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昆都仑区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府办发〔2022〕18号
各有关单位和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昆都仑区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于你单位,请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抓好落实。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
昆都仑区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夯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守耕地红线,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1〕3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1〕32号)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包府办发〔2022〕74号)等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昆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底线思维、从严管护、权责对等的基本原则,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实行耕地网格化监管,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效益“四位一体”保护,将耕地保护监督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2022年9月底前,全面构建耕地保护县(区)、镇(街道)、村(嘎查)三级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压实各级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推动耕地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辖区耕地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监管格局。
三、组织体系
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是指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层级设置为农田网格,建立县(区)、镇(街道)、村(嘎查)三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及三级网格责任人,并在村级网格设立田管员,协助三级网格责任人实施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以行政村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最小网格单元。按照“一村一牌”的原则,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立一块“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保护标志牌。标志牌上注明耕地保护面积、责任单位、网格责任人和田管员姓名、监督电话、所在片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示意图等内容,主动接受监督。
(一)一级网格责任人设置及职责
一级网格责任人:昆都仑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
一级网格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负责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划定二级网格范围;制定本辖区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和考核奖惩办法;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相关工作;每年至少调度2次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至少对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 1 次巡查;对下一级网格责任人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年度考核;及时依法组织查处辖区内各类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并监督整改到位。一级网格责任人确定分管领导为一级网格员,一级网格员为直接责任人,协助一级网格责任人协调解决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问题。
(二)二级网格责任人设置及职责
二级网格责任人:卜尔汉图镇和昆河镇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昆北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二级网格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划定三级网格范围;制定本辖区内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奖惩细则,确保三级网格责任人和网格田管员工作落实到位;指导、协调、督促具体工作落实;负责协调处理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疑难问题;每季度听取三级网格责任人工作情况汇报;落实本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开展耕地保护自查;负责组织宣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政策;每两个月组织一次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巡查、检查工作;开展三级网格责任人业务培训;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做好相应的整治工作;每年2次(6月底、12月底)向上级政府报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情况。二级网格责任人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二级网格员,二级网格员协助二级网格责任人负责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具体工作。
(三)三级网格责任人设置及职责
三级网格责任人:村(嘎查)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嘎查长。
三级网格责任人对责任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划定田管员巡查范围;负责对责任区域内耕地的日常监管,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向二级网格责任人和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的机构报告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行为,负责对土地承包者、经营者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保护工作;杜绝破坏、撂荒耕地等现象的发生;向二级网格责任人报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情况,每周至少巡查、检查一次、做好记录;自觉接受上级网格责任人和网格员的监督检查,督促网格田管员做好巡查工作。
(四)三级网格田管员设置及职责
三级网格田管员:村(嘎查)两委会成员、村民代表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
网格田管员每周至少两次巡查网格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巡查记录,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等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及时劝阻、制止,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三级网格责任人。
(五)设立“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办公室
为确保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昆都仑区设置“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制定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及时上报信息,开展督导考核。办公室设在区自然资源部门,同级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六)加强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
区自然资源、区农牧以及行使自然资源管理方面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应当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合监管和问责机制,各级执法机构和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巡查检查,积极与区域范围内的网格责任人进行对接,加强巡查检查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确保及时发现、制止占用、破坏和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
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的机构要严格依法查处。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没有第一时间发现、制止并向上级网格责任人报告,造成违法违规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网格责任人和网格员,依法给予处分。
四、进度安排
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推行工作分五个阶段开展,从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底,用三个月时间初步建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2年7月底前完成)
区政府、卜尔汉图镇、昆河镇、昆北街道要组织召开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动员部署会,镇(街道)应根据当地耕地保护的实际情况,制定印发《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及时将建立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的意义及相关要求传递到基层干部、群众。
第二阶段:组织机构设立(2022年8月上旬完成)
昆都仑区在同级自然资源部门设立“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同级组织、宣传、发改、公安、农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第三阶段:各级网格责任人及网格范围设置(2022年8月底完成)
区政府根据本地区耕地分布情况,在有耕地的镇(街道)、村(嘎查)分别设立二级、三级网格责任人,在村级网格中以自然村或相对便于管理的若干自然村设立网格田管员,并划分确定各级网格责任人和网格田管员的责任范围。
第四阶段:制度建设(2022年9月中旬完成)
区政府、镇政府(街道办)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考核、管理制度。
第五阶段:实施运行(2022年9月底完成)
结合耕地保护目标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按照“一村一牌”原则,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立一块“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保护标志牌,公布本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网格责任人、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9月底前,昆都仑区“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对辖区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构建耕地保护县(区)、镇(街道)、村(嘎查)三级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并将县级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和确定的各级网格责任人、责任范围报市自然资源局和市农牧局。昆都仑区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进入常态化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实行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凝聚力量,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镇政府(街道办)作为本辖区耕地保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统筹推进网格化管理落实,科学合理的制定《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源头控制,强化过程监管,调动各方保护耕地积极性,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面落实。
(二)保障经费
区财政部门要将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此外,昆都仑区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探索建立多元激励机制,对履职到位、表现突出的网格责任人、网格员及田管员予以奖励。
(三)强化宣传引导
加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耕地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在主要路口、公共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增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引导社会公众支持监督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营造全民参与耕地保护的法治环境。
附表:《昆区耕地面积情况统计表》
附件:
昆区耕地面积情况统计表
序号 | 行政区名称 | 坐落单位名称 | 面积(公顷) |
1 | 包钢集团 | 包钢集团 | 93.61 |
2 | 卜尔汉图镇 | 背锅窑子村 | 117.42 |
3 | 卜尔汉图镇 | 卜尔汉图嘎查 | 89.23 |
4 | 卜尔汉图镇 | 打拉亥上村 | 71.26 |
5 | 卜尔汉图镇 | 打拉亥下村 | 274.68 |
6 | 卜尔汉图镇 | 哈德门村 | 145.66 |
7 | 卜尔汉图镇 | 哈业脑包村 | 186.91 |
8 | 卜尔汉图镇 | 南卜尔汉图村 | 0.11 |
9 | 卜尔汉图镇 | 乌兰计二村 | 264.36 |
10 | 卜尔汉图镇 | 乌兰计三村 | 315.06 |
11 | 卜尔汉图镇 | 新光八村 | 2.32 |
12 | 卜尔汉图镇 | 新光六村 | 24.26 |
13 | 卜尔汉图镇 | 新光七村 | 18.33 |
14 | 卜尔汉图镇 | 新光三村 | 1.61 |
15 | 卜尔汉图镇 | 新光四村 | 14.10 |
16 | 卜尔汉图镇 | 新光五村 | 74.87 |
17 | 卜尔汉图镇 | 新光一村 | 5.35 |
18 | 昆北街道办事处 | 边墙壕村 | 152.29 |
19 | 昆北街道办事处 | 海威社区 | 0.31 |
20 | 昆北街道办事处 | 甲尔坝村 | 4.32 |
21 | 昆北街道办事处 | 前口子村 | 5.74 |
22 | 昆北街道办事处 | 新城村 | 12.23 |
23 | 昆河镇 | 和平村 | 157.46 |
24 | 昆河镇 | 孟家梁村 | 15.00 |
25 | 昆河镇 | 南排村 | 7.68 |
合计 | 2054.17 |
注:1.数据来源昆都仑区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
2.耕地数据涉及包钢内的耕地,需要包钢确定相应的网格责任人及网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