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征集公告
- 征集结果
为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及《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要求,提高昆都仑区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解决幼儿园教师编制紧缺、非在编教师(编制控制数教师)薪酬待遇差距悬殊对幼儿园教师的稳定性、幸福感和社会地位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经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研究通过,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在编制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编制控制数教师,即:现有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编制控制数教师和今后招聘的同等身份人员。
二、招聘方式
公办幼儿园编制控制数教师聘用需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三、管理方式
公办幼儿园编制控制数教师不具有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在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备案,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
区委编办要做好公办幼儿园编制和控制数核定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审批。做好幼儿园编制控制数教师实名制备案及单列管理工作。
区教育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并根据公办幼儿园实际用人情况,在坚持人员总量管理的前提下,按需求对编制控制数教师进行补充,并报人社局备案,报编办审批。做好编制控制数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等工作,及时报人社局、编办备案。
区财政局要将编制控制数教师工资列入年度预算,按月足额发放。
区人社局要指导区教育局做好编制控制数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工作,依法保障编制控制数教师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根据人口结构变化、学前教育规划发展和幼儿园布局变化等情况,适时对管辖范围内幼儿园人员总量进行动态调整,一般每两到三年调整一次。
四、薪酬待遇
公办幼儿园编制控制数教师薪酬待遇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薪酬待遇参照本地公办幼儿园编内教师同类人员相同工资待遇执行。区政府依法按照国家社会保险参保政策为其缴纳“五险一金”。
五、职称晋级
编制控制数教师纳入中小学职称序列评审范围,坚持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统一,由用人单位在教育局核定的岗位比例内进行统一组织推荐,逐步提升编制控制数教师专业技术水平。
六、权益保障
编制控制数教师纳入教师统一培训范围,加强培训,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与在编教师同等享受教育系统评优评先待遇。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关规定处理。
七、人员考核
用人单位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对编制控制数教师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报教育局、人社局备案。考核结果作为合同续聘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依据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关系,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退出教师序列。
针对上述实施办法现向大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建言要求:建言献策要聚焦主题,观点鲜明,有根据、有主见、有条理、有论证、有公心、有高招。 (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字)。
一、征集时间
2025年4月14日起至2025年5月14日
二、参与方式
1.电子邮箱:kqjyj@163.com,邮件请标明主题“建言献策+关键词”。
2.邮寄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局A座404办公室。邮政编码:014010。来稿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方便我们与您沟通,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办公室:0472—522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