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0203011539802X/2020—0000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
发布机构 |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 文号 | 昆府发〔2020〕5号 |
成文日期 | 2020-04-1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昆都仑区燃煤散烧综合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府发〔2020〕5号
区属、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昆区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昆都仑区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环保督察组整改要求,全力解决我区燃煤散烧环境污染问题,打赢2020年蓝天保卫战,按照《包头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包府办发〔2018〕60号)、《昆区2018-2020年禁燃区高污染燃料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昆政办发〔2018〕49号)文件要求,结合《包头市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我区棚户区(城中村)存在的燃煤散烧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突出精准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以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全面整治的原则,综合利用集中供热、天然气替代等方式解决原煤散烧污染问题,实施区域原煤散烧综合整治,全力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昆河镇和昆北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区住建局等部门负责统筹规划和工作指导,推动专项方案的落实。
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宜煤则煤”的原则,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条件以及经济承受能力,按照“一村一策”的改造原则,分类实施改造。
3.安全供暖,统筹兼顾。在确保热源、气源供应及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动改造。统筹供需平衡,构建合理、安全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保障居民用气、用热。改造施工安排既要保障进度,又要保证施工、运行安全。
4.科学测算,合理分担。改造工作要坚持经济性、可行性,既充分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又兼顾公平,改造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和企业、居民共同承担。
二、工作目标
重点完成禁燃区东至民族东路(包括新城村)、西至昆河槽、南至包兰铁路围成的区域、北至G6高速(含高速以北部分边墙壕村区域)9个村约2.69万户,370.4万平方米的燃煤散烧新能源替代改造项目。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明确机构职责和人员,实现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燃气企业、供热企业的有机结合,特成立昆区居民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廉 冬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白云喜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马红光 市公安局副局长、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李长茂 区政府副区长
王永祥 区政府副区长
王 强 区政府副区长
赵太贤 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刘世文 区新闻中心主任
宋 皓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贾黎明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魏 俊 昆河镇镇长
张文秀 昆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田 惠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周海飞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牛世旺 区财政局局长
李红宇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 强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金芬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永斌 区交管大队大队长
王存礼 河西交管大队大队长
白 云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范利民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宏伟 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组长
安 平 区供电分局局长
郑晓飞 包头市燃气公司总经理
刘志强 包头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胡海涛 内蒙古中浩燃气公司执行总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范利民同志兼任,领导小组负责对《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协调,不断加大燃煤散烧整治力度。
(二)职责分工
区住建局负责拟定《昆区燃煤散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牵头负责2020年居民燃煤散烧“气代煤”和“煤改气”工作;负责推动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入网和天然气替代工程建设,协助施工企业做好前期手续办理,做好供热、燃气安全监管。负责棚户区改造。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接、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2017-2019年“气代煤”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环保专项补贴资金和专项债券。
昆河镇、昆北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负责做好辖区内涉及供热改造住户的信息摸排和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所有住户配合供热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严格加强租户管理;负责做好属地现有房屋面积管控工作,杜绝私搭乱建的现象发生;负责配合施工企业协调居民做好供热、天然气二次管网入户及住户设备、设施(燃气灶、波纹管等)安装、替换工作,保障管网入户后居民正常用气、取暖;负责配合燃气企业收取辖区内管网改造住户自身承担的费用;负责将已完成供热设施改造住户的新能源炉具回收;要加强煤炭管控,禁止原煤进村。
区委宣传部组织、指导各新闻单位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平台等媒体形式,做好原煤散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氛围,宣传《方案》;组织、协调新闻记者对禁燃区内燃煤散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跟踪报道,大力向居民宣传集中供热、天然气替代原煤及洁净燃料替代产生的环境效益,倡导居民使用清洁能源。同时,各相关街镇、市场、商务、住建局等相关部门一并做好宣传工作。
区自然资源分局负责供热、天然气配套管线等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规划审批。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供热、天然气配套管线等清洁取暖改造工程的立项审批。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各级政府补贴资金并及时足额拨付,加大资金支持和监管力度。负责工程项目评审及相关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民用洁净燃料的统一招标、采购、配送。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洁净燃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安排型煤销售点和做好销售点管控;依法严格查处在禁煤区范围内经营销售、燃用原煤或为经营销售提供场地等行为。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制定禁燃区内原煤管控专项工作方案,开展原煤销售点清理取缔工作,加大流动摊点、临建、违建以及其他户外原煤散烧治理工作,同时设置固定检查点,建立全天候、全覆盖的原煤清理取缔管控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关于在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全面禁止销售和燃用原煤的通告》要求,联合生态、公安、交管、河西交管等部门开展全区禁煤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参与查处违法销售原煤的联合行动。
区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加强运输环节散煤监管,对进入昆区范围的原煤拉运车辆加大查处力度,从源头上切断原煤拉运车辆进入禁燃区。
区供电分局完善配电设施建设,提高区域供电能力,保障清洁取暖项目可靠用电。
包头市燃气公司、内蒙古中浩燃气公司、包头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合理做好各自领域替代方案设计,制定施工计划,倒排工期,严格施工质量,确保时间节点如期完工。
四、禁燃区分类及基本情况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将全区禁燃区分为两个区域进行燃煤散烧专项治理,分别展开整治、新能源替代工作。
(一)一类地区
1.区域范围。重点对昆北地区进行燃煤散烧整治和“气代煤”改造工作,区域范围:莫尼路以北、G6高速以南、昆河槽以东、民族东路以西区域。
2.基本情况。该区域共涉及7个村19224户(疫情过后北沙梁地区预计将新增2000-3000户居民),总人口61870人,涉及298.5万平方米的治理改造任务。其中,昆北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共涉及5个村10305户(前口子、边墙壕、玉泉村、甲尔坝村、色气湾),总人口28999人,涉及113.5万平方米的治理改造任务;昆河镇涉及1个村8559户(南排村1组、2组、3组、4组、龙银锁小组、北沙梁社区),总人口31791人,涉及177万平方米的治理改造任务;高新区曹家营村360户,总人口1080人,涉及8万平方米的治理改造任务。北沙梁区域居民主要从事服务行业和打零工为主,户主为提高房屋出租率,将平房改建为二层、三层混杂建筑,房屋密度大,房屋均为正房、南房和东西厢房的房屋格局。
(二)二类地区
1.区域范围。重点对昆南地区进行燃煤散烧整治和新能源替代工作,区域范围:昆河槽以东、新光西路以南、民族东路以西、包兰铁路以北区域。
2.基本情况。该区域涉及和平村7680户,总人口17167人,涉及71.9万平方米的治理改造任务。其中,和平村6030户(和二、和三、东一、东二、刘二圪梁),总人口12667人,涉及50.4万平方米的治理改造任务;南营子村小组1650户,总人口4500人,涉及21.5万平方米的治理改造任务。该区域居民工作性质主要以种植、服务行业和打零工为主,商业底店760户涉及改造面积8.48万平方米,住宅6920户涉及改造面积63.42万平方米,房屋均为正房、南房和东西厢房,临街一层为底店的房屋格局。
五、治理措施及任务分工
(一)一类地区治理方式。一是采用集中供热管网替代。计划对南排三组、四组、曹家营子共计2587户,66万平方米(曹家营村8万平方米,南排三组28万平米,南排四组30万平方米)的住户进行集中供热替换。二是“气代煤”完善项目。包头市燃气公司、内蒙古中浩燃气有限公司对昆北禁燃区范围内进行了管网全覆盖,在日常生活和冬季采暖方面计划对19224户实施“气代煤”改造,改造面积226.5万平方米。三是结合棚户区改造任务,2020年计划征拆该区域300户,涉及面积6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分工:昆河镇、昆北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浩燃气有限公司、包头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气源、热源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展和改革委、自然资源分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财政局、供电分局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二)二类地区治理方式。一是“气代煤”完善项目。包头市燃气公司对昆南禁燃区进行了管网部分覆盖,计划对南营子村小组1650户进行天燃气替代,改造面积21.5万平方米。二是“煤改气”改造项目。计划对和平村5930户居民实施天然气替代,改造面积50.4万平方米。三是结合棚户区改造任务,2020年计划征拆该区域100户,涉及面积2万平方米。
该区域暂时无法实现天然气替代的,将采用“洁净燃料+环保炉具”替代的方式,昆河镇负责统计发放新能源炉,并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型煤出售点便于居民采购型煤。
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分工:昆河镇负责具体实施;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负责气源以及配套管网建设;区生态环境分局、发展和改革委、自然资源分局、公安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管大队、河西交管大队、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供电分局配合。
完成时限:2020年9月30日前
六、补贴政策
(一)“煤改气”改造项目天然气壁挂炉改造。天然气低压管网建设按每户5000元补贴,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补贴资金,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用户室内设备每户按1800元补贴,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补贴资金。
(二)壁挂炉气费补贴。经测算,平房用户每采暖季每平方米耗气16立方米,燃气费33元,较集中供热21元/平方米·采暖季的收费标准高12元。由市、区财政、燃气公司补贴12元/平方米·采暖季,其中燃气公司承担4元/平方米·采暖季,财政补贴8元/平方米·采暖季,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资金,每户补贴面积不超过162平方米。
(三)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改造。按照改造区域实际供热面积13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包括一次网、二次网、庭院管网。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补贴资金,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
(四)2017-2019年“气代煤”改造项目。改造资金按照《关于印发<包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分类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9〕69号)(包府办发〔2019〕69号)规定补贴。气费补贴执行本方案相关政策。
(五)“洁净燃料+环保炉具”替代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包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分类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9〕69号)相关政策。
(六)对拟实施外墙保温的项目争取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予以补贴。
七、资金估算
(一)集中供热(2587户、66万平方米)
满足供热管网改造条件的南排三、四组、曹家营子2587户,改造面积66万平方米,统一进行集中供热管网改造,按平均造价130元/平方米计算需要8580万元供热改造费用。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补贴资金,市住建局补贴6000万元,区政府承担2580万元。
(二)天然气替代(26804户,302.4万平方米)
实施天然气替代,安装壁挂炉进行采暖和日常生活,计划采用三种补贴方式。
一是“气代煤”完善项目补贴。北沙梁地区19224户和南营子村小组1650户“煤改气”工程改造资金按照《关于印发<包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分类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包府办发〔2019〕69号)规定补贴。气费补贴执行本方案相关政策。
二是“煤改气”改造项目补贴。天然气低压管网建设按每户5000元补贴,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补贴资金,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对昆南地区5930户每户按照5000元进行补贴,补贴资金2970万元,市财政承担2000万元,区政府承担970万元。补贴按照4:3:3比例三年付清,2020年市财政承担800万元,2020年区政府承担400万元。
用户室内设备每户按1800元补贴,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补贴资金,5930户,共补贴1060万元,市住建局承担740万元,区政府承担320万元。
三是对住户燃气费进行补贴优惠。由市财政、区财政、燃气公司补贴12元/平方米·采暖季,其中燃气公司承担4元/平方米·采暖季,财政补贴8元/平方米·采暖季,市区两级按7:3比例匹配资金,和平村50万平方米,共补贴4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贴280万元,区政府承担120万元。
(三)型煤补贴(3000户)
对和平村暂时无法实现“气代煤”和“煤改气”的住户,拟采用“洁净燃料+环保炉具”替代,每户预计需型煤2.5吨/采暖季,每采暖季预计7500吨。型煤市场价格1074.75元/吨(2019年标准),市级补贴380元/吨,区政府承担280元/吨。一个采暖季3000户居民需要型煤费用约806万元,其中市级补贴285万元,区政府承担210万元。
八、实施步骤
按照科学统筹、合理安排、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的原则,燃煤散烧专项治理供热改造项目分四个阶段组织推进。
第一阶段:前期摸排准备阶段(2020年4月5日前)。区住建局拟定出台《昆区燃煤散烧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昆河镇、昆北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认真摸排辖区内涉及改造的详细信息,做好居民思想工作,积极宣传燃煤散烧治理及新能源替代的重要意义,充分发动居民、依靠群众,全力配合工程有序实施。从各成员单位抽调骨干力量成立昆区燃煤散烧治理综合协调小组,组长由范利民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置在昆北地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动员宣传组、工程管理组、审计验收组。
第二阶段:手续办理阶段(2020年4月5日-2020年4月15日)。协调、配合供热公司、燃气公司制定改造计划,尽快拿出设计方案,完成手续办理工作。
第三阶段:项目实施阶段(2020年4月15日-2020年9月30日)。按照改造计划,加快推进、有序实施,工程监理、工程审计部门全程跟踪,做好工程项目的监督、指导,确保工程保质保量的按照时间节点前完成。
第四阶段:工程收尾、验收阶段(2020年9月30日-年底)。项目试运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及工程审计部门一同对工程质量及完成情况进行工程验收,做好工程档案整理及审核资料报送工作。
九、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要高度重视昆区禁燃区内居民集中供热并网改造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强烈的责任担当,把燃煤采暖治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制定工作进度表,挂图作战、倒排工期,明确责任,层层分解,责任到人,高质、高效完成整治任务。
(二)合理规划。积极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特别是加快禁燃区燃气、供热管网建设,完善地下管网结构,将集中供热及清洁能源替代作为原煤取暖的主要替代燃料。结合区域地理位置、管网距离、整治效果、改造费用和使用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改造方式。
(三)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奖励资金和专项债券,合理使用市级匹配资金,结合改造情况制定分配方案,专款专用,确保发挥实效。同时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引导和帮助企业多渠道融资,加大整治资金投入,全力推进昆区禁燃区内居民集中供热并网工作。
(四)供应保障。加快热源、气源管网建设,加强电网支撑能力和配套设施建设,保障供热能力和供热水平。
(五)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基本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履行项目相关法定程序;要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监管、质量监督等部门要全过程介入项目管理;采取科学、高效的验收办法及程序,组织开展验收工作;要提供甲方委托编制的工程审价审计报告、绩效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建设内容、完成情况、环境效益等。
(六)资金管理。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统筹使用并管理,严格履行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七)安全管理。要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责任,既要保证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更要保证施工安全、运行安全。项目实施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行业技术规范、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改造。“煤改气”项目要把用户安全使用教育、宣传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竣工验收管理,不符合安全规范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八)经营管理。按照“谁改造,谁运营”的方式实行一体化管理。
(九)宣传动员。辖区街镇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做好宣传引导工作,普及清洁取暖政策知识,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燃煤散烧综合治理工作,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形成多层面、全方位推动燃煤散烧治理工作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