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昆都仑区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包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由昆都仑区政务服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昆都仑区政务服务局综合股联系(地址:昆都仑区市民大厅5号楼203办公室,联系人:朱佳妮,电话:5990381,电子邮箱:zwfwjzhg@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将公开透明与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紧密联系在一起,着力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持续强化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实现了公开数量、公开质量的“双提升”。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建立健全机制。持续加强我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进一步理清责任分工,立足我区现阶段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昆都仑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印发了《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都仑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切实提高站位,把握工作重点,履行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职能,严格信息发布,加强政策解读,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水平。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根据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以多样化的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优质信息服务。2020年,通过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网站、“昆都仑区市民大厅”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引导社会正确舆论导向,进一步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载体效能,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前社会反映预判和公开后舆情引导,通过信息公开手段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二)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政公发〔2020〕2号)和《包头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包政公发〔2020〕2号)文件精神,起草了《昆都仑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对照国务院印发的标准指引及有关要求,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全面梳理细化重大建设项目、城乡规划领域、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涉农补贴、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确定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对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施一函二审三核,严格审核把关要素指标,确定梳理政务公开事项430项,二级事项1300余项,并进行了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依申请公开指南、申请表、流程图等。严格按照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向申请人答复依申请公开内容,全年公开依申请事项5项,无投诉举报等情况。
(四)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考核评价体系。年初,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我区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确保公开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通报制度。每月以报表形式对各部门日常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并按月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全区通报,为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扎实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三是成立了评估小组,对技术保障人员情况、技术保障措施评估、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安全进行了评估,各项评估均达到90分以上,互联网新闻信息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齐全,相关制度机制或技术保障措施执行情况良好且有效,融媒体中心根据要求定期组织开展技术安全自我评估,对评估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对评估中发现的安全风险及时整改。
(五)主动公开方面
我区2019年机构改革后,相比2018年新增新闻出版版权局、医疗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3家,减少金融办1家,因此权责清单梳理主体发生变化,相对2018年行政许可事项减少21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减少了125项,行政处罚减少1557项,行政强制减少102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 | 本年新公开 | 对外公开 |
数量 | 数量 |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
数量 | 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9 | 15 | 124 |
其他对外管理 | 230 | 123 | 353 |
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
数量 | 数量 | ||
行政处罚 | 3768 | 97 | 3671 |
行政强制 | 114 | 2 | 112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 | 本年增 | |
数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8 | 8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794 | 3598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开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区虽然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对政务公开认识不够到位。个别单位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二是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多样,缺乏创新,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广度需进一步拓展;三是工作力度不大,缺乏持续性。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大宣传,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制度,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定期通报督查情况,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