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0203011539802X/2023—000012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 文号 | 昆府发〔2023〕16号 |
成文日期 | 2023-09-1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昆都仑区国有企业深化提升改革行动
方案》的通知
昆府发〔2023〕16号
各相关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2023年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昆都仑区国有企业深化提升改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4日
昆都仑区国有企业深化提升改革行动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运行体制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情况
按照《昆都仑区国有企业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改组形成3户“主业突出、定位清晰”的区属一级国有企业(昆鹿实业集团、金腾科技公司、昆仑新发展集团);2户“历史遗留、稳妥处置”特殊目的企业(昆仑发展公司、鑫晟达公司),待问题解决后予以注销。三户一级企业主业聚焦、定位清晰,围绕各自领域专业化发展、分担经营风险;通过担保等方式放大资本融资效能、实现资源协同。实现企业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场景开展业务,在提升造血能力的同时反哺地方财政,为昆区高发展贡献国资力量。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的工作要求,优化国有资本经济布局,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深化改革释放创新活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和创造力。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的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坚持稳步推进。深化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打造战略性新国企,塑造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现代化国企,提升品牌竞争力,增强企业核心功能。
(三)坚持管理和监督。推动国有企业高效治理、理顺国有企业管理关系、优化产业布局、提升防风险能力、激发国企自身活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围绕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打造现代新国企。
四、整体思路
(一)加强整合昆鹿集团
根据核心业务,以“综合开发+工程建设+商贸物流”为主营业务的目标,开展以下三类业务:一是借助金融资本承担区内综合开发项目及相关物业管理工作;二是积累施工经验、承接建设项目,做好建筑施工;三是整合商贸资源,发展建材贸易,夯实现金流量。
昆鹿集团下设子公司及合资公司共二十二家。拟保留以下十一家公司:
1.包头市昆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开展市政工程投资及建设施工、城市垃圾清运、处理服务等业务。
2.包头市昆都仑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开发、管理。
3.内蒙古泰蒙达物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代理采购、仓储保管、物流服务、组织文化交流活动等相关业务。
4.包头市昆区中小学实践基地,负责运营昆区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学校。
5.内蒙古鹿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托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及钢结构工程等资质拓展工程服务类业务。
6.内蒙古鹿驰商贸有限公司,开展汽车销售及租赁相关业务。建议承接内蒙古昆鹏信息技术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服务业务和餐饮服务;承接包头市鹿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食品销售等,步行街潮盒街区餐饮服务业务。
7.内蒙古昆鹿联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主要开展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贸易。
8.包头市昆隆牧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养殖业及养殖服务业、种植业及种植服务业。
9.内蒙古北方启川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北方启川科技创新园,拓展科学技术服务、科学技术开发等相关业务。
10.包头市鹿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负责开展金融文化中心项目后续建设的管理工作。
11.内蒙古昆鹿鹿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有部分贷款,稳妥处置贷款后予以注销。围绕核心领域发展,稳妥化解集团历史问题,在2024年底前昆鹿公司对子公司及合资公司进行合并重组,规模控制在10家以内。
拟注销和退出以下八家公司:
1.内蒙古昆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才创新创业投资基金。
3.内蒙古三百六十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包头市中创金属园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包头中交置业有限公司。
6.包头市鹿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原有业务债权债务往来款项由鹿驰商贸公司承接)。
7.内蒙古昆鹏信息技术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原有业务债权债务往来款项由鹿驰商贸公司承接)。
8.包头市泰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有业务债权债务往来款项由鹿驰商贸公司承接)。
拟将股权划拨给金腾公司的三家子公司:
1.包头市新泰达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2.包头市昆鹿农牧业有限公司。
3.包头市碳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重新构筑金腾公司
2023年8月16日区政府2023年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管委会+公司”改革实施方案》,会议研究了该改革方案并确定包头市金腾科技有限公司(区属一级公司)由园区管委会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经营范围运营,确保依法依规、有序运营,财政局进行监管。
(三)组建昆仑新发展集团
拟计划成立昆仑新发展集团(区属一级公司),依靠政府资源、运营政府资产开展核心业务,充分发挥投融资职能,组建初期围绕“科技+文化+教育+新业态”开展主营业务。拟注册资本1亿元,昆仑新发展集团主要负责从事:集团化运营子公司,统筹运作子公司业务及人员,保障子公司业务运转,投资融资贷款等业务。昆仑新发展集团由昆鹿集团开展新公司前期筹备工作,并完成组织公司架构,人员暂时从昆鹿集团内部现有人员中调剂。
按照1+3的模式,进行集团化架构设计,即:1个集团公司——昆仑新发展集团(暂定名);3个二级子公司——昆仑农文旅生态文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昆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昆仑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上均为暂定名),分别从事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建设,相关项目的运营,打造昆区科技企业,深挖教育资源,将昆区教育品牌资源运营好;从事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等领域业务;从事产业基金及资产运营业务。
1.计划新注册:昆仑农文旅生态文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区属二级公司)拟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负责从事:一是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扶持集体经济壮大发展,整合区内农文旅产业体系、医康养产业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产业体系、数字经济产业体系(包括昆区教育信息化、医疗信息化、食品供应链平台等信息化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体系等相关资源,采用入股和参股的方式,逐步拓展相关业务;二是主动承接政府宣传、广告运营等文化传媒业务,通过市场化方式承接文化传媒业务,打造“魅力昆都仑”系列文化、旅游节,依托昆区体育场馆,举办会展、赛事活动,开展场地租赁服务;三是拓宽知识产权业务领域发展,承接昆区人才培养、劳务人才产业发展、平台运营和软硬件的运维工作,梳理教育资源,开展托育服务、研学旅行、教育运营等服务,深挖昆区优质教育资源附加价值。与包钢幼教处发展战略合作和业务衔接,逐步将学前教育领域打造出知名品牌。
2.计划新注册:昆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区属二级公司)拟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负责从事:一是开展基础设施开发,拓展传统类、基建类基础设施和数字化、信息化、创新化基础设施,做好基础设施的运营维护业务;二是以自建、合作等模式参与城市开发建设,积极争取专项债政策,推进城市更新与形象提升、改善村容村貌等工程建设。
3.计划新注册:昆仑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区属二级公司)拟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要负责从事:一是设立引导产业基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并通过多渠道的金融服务模式,加大对区内绿色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和投资;二是拓宽国有资产运营渠道,打造总部经济楼宇,吸引企业集聚在总部经济区域,运作行政事业资产、国有自然资源、市政公共资源、国企资产资源等,推动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扩大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担保、入股等权能;三是推动昆区范围内广告、停车位、充电桩等特许经营权落地,建立一站式综合性智慧服务体。
(四)新旧公司业务衔接及划分
新成立的公司成为一家没有历史包袱的新公司,主要解决资本金不充足、融资能力不够、承担区属建设项目少、急难险重的项目实施能力不足等难题。国有企业深化提升改革行动方案再次规范了各国有企业主业和发展方向,各国有企业相互配合完成新旧国有企业组织优化和架构设置、子公司相互划转,后续将有盈利的业务划转,无盈利的业务退出。三家一级区属国有企业开展业务时互为补充,融资业务方面提供担保,建设工程业务方面组成联合体,采取多种合作方式协同配合。昆鹿集团围绕“综合开发+工程建设+商贸物流”开展主业,金腾公司围绕“园区开发+园区建设+园区运营”开展主业,昆仑新发展集团围绕“科技+文化+教育+新业态”开展主业。
五、工作内容
(一)设置公司部门及子公司架构
三家国有企业明确部门及子公司定位,整合部门及子公司业务,围绕核心主业开展业务设置部门及子公司机构,做到人岗匹配。昆仑新发展集团由昆鹿集团开展新公司组织前期筹备工作(牵头单位:各国有企业,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园区管委会、区财政局)
(二)资产注入及公司审计
区财政局(国资委)与机关事务中心共同梳理全区资产,重点对经营性国有资产、非公益性资产等资产清查,将资产进行评估,分别将资金或资产注入拟新注册国有企业。各国有企业聘请第三方进行全面审计后再划转、注销和退出相应子公司。(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国资委),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国有企业)
(三)人员组织
对拟新注册国有企业人员暂时从昆鹿集团内部现有人员中调剂解决。随着各个公司业务量的逐步增加,按照需要,采取市场化引进职业经理人和专业化人才。人社局、财政局、管理部门组成联合招聘小组委托第三方面向社会人才开展市场化人才引进、面向区委、区政府工作人员开展遴选。(牵头单位:各国有企业,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园区管委会、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四)薪酬及考核制度
负责人薪酬根据《昆都仑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暂行办法》执行,环节干部和员工的薪酬和考核由人社局、财政局(国资委)、三家国有企业组成员工薪酬小组,研究提出标准和要求,三家国有企业分别设计提出员工薪酬方案和考核方案。负责人考核制度由财政局(国资委)会同组织部、人社局研究提出。(牵头单位:各国有企业,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五)完善公司制度
各国有企业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制定管理事项清单、管理办法,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方式,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牵头单位:各国有企业,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
(六)公司运营
各国有企业根据主业和发展目标,完善发展战略,制定一年发展目标和三年发展战略,各国有企业积极对接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争取投资项目的业务支持。在具备资质的前提下,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应优先支持区属国有公司。各国有企业承接政府项目采用以下三种模式:一是区属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作为项目乙方,参与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施工、提供原材料等业务。二是由相关委办局作为主体,区属国有企业可作为项目代建方,根据《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按固定比例收取代建费。三是区属国有企业等与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合作,以股权合作方组合,参与投资政府项目(牵头单位:各国有企业,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
六、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9月初)。区财政局(国资委)上报国有企业深化提升改革行动方案及具体措施。认真研究并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拿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完善的工作方案,确保妥善解决。
(二)实施阶段及运营(9月中旬-12月上旬)。各国有企业落实深化提升改革行动方案中的任务。主动对接各部门,形成各国有企业任务清单,结合实际、聚焦重点、因地制宜细化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项实施,强化公司运营体制机制,取得实体化运营初步成效,形成的任务清单和实体化运营进展报送区财政局(国资委),由区财政局(国资委)上报区委、区政府。
(三)督查及阶段总结(12月中下旬)。区财政局(国资委)对国有企业深化提升改革行动方案里的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区财政局(国资委)将检查结果报送区委、区政府。全面梳理国有企业深化提升改革行动方案的工作完成情况,区财政局(国资委)会同国有企业形成国有企业深化提升改革行动工作报告。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财政局(国资委)建立国企改革联席会制度,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各国有企业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承担工作制定具体措施。各国有企业尽其职、各负其责,完善责任分工,强化保障落实,确保工作任务专人盯、专人抓、专人管,全面推进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三)加强督导检查。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要对各项工作落实实行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明显迟滞的进行通报。实行月调度制度,每月定期汇总进展情况,召开工作调度会议,解决实际问题。
关于调整昆都仑区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属、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要求,不断强 化国有企业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全面推进我区国企改革工 作,鉴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昆都仑区国企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忠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包头
钢铁冶金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周学良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张 华 区政府副区长
杨 勇 区政府副区长
李红宇 区政府副区长
周海飞 区政府党组成员、包头钢铁冶
金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兼管委
会副主任、金属深加工产业园
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 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岳婧芳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苏 军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明 胜 区司法局局长
赵 波 区财政局局长
王素珍 区人社局局长
刘晓东 区住建局局长
崔昆仑 区农牧局局长
韦宏宇 区商务局局长
焦燕龙 区文旅局局长
吕 雄 区审计局局长
乔 艳 区市场局局长
张永军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昆
鹿(集团)公司董事长
支瑞峰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佟 鑫 区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调度各项工作进展;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赵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佟鑫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包头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督导各有关部门严格抓好工作落实,定期向区委深化改革委员会汇报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强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今后,除区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调整,区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