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0203011539802X/2024—0001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 文号 | 昆府发〔2024〕6号 |
成文日期 | 2024-04-0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昆都仑区城镇供热“温暖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府发〔2024〕6号
各相关街镇,区属、驻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昆都仑区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于你单位,请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抓好落实。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昆都仑区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及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关于做深做实温暖工程的会议精神,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包头市“温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包府发〔2024〕6号)文件要求,为彻底解决我区冬季供热、用热过程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全面巩固提升供热质量,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区供热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以推动提升我区供热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民生为本,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项目,按照“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群众满意”的原则,全力打一场供热保障攻坚战,努力把“民生清单”变为群众的“幸福账单”,全面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全面摸排整治近年来严重阻碍、影响我区供热质量的矛盾短板,进一步查摆消除冬季供热期间发生的同类型供热、用热问题,以问题整治为靶向,以质量提升为方向,探索构建精准供热、按需供热的新型智慧供热模式,全面提升我区城镇供热水平,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改造计划
涉及供热二次管网、楼道立管、阀门阀井等供热更新改造小区共162个,421.8公里,总投资约36604万元,其中包钢职工住宅区域由包钢房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先行出资实施。热源、一次网、换热站改造主要通过企业自筹、争取上级奖补资金的方式进行,累计8972.8万元。2024年拟投资约4055万元,实施48个小区,120.8公里;企业投资8972.8万元,实施18.7公里,19座换热站,热源机组检修维修。2024年-2025年,根据上级专项资金到位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分批开展剩余114个小区,301公里改造。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城镇供热“温暖工程”的高效开展,全面摸清阻碍人民群众安全用热、供热企业稳定供热的问题,有效提高我区集中供热质量,特成立昆区城镇供热“温暖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于占江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杨 勇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李 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晓东 区住建局局长
胡海东 昆河镇镇长
郝东海 卜尔汉图镇镇长
吕 晶 昆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裴 锦 林荫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郝向东 前进道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超 白云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边文娜 鞍山道街道办事处主任
金卫东 友谊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峥嵘 少先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 彬 阿尔丁街道办事处主任
邢子艳 沼潭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 笑 团结大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敏 黄河西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安文婷 昆工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高 丹 市府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苏 军 区发改委主任
于 洪 区工信局局长
梁 刚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计云 区应急局局长
乔 艳 区市场局局长
徐永昕 区政数局局长
韩永歆 区执法局局长
张永军 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支瑞峰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李成东 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李怀忠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副支队长
以及各供热企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昆区“温暖工程”日常协调、监督调度和推动落实,以及上级资金争取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局长刘晓东担任,副主任由区住建局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李敏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统一调度,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五、工作任务
(一)排查阶段(2024年3月至2024年4月上旬)
1.我区共有居民住宅小区334个,以住宅小区、楼栋单元为单位,对近年完成“三供一业”改造老旧小区供热设备设施未改造部分进行查漏补缺,逐一排查运行年限超过20年、15至20年间以及运行年限超10年的供热二次管网及单元立管,根据各小区供热实际情况分别制定改造计划,列举需改造的各类供热设备设施,多措并举争取上级资金实施改造。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街镇、供热企业、物业公司
实施单位: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4年3月30日
2.对运行年限超过20年的、15至20年间以及运行年限超10年的、爆管事故频发或经检测运行安全风险大的一次管网逐一排查,督促供热企业制定更新改造实施方案。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实施单位:各供热企业
排查完成时限:2024年3月30日
3.深入排查供热企业供热能力低于实际入网面积总热负荷或不能满足短期供热发展预期的,同步制定供热能力提升计划及应急举措,对不满足区域供热负荷的换热站完成增容、扩容改造。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街镇、供热企业
实施单位:各供热企业
排查完成时限:2024年3月30日
4.深入排查没有配备调峰热源和备用热源的调峰热源、备用热源是否具备启动条件,与稀土高新区共同协助推动包头市金达立热力有限公司应急热源厂投产。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实施单位:各供热企业
排查完成时限:2024年3月30日
5.深入排查各热力站在供热半径内热负荷超过设计规范,是否存在“小马拉大车”的情况;是否存在设备老化、高能耗、完好率不达标、功能落后,并在2024年完成改造。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街镇
实施单位:各供热企业
排查完成时限:2024年3月30日
6.结合12345政府热线等渠道反映的用热问题解决情况,深入排查热用户供热系统,整理近年热用户室内自有采暖设施和房屋缺陷导致的供热不热问题,并逐一告知热用户不热原因及改造建议,组织引导居民对自有采暖设施进行改造,发动居民使用房屋维修基金修补房屋缺陷。
牵头单位:各街镇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
实施单位:各供热企业
完成时限:2024年3月30日
(二)实施阶段(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中旬)
7.强化与市级行业管理部门沟通,建立煤炭保障机制,限时签订煤炭能源合同,确保非清洁采暖区域煤炭供给充足、储量达标,并建立供需纠纷解决和安全取暖宣传机制,确保使用燃煤取暖居民有煤用、安全用。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
配合单位:卜尔汉图镇、昆河镇
实施单位:卜尔汉图镇、昆河镇
完成时限:2024年9月10日
8.健全完善供热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包头市供热行业考核办法》、《包头市供热单位退费办法》,制定《昆都仑区城镇供热保障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设立昆区供热保障资金专用银行账户,做好供热行业约谈工作安排。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市场局
实施单位:区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4年3月31日
9.修订昆区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根据供热面积配备大功率移动应急热源。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供热企业
实施单位:各供热企业
完成时限:2024年9月15日
10.深入推进供热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完成我区供热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作。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供热企业
实施单位:各供热企业
完成时限:2024年9月15日
11.配合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推动完成包头市金达立热力有限公司尖寒期热源应急联络干线建设。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实施单位:包头市金达立热力有限公司、包头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12.督促辖区供热企业根据前期排查情况制定的方案,完成供热一次管网更新改造。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实施单位:各供热企业
完成时限:2024年9月10日
13.根据前期排查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分批次编制“温暖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完成供热二次管网及单元立管更新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更新改造计划,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改尽改;实施末端热用户智慧化改造。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街镇、各供热企业、各物业公司
实施单位:区住建局,各供热企业
完成时限:2025年9月10日
14.督促供热企业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供热面积及未来发展规划开展热力站升级改造。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实施单位:各供热企业
完成时限:2024年9月10日
15.扩大远程测温仪安装范围,安装数量不少于供热区域居民总户数的2%。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街镇、物业公司
实施单位:各供热企业
完成时限:2024年7月31日
16.依托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对全区热源、热网、热力站、居民住宅小区实时监控。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实施单位:区住建局,各供热企业
完成时限:2024年9月10日
17.有序推进计量供热,通过完善信息化管控实现热源、热网、换热站、末端智能联动控制,对换热站进行智能化改造,末端用户增加温控计量装置,实现温控计量一体化。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市场局、各街镇
实施单位:各政府机关单位、大型商业综合体、各供热企业、各物业公司、新建房地产项目开发企业
完成时限:2024年9月30日
18.强化供热企业与各属地社区沟通联系,推进供热服务网格化、网络化,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网格群、广播、网络媒介等开展宣传,进一步规范热用户用热行为,及时答复解决群众用热问题。
牵头单位:各街镇
配合单位:区住建局
实施单位:各街镇、各供热企业,各物业公司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各燃气企业加强天然气清洁采暖区域安全用气管理和冬季安全取暖宣传,并结合季节性特点设立专职队伍做好用户服务和日常管线巡检巡查,同时加大与上游气源企业沟通协调力度,确保气源稳定、供应充足。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各街镇
配合单位: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浩燃气有限公司
实施单位:包头市燃气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浩燃气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持续巩固提升
(三)发展阶段(2024年9月底起)
20.结合前期摸排情况,完成运行年限15年以上,跑冒滴漏较严重,确需改造的一、二次管网及单元立管的更新改造。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配合单位:各街镇
实施单位:区住建局、各供热企业
完成时限:2025年9月10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加强统筹,层层压实责任。专项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成立专班,加强行业指导,及时协调解决“温暖工程”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堵点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统筹项目实施。按照区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安排与供热面积相匹配的年度供热保障资金,做好城镇供热领域重点保障工作,统筹各供热单位、物业管理企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积极主动承担日常维修、养护、更新等工作责任,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支持,进一步拓展筹资渠道,统筹推进供热项目建设。
(三)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实施效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昆区“温暖工程”开展全过程监管监督,要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一抓到底。对工作进展缓慢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有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追责问责。整改完成后仍出现供热不达标、群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突出问题的责任企业,上报市级行业管理部门,坚决清出供热市场。
(四)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答复疏导。各街镇要立足本职,组织网格员对供热改造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好沟通答复,加大供热改造宣传力度,并督促各物业管理企业为改造提供协助,确保工程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