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 |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6-01 | 公文时效 |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包头市金融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和促进消费增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金融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和促进消费增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包头市金融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和促进消费增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国办发〔2022〕9号),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的相关部署要求,为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和促进消费增长,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充分发挥金融血脉作用,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按照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原则,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消费持续恢复,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金融力量。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信贷支持能贷尽贷。针对受疫情影响存在还款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积极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后的接续转换,灵活采取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变更授信品种、调整还款方式等形式,帮助做好资金接续。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制定专项服务方案,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同时,做好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征信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单位: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包头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二)减费让利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风险可控、符合利率政策的前提下,针对中小微企业、消费类信贷产品减费让利,将中小微企业贷款及消费类贷款利率控制在全市人民币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以下,并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降低担保费率,努力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针对受疫情影响存在还款困难的企业,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延后计息、给予贷款减息、免收罚息等方式,减轻其还息压力,全年减费让利2亿元以上。(牵头单位: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包头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三)适当放宽金融监管要求。在中小微企业发展、消费市场提振的关键时期,在把控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不良贷款容忍度,强化尽职免责制度执行,助力金融支持稳增长和稳企纾困取得实效,推动银行机构“敢贷愿贷”的积极性。在符合监管政策的前提下,积极调整本地高风险金融机构单笔授信额度。(牵头单位:包头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
(四)用足用好国家货币政策。发挥货币政策总量和机构双重功能,引导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大信贷投放,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的支持力度,力争全年再贷款、再贴现投放额增长49亿元,达到1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
(五)有效提高信贷授信规模。各金融机构要公开发布一批创新金融产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无抵押、无担保的中小微企业贷款产品,流程简易、审批快的消费类贷款产品。筛选出创新性强、示范性好的金融机构,在全市机构复制推广。2022年末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消费类贷款余额较上年度增长22%以上,中小微企业贷款新增投放规模至少达到140亿元,新增消费贷款投放规模至少达到200亿元。(牵头单位: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包头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六)开展系列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各金融机构依据本机构相关政策,加大消费券、满减、立减金等形式的消费补贴力度,年内实现3000万元以上消费补贴目标。
1.汽车消费金融服务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信用卡消费分期减免手续费、消费满减等优惠活动,全面促进汽车领域消费,同时开展“汽车下乡”活动,全力满足城乡居民贷款需求,要特别对新能源汽车销售商户开展优惠活动,引导绿色消费。(牵头单位:农业银行包头分行、邮储银行包头分行、兴业银行包头分行、中国银行包头分行等金融机构,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包头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
2.餐饮消费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各金融机构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开展餐饮消费活动,通过银行自有APP补贴等形式为群众投放消费券500万元以上,以线上消费带动线下消费,助力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行业逐步回暖。(牵头单位:建设银行包头分行、招商银行包头分行等金融机构,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包头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
3.家装消费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各金融机构在开展家装领域消费分期业务的基础上,根据本机构利率政策,进一步下调利率,联合家装商户开展活动,为消费者减少利息1200万元以上,促进家装市场消费。(牵头单位:工商银行包头分行、建设银行包头分行等金融机构,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包头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
4.商超消费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各金融机构积极对接本地大型商超、购物中心、便利店等商户,对各类服务业商户减免手续费,根据本机构相关政策,对消费者开展各类优惠活动,补贴200万元以上消费券。(牵头单位:浦发银行包头分行、中国银行包头分行等金融机构,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包头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
5.出行消费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各金融机构依照本机构相关政策以优惠券、满减、立减金等形式开展优惠活动,带动加油站、洗车行、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平台、旅游景点、酒店等与出行相关的商户,补贴200万元以上消费券。(牵头单位:交通银行包头分行、浦发银行包头分行等金融机构,责任单位:市文旅广电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包头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
6.家电消费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各金融机构与市内大型家电销售市场合作,依托自身金融产品政策,为消费群体提供信用卡免息分期、消费满减等活动,补贴320万元以上消费券,同时开展“家电下乡”等活动,激发消费潜力。(牵头单位:邮储银行包头分行、农业银行包头分行等金融机构,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包头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
7.消费分期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各金融机构针对市场消费群体要推出专项消费信贷产品,在符合本机构利率政策要求的情况下,给予利率优惠,促进市场消费,为消费群体减少利息1000万元以上。(牵头单位:中国银行包头分行、建设银行包头分行等金融机构,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包头银保监分局)
8.新市民“闪电贷”金融服务专项行动。各金融机构与人社局等部门认真梳理名单,针对来包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大型企业新招聘的产业工人等“新市民”群体,提供“闪电贷”等特色金融产品。(牵头单位:招商银行包头分行等金融机构,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包头银保监分局)
(七)助力本土特色产品开拓市场。充分利用各金融机构的线上平台优势和全国客户资源优势,积极在线上推送包头地域的特色产品,激发本地消费品生产企业活力,帮助扩大市场份额,开展“浦发银行助力鹿城本土特色产品进魔都”“金融机构供应链本土化”等专项行动。(牵头单位:浦发银行包头分行、包头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责任单位:市农牧局、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包头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结对包联机制。各金融机构要与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建立结对包联机制,利用金融力量,发挥金融优势,积极帮助包联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促进全市中小微企业发展和消费市场释放活力。原则上3—5家金融机构包联一个旗县区、稀土高新区(详见附件),非包联的金融机构也要积极对接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结合当地特色,开发符合特色的创新产品。
(二)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全市各级、各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金融政策、金融产品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政策知晓范围、提升专项行动社会影响力。金融监管部门要针对方案中涉及到的政策进行充分释放传导,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各项业务,促进各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金融机构要根据方案内容,整理自身产品清单、活动清单,印制并放置于自身营业场所内进行宣传,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力带动提振市场消费信心。
(三)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农牧局、市人社局、人行包头市中心支行、包头银保监分局等单位,各金融机构,各旗县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强化沟通对接,积极推动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与金融机构有效衔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调配合开展好各项活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金融机构要主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加强联系联络,确保政策方案传导到各市场主体。
(四)建立责任监督机制。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及各部门、各金融机构要将金融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和促进消费增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工作目标。定期监测和通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各金融机构要按旬通报方案推进情况,按月汇总减费让利、优惠活动投入数据,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确保各项活动有力有效,助力提振消费市场信心。
附件:各金融机构包联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清单
附件
各金融机构包联旗县区、稀土高新区清单
金融机构名称 | 包联地区 |
中国农业银行包头分行 | 昆 区 |
中国民生银行包头分行 | |
渤海银行包头分行 | |
昆都仑蒙银村镇银行 | |
平安银行包头市分行 | 青山区 |
中国银行包头分行 | |
金谷农商银行包头分行 | |
青山河套村镇银行 | |
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分行 | 东河区 |
交通银行包头分行 | |
中信银行包头分行 | |
东河金谷村镇银行 | |
招商银行包头分行 | 九原区 |
中国光大银行包头分行 | |
包头南郊联社 | |
九原立农村镇银行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包头市分行 | 石拐区 |
华夏银行包头分行 | |
蒙商银行包头分行 | |
中国工商银行包头分行 | 白云矿区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包头市分行 | |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 | 土右旗 |
内蒙古银行包头分行 | |
鄂尔多斯银行包头分行 | |
土右农商银行 | |
土右蒙银村镇银行 |
金融机构名称 | 包联地区 |
达茂旗信用联社 | 达茂旗 |
达茂蒙商村镇银行 | |
中国农业银行包头分行 | |
中国银行包头分行 | 固阳县 |
固阳信用联社 | |
固阳蒙商村镇银行 | |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 | 稀土高新区 |
浦发银行包头分行 | |
兴业银行包头分行 | |
高新银通村镇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