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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都仑区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3 10:39  发布单位:昆区政府办综合室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6008   [字体: ]  打印保存 

政府文件全真版

索引号 11150203011539802X/2020—00002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文号 昆府发〔2020〕5号
成文日期 2020-04-15 公文时效 有效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都仑区燃煤散烧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05

区属、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昆区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2020415 

 

都仑区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组整改要求,全力解决我区煤散烧环境污染问题,打赢2020年蓝天保卫战,按照《包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包府办发201860号)、《昆区2018-2020年禁燃区高污染燃料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昆政办发201849号)文件要求,结合《包头市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我区棚户区(城中村)存在的燃煤散烧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突出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以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全面整治的原则,综合利用集中供热、天然气替代等方式解决原煤散烧污染问题,实施区域原煤散烧综合整治,全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昆河镇和昆北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区住建局等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和工作指导,推动专项方案的落实。

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煤则煤的原则,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条件以及经济承受能力,按照一村一策的改造原则,分类实施改造。

3.安全供暖,统筹兼顾。在确保热源、气源供应及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动改造。统筹供需平衡,构建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保障居民用气、用热。改造施工安排既要保障进度,又要保证施工、运行安全。

4.科学测算,合理分担。改造工作要坚持经济性、可行性,既充分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又兼顾公平,改造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和企业、居民共同承担。

二、工作目标

重点完成禁燃区东至民族东路(包括新城村)、西至昆河槽、南至包兰铁路围成的区域、北至G6高速(含高速以北部分边墙壕村区域)9个村约2.69万户,370.4万平方米的燃煤散烧新能源替代改造项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明确机构职责和人员,实现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燃气企业、供热企业的有机结合,特成立昆区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廉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白云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马红光  市公安局副局长、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李长茂  区政府副区长

王永祥  区政府副区长

   区政府副区长

赵太贤  区政府党组成员

 员:刘世文  区新闻中心主任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贾黎明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昆河镇镇长

张文秀  昆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周海飞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牛世旺  区财政局局长

李红宇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金芬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永斌  区交管大队大队长

王存礼  河西交管大队大队长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范利民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宏伟  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区供电分局局长

郑晓飞  包头市燃气公司总经理

刘志强  包头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胡海涛  内蒙古中浩燃气公司执行总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范利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对《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协调,不断加大燃煤散烧整治力度。

(二)职责分工

区住建局负责拟定《昆区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牵头负责2020年居民燃煤散烧气代煤煤改气工作;负责推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入网和天然气替代工程建设,协助施工企业做好前期手续办理,做好供热、燃气安全监管。负责棚户区改造。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2017-2019气代煤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环保专项补贴资金和专项债券。

昆河镇、昆北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负责做好辖区内涉及供热改造住户的信息摸排和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所有住户配合供热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严格加强租户管理;负责做好属地现有房屋面积管控工作,杜绝私搭乱建的现象发生;负责配合施工企业协调居民做好供热、天然气二次管网入户及住户设备、设施(燃气灶、波纹管等)安装、替换工作,保障管网入户后居民正常用气、取暖;负责配合燃气企业收取辖区内管网改造住户自身承担的费用;负责将已完成供热设施改造住户的新能源炉具回收;要加强煤炭管控,禁止原煤进村。

区委宣传部组织、指导各新闻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平台等媒体形式,做好原煤散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氛围,宣传《方案》;组织、协调新闻记者对禁燃区内燃煤散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跟踪报道,大力向民宣传集中供热、天然气替代原煤及洁净燃料替代产生的环境效益,倡导居民使用清洁能源。同时,各相关街镇、市场、商务、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一并做好宣传工作。

自然资源分局负责供热、天然气配套管线等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规划审批。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供热、天然气配套管线等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立项审批。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各级政府补贴资金并及时足额拨付,加大资金支持和监管力度。负责工程项目评审及相关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民用洁净燃料的统一招标、采购、配送。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洁净燃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安排型煤销售点和做好销售点管控;依法严格查处在禁煤区范围内经营销售、燃用原煤或为经营销售提供场地等行为。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制定禁燃区内原煤管控专项工作方案,开展原煤销售点清理取缔工作,加大流动摊点、临建、违建以及其他户外原煤散烧治理工作,同时设置固定检查点,建立全天候、全覆盖的原煤清理取缔管控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关于在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全面禁止销售和燃用原煤的通告》要求,联合生态、公安、交管、河西交管等部门开展全区禁煤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参与查处违法销售原煤的联合行动。

区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加强运输环节散煤监管,对进入昆区范围的原煤拉运车辆加大查处力度,从源头上切断原煤拉运车辆进入禁燃区。

区供电分局完善配电设施建设,提高区域供电能力,保障清洁取暖项目可靠用电。

包头市燃气公司、内蒙古中浩燃气公司、包头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合理做好各自领域替代方案设计,制定施工计划,倒排工期,严格施工质量,确保时间节点如期完工。

四、禁燃区分类及基本情况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区禁燃区分为两个区域进行燃煤散烧专项治理,分别展开整治、新能源替代工作。

(一)一类地区

1.区域范围。重点对昆北地区进行燃煤散烧整治和气代煤改造工作,区域范围:莫尼路以北、G6高速以南、昆河槽以东、民族东路以西区域。

 2.基本情况。该区域共涉及7个村19224(疫情过后北沙梁地区预计将新增2000-3000户居民),总人口61870,涉及298.5万平方米的治理改造任务。其中,昆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共涉及5个村10305(前口子、边墙壕、玉泉村、甲尔坝村、色气湾),总人口28999涉及113.5万平方米的治理改造任务;昆河镇涉及1个村8559(南排村1组、2组、3组、4组、龙银锁小组、北沙梁社区),总人口31791人,涉及177万平方米的治理改造任务;高新区曹家营村360户,总人口1080人,涉及8万平方米的治理改造任务。北沙梁区域居民主要从事服务行业和打零工为主,户主为提高房屋出租率,将平房改建为二层、三层混杂建筑,房屋密度大,房屋均为正房、南房和东西厢房的房屋格局。

(二)二类地区

1.区域范围。重点对昆南地区进行燃煤散烧整治和新能源替代工作,区域范围:昆河槽以东、新光西路以南、民族东路以西、包兰铁路以北区域。

2.基本情况。该区域涉及和平村7680户,总人口17167人,涉及71.9万平方米的治理改造任务。其中,和平村6030(和二、和三、东一、东二、刘二圪梁),总人口12667人,涉及50.4万平方米的治理改造任务;南营子村小组1650户,总人口4500人,涉及21.5万平方米的治理改造任务。该区域居民工作性质主要以种植、服务行业和打零工为主,商业底店760户涉及改造面积8.48万平方米,住宅6920户涉及改造面积63.42万平方米,房屋均为正房、南房和东西厢房,临街一层为底店的房屋格局。

五、治理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一类地区治理方式。一是采用集中供热管网替代。计划对南排三组、四组、曹家营子共计2587户,66万平方米(曹家营村8万平方米,南排三组28万平米,南排四组30万平方米)的住户进行集中供热替换。二是气代煤完善项目。包头市燃气公司、内蒙古中浩燃气有限公司对昆北禁燃区范围内进行了管网全覆盖,在日常生活和冬季采暖方面计划对19224户实施气代煤改造,改造面积226.5万平方米。三是结合棚户区改造任务,2020年计划征拆该区域300户,涉及面积6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分工:昆河镇、昆北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浩燃气有限公司、包头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气源、热源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展和改革委、自然资源分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财政局、供电分局配合。

完成时限:2020930日前

(二)二类地区治理方式。一是气代煤完善项目。包头市燃气公司对昆南禁燃区进行了管网部分覆盖,计划对南营子村小组1650户进行天燃气替代,改造面积21.5万平方米。二是煤改气改造项目。计划对和平村5930户居民实施天然气替代,改造面积50.4万平方米。三是结合棚户区改造任务,2020年计划征拆该区域100户,涉及面积2万平方米。

该区域暂时无法实现天然气替代的,将采用洁净燃料+环保炉具替代的方式,昆河镇负责统计发放新能源炉,并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型煤出售点便于居民采购型煤。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分工:昆河镇负责具体实施;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负责气源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区生态环境分局、发展和改革委、自然资源分局、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供电分局配合。

完成时限:2020930日前

六、补贴政策

(一)煤改气改造项目天然气壁挂炉改造。天然气低压管网建设按每户5000元补贴,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补贴资金,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用户室内设备每户按1800元补贴,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补贴资金。

(二)壁挂炉气费补贴。经测算,平房用户每采暖季每平方米耗气16立方米,燃气费33元,较集中供热21/平方米·采暖季的收费标准高12元。由市、区财政、燃气公司补贴12/平方米·采暖季,其中燃气公司承担4/平方米·采暖季,财政补贴8/平方米·采暖季,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资金,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162平方米。

(三)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改造。按照改造区域实际供热面积130/平方米进行补贴,包括一次网、二次网、庭院管网。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补贴资金,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四)2017-2019气代煤改造项目。改造资金按照《关于印发<包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分类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969号)(包府办发〔201969号)规定补贴。气费补贴执行本方案相关政策。

(五)洁净燃料+环保炉具替代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包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分类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969号)相关政策。

(六)对拟实施外墙保温的项目争取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予以补贴。

七、资金估算

   (一)集中供热(2587户、66万平方米)

    满足供热管网改造条件的南排三、四组、曹家营子2587户,改造面积66万平方米,统一进行集中供热管网改造,按平均造价130/平方米计算需要8580万元供热改造费用。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补贴资金,市住建局补贴6000万元,区政府承担2580万元。

(二)天然气替代(26804户,302.4万平方米)

实施天然气替代,安装壁挂炉进行采暖和日常生活,计划采用三种补贴方式。

一是气代煤完善项目补贴。北沙梁地区19224户和南营子村小组1650煤改气工程改造资金按照《关于印发<包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分类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969号)规定补贴。气费补贴执行本方案相关政策。

二是煤改气改造项目补贴。天然气低压管网建设按每户5000元补贴,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补贴资金,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对昆南地区5930户每户按照5000元进行补贴,补贴资金2970万元,市财政承担2000万元,区政府承担970万元。补贴按照4:3:3比例三年付清,2020年市财政承担800万元,2020年区政府承担400万元。

用户室内设备每户按1800元补贴,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补贴资金,5930户,共补贴1060万元,市住建局承担740万元,区政府承担320万元。

三是对住户燃气费进行补贴优惠。由市财政、区财政、燃气公司补贴12/平方米·采暖季,其中燃气公司承担4/平方米·采暖季,财政补贴8/平方米·采暖季,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资金,和平村50万平方米,共补贴4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贴280万元,区政府承担120万元。

(三)型煤补贴(3000户)

对和平村暂时无法实现气代煤煤改气的住户,拟采用洁净燃料+环保炉具替代,每户预计需型煤2.5/采暖季,每采暖季预计7500吨。型煤市场价格1074.75/吨(2019年标准),市级补贴380/吨,区政府承担280/吨。一个采暖季3000户居民需要型煤费用约806万元,其中市级补贴285万元,区政府承担210万元。

  八、实施步骤

按照科学统筹、合理安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的原则,燃煤散烧专项治理供热改造项目分四个阶段组织推进。

第一阶段:前期摸排准备阶段(202045日前)。区住建局拟定出台《昆区燃煤散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昆河镇、昆北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认真摸排辖区内涉及改造的详细信息,做好居民思想工作,积极宣传燃煤散烧治理及新能源替代的重要意义,充分发动居民、依靠群众,全力配合工程有序实施。从各成员单位抽调骨干力量成立昆区燃煤散烧治理综合协调小组,组长由范利民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置在昆北地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动员宣传组、工程管理组、审计验收组。

第二阶段:手续办理阶段(202045-2020415日)。协调、配合供热公司、燃气公司制定改造计划,尽快拿出设计方案,完成手续办理工作。

第三阶段:项目实施阶段(2020415-2020930日)。按照改造计划,加快推进、有序实施,工程监理、工程审计部门全程跟踪,做好工程项目的监督、指导,确保工程保质保量的按照时间节点前完成。

第四阶段:工程收尾、验收阶段(2020930-年底)。项目试运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及工程审计部门一同对工程质量及完成情况进行工程验收,做好工程档案整理及审核资料报送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要高度重视昆区禁燃区内居民集中供热并网改造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强烈的责任担当,把燃煤采暖治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制定工作进度表,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明确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到人,高质、高效完成整治任务。

(二)合理规划。积极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特别是加快禁燃区燃气、供热管网建设,完善地下管网结构,将集中供热及清洁能源替代作为原煤取暖的主要替代燃料。结合区域地理位置、管网距离、整治效果、改造费用和使用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改造方式。

(三)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奖励资金和专项债券,合理使用市级匹配资金,结合改造情况制定分配方案,专款专用,确保发挥实效。同时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引导和帮助企业多渠道融资,加大整治资金投入,全力推进昆区禁燃区内居民集中供热并网工作。

(四)供应保障。加快热源、气源管网建设,加强电网支撑能力和配套设施建设,保障供热能力和供热水平。

(五)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履行项目相关法定程序;要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监管、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全过程介入项目管理;采取科学、高效的验收办法及程序,组织开展验收工作;要提供甲方委托编制的工程审价审计报告、绩效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建设内容、完成情况、环境效益等。

(六)资金管理。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统筹使用并管理,严格履行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七)安全管理。要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既要保证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更要保证施工安全、运行安全。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行业技术规范、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改造。煤改气项目要把用户安全使用教育、宣传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竣工验收管理,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八)经营管理。按照谁改造,谁运营的方式实行一体化管理。

(九)宣传动员。辖区街镇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普及清洁取暖政策知识,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燃煤散烧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形成多层面、全方位推动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强大合力。


附件1:包头市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项目补贴标准表.pdf

附件2:2020年昆区燃煤散烧治理任务.pdf

《昆都仑区燃煤散烧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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