种方式对学生健康知识进行测试,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进一步完善我区中小学卫生保健室建设,教育与卫健部门加强合作,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保健教师队伍建设。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

(九)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作用,切实承担好全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主体责任,稳步提升工伤保险参保率。深入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行业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和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区域内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95%以上。

(十)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全面加强老龄健康政策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长期照护等级认定行业规范;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继续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和安宁疗护等工作,制定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相关规划,为老有所为创造条件;加强老年医学学科基础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老年人健康教育;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从社区层面整合资源,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相关服务队伍建设,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2022年底至少建有一所能够为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为主的服务场所,到2022年,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达到100%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范围;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及以上;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率达到65%;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超过50%;新、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补足达标率达到100%。到2030年,6574周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周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90%及以上。

(十一)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急救中心等医疗机构和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要积极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引导公众掌握基本必备的心肺复苏等应急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医疗卫生机构、家庭医生要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逐步完善机关、窗口单位、公共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急救设施设备(急救药品、器材等)配备。各级医疗机构要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开展超重肥胖、血压血糖增高、血脂异常等高危人群的患病风险评估和干预指导,做好规范化管理。加大医院相关设施设备配置和人员技术培训,提高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处置能力。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以下和190.7/10万以下,30岁以上居民高血压知晓率分别不低于55%6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0%70%

(十二)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倡导积极预防癌症,推进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有序扩大癌症筛查范围。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提升贫困地区及基层癌症诊疗能力。健全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制度。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形成保障合力,切实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46.6%,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不低于70%80%,高发地区重点癌症早诊率达到55%以上并持续提高,基本实现癌症高危人群定期参加防癌体检。

(十三)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吸烟者、从事粉尘作业职工等重点人群定期体检、减少与致病因素接触,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在各级医疗和体检机构有计划试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以上人群体检检测肺功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室)提高肺功能检查能力,加强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9/10万以下和8.1/10万以下,40岁以上居民慢阻肺知晓率分别达到15%以上和30%以上。

(十四)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提示居民关注血糖水平,引导糖尿病高危人群合理膳食、适度锻炼,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加强健康管理,延迟或预防糖尿病发生发展。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丰富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创新健康服务模式,提高管理效果。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和70%以上,18岁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60%以上。

(十五)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倡导高危人群在流感流行季节前接种流感疫苗。加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强化寄生虫病、饮水型氟砷中毒、氟骨症等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到2022年和2030年,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分别控制在0.15%以下和0.2%以下,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分别控制在1%0.5%以下,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5/10万以下并持续下降,布鲁氏杆菌病发病率持续下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法定传染病报告率保持在95%以上。到2022年,有效控制饮水型氟砷中毒、饮茶型地氟病和水源性高碘危害。到2030年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地方病不再成为危害居民健康的重点问题。

(十六)实施蒙医药中医药振兴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和《包头市振兴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意见》(包府发〔201848号),继续实施《蒙中医药服务能量提升工程》,进一步发挥区中医院适宜技术基地作用,每年推广不少于6项蒙中医适宜技术,培训推广使用率达95%以上;完善治未病科室建设,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蒙医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提升治未病服务理念和方法;依托蒙中医项目建设、对口帮扶和医共体建设等工作,加快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和蒙医馆中医馆建设;借助公共卫生服务平台,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提供蒙医中医治未病服务包,更好地服务人民健康。到2022年和2030年,蒙医药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分别达到50%70%,蒙医药中医药科普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0%95%

(十七)实施全民健康信息化推进行动。按照国家《省统筹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储存健康医疗大数据,承担全民健康信息交换与共享服务。按照包头市工作部署,建设全市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应用系统。到2022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包头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区卫生健康机构全部接入包头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到2030年,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网+医疗健康、居民电子健康码等普遍应用。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健康昆区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推进委员会主任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政府及有关单位县级领导担任,委员由区卫健委、市场局、执法局、文体局以及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等担任。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健康委。推进委员会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各成员单位也要对应推进委员会,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相关工作。

(二)动员全社会参与。强化舆论宣传,及时发布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凝聚全社会力量。建立健康昆区行动工作政府、部门、团体、家庭、个人理念共同体、责任共同体、目标共同体、效益共同体,形成共治体系,提升共治能力。要按照《包头市健康机关、村、企业评估细则(试行)》等标准,积极开展健康细胞试点单位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大力发展健康产业,更多满足市民健康需求。鼓励社会捐资,依托社会力量依法推进健康昆区行动,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卫生健康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

(三)健全支撑体系。加强财政支持,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使用。加强科技支撑,开展一批影响健康因素和疑难重症攻关方面的重大课题研究、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研发计划。加强信息支撑,推动部门和区域间共享健康相关信息。

(四)严格考核监测。健康昆区行动是健康城市示范市和健康昆区建设的具体抓手和推进举措,各相关部门要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区健康城市推进委员会定期对责任部门实施严格监测和考核,结果反馈区委、区政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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