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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居民参保缴费政策
发布日期:2022-10-31 21:14  发布单位:昆区医保局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14572   [字体: ]  打印保存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指南


包头医疗保障 2022-10-13 18:20 发表于内蒙古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尊敬的广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群众:

首先向您及您的家人送上诚挚的问候与祝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而实行的一项惠民政策,关系着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由政府主导普惠型的社会保险。近年来,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保障水平也将逐步提高,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各级财政将给予人均不低于640元的补助,与此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还将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其所需资金由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划拨,个人不缴费。请广大城乡居民积极踊跃参保。

一、个人缴费标准

202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包括原城镇居民和农牧民)、在校在园学生及学龄前儿童、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80元;持本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老党员全额资助参保;城乡低保对象、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的30%缴纳医疗保险费,即享受以上待遇的居民个人缴纳114元;脱贫人口中属于“四不摘”要求的人员、不在医疗救助资助范围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的50%缴纳医疗保险费,即享受以上待遇的居民个人缴纳190元。

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

2023年度包头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至2023年4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

(一)城乡居民、学龄前儿童、新生儿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在校在园生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享受待遇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缴费方式

(一)微信缴费

方法一:搜索“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申报缴费、缴费凭证开具。

方法二:通过“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内蒙古社保缴费”路径进行申报缴费、缴费凭证开具。

(二)支付宝缴费

通过“市民中心-社保-内蒙古社保缴费”路径进行申报缴费、缴费凭证开具。

(三)蒙速办缴费

方法一:搜索“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进行申报缴费、缴费凭证开具。

方法二:通过“服务-五险一金-内蒙古社保缴费”路径进申报缴费、缴费凭证开具。

(四)电子税务局缴费

登录网址: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选择自然人业务,进行申报缴费、缴费凭证开具。

(五)银行缴费

通过建设银行和光大银行服务网点的智慧柜员机、业务窗口进行申报缴费。

(六)社区、服务站(村)场所缴费

使用税务部门云POS机刷卡缴费。

(七)各旗县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通过我市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缴费、缴费凭证开具。

五、缴费注意事项

(一)普通人群缴费。参保居民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缴费方式,自行向税务部门进行缴费,不需要前往医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办理。新参保的人员(2022年前未在我市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由乡镇、街道采集信息汇总后,报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后,方可进行自主缴费。

(二)困难群众缴费。对于享受医疗救助全额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众,由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后,通过医疗救助资金按照100%的比例给予资助参保。对于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纳入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不在医疗救助资助范围的重度残疾人、脱贫人口中属于“四不摘”要求的人员,实行“先缴后补”缴费模式,即参保人员按照居民医保个人缴费380元的标准自行个人缴费后,由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按照资助标准给予退费。

(三)在校在园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缴费。原则上按照学籍管理原则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收集信息后,统一报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经登记后方可进行个人自主缴费。学龄前儿童(201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且没有上幼儿园或学校的儿童)可以就近到居住地由乡镇、街道采集信息汇总后,报旗县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后,方可进行自主缴费。

(四)新生儿参保缴费。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按相关文件要求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经登记后可按照普通人群缴费方式进行个人自主缴费。

六、温馨提示

(一)请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广大居民相互告知,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开始后,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困难人群和新生儿外,其他参保人错过缴费期不能中途参保。请各位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踊跃参保,维护好自身医保权益,切勿错过集中缴费期。

(二)建议参保人优先选择自主缴费的方式进行缴费,以免因在窗口缴费等待时间过长造成不便。

(三)请广大参保缴费人员在缴费成功2个工作日后,通过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电子税务局APP、蒙速办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等“线上”渠道及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缴费记录查询和缴费凭证开具。

全市各旗县区医保经办名称及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昆都仑区医疗保险和医药采购服务中心:0472-5990232

青山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72-3616073   0472-3616123

东河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72-2626399

九原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72-6168731

石拐区医疗保障局:0472-8720545

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医疗保障局:0472-8510335

土默特右旗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72—8880883

固阳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0472-6860098

达茂联合旗医疗保障局:0472-8427887

稀土高新区社保中心:0472-5305551

全市各旗县区税务部门名称及联系电话咨询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东河区税务局:2112366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青山区税务局:3312366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昆都仑区税务局:5212366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九原区税务局:2312366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512366

国家税务总局土默特右旗税务局:8012366

国家税务总局固阳县税务局:6912366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税务局:8512366

国家税务总局包头市石拐区税务局:8712366

国家税务总局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税务局:83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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