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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社会救助政策汇总
发布日期:2023-02-01 15:36  发布单位:昆区民政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6291   [字体: ]  打印保存 

社会救助股职责


昆都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昆都仑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包头市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和法规,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2.承担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低收入家庭、临时救助家庭或人员、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费用的人员及自治区、包头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等进行政策解答、对象发现、申请受理、材料收集、调查核实、认定、统计汇总、结果公示和社会救助各项资金的发放等行政辅助性工作,以及对信访举报的社会救助对象进行核实。

3.承担民政救助审批涉及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技术支持和政务辅助工作。

4.负责定期在昆都仑区开展社会救助业务指导、培训和社会救助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宣传等相关工作。

5.负责使用和维护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协同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6.负责及时公开社会救助政策、救助标准以及社会救助资金、物资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7.鼓励和支持辖区内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帮扶项目、志愿服务及慈善等活动,参与社会救助工作。

8.承办包头市昆都仑区民政局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关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想知道的政策都在这里!


Q


哪些人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A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


                                                                     


Q


低保对象认定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A

低保对象要依据户籍、年龄、残疾、疾病、赡(抚、扶)养人情况、家庭收入情况、财产状况、医药费支出以及民主评议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认定。



Q


怎样申请低保

A

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均可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受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申请人也可关注包头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登录自助服务程序,通过包头民政社会救助微服务平台在线申请。


Q


哪些人可以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A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成年人。


Q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包括哪些内容?

A

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办理丧葬事宜。在实施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基础上,对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Q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形式有哪些?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分为在家分散供养和在本市范围内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


Q


怎样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A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Q


什么是临时救助

A

临时救助是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


Q


怎样申请临时救助

A

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社会救助服务窗口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受申请人委托,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各地区社会救助咨询电话

如果有任何政策咨询可拨打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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