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0203011539802X/2023—000024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 |
发布机构 |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 文号 | 昆府发 〔2023〕25号 |
成文日期 | 2023-12-1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昆都仑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府发 〔2023〕25号
区属、驻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昆都仑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8日
昆都仑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
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规划实施方案》(内政教督办〔2020〕9号)的要求,昆区将于2024年申报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为进一步推进各项创建达标工作的落实,加大投入,优化措施,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双普”创建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我区2024年顺利通过国家认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把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创建达标作为当前我区全力打造教育高质量发展新高地的首要任务和重要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多措并举、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推动我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高质量发展,切实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健全政府保障体系,办好每一所幼儿园,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
二、工作目标
针对目前存在的有关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督导评估要求,紧盯“三率三比”、学前教育经费、办园条件、“五险一金”、同工同酬待遇、安全管理等关键指标,加大创建力度,认真研究相应对策,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全部落实到位,确保2024年高标准通过自治区和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三、工作任务
(一)配齐配足教职工,落实待遇保障
1.补齐公办幼儿园保教人员缺口。以《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中规定的教职工与幼儿比≤1: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1:9为依据,为区属12所教办幼儿园核定编制控制数96个,通过专项招聘和公开招聘两种渠道补充招聘幼儿教师96人。进一步核准包钢幼教处教职工配备数,以自主招聘的方式为包钢幼教处补充聘用保教人员19人并落实工资待遇。全面落实幼儿园园长及专任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从教的现象。(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2.配齐公办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以政府购买服务或自主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区属公办幼儿园增加配备卫生保健人员23人,为包钢幼教处增加配备卫生保健人员4人,并落实工资待遇。(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3.配齐配强学前教育教研员队伍。在区属范围内公开遴选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2名,增加配备学前教育兼职教研员3至5名。建立并完善区域教研指导责任区建设和校本教研制度,实现各类幼儿园教研指导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委编办、区人社局)
4.规范各幼儿园教职工用人机制。各公办幼儿园按照“自主管理、自主招聘”的方式解决教职工配备不足问题,并及时与临聘人员签订合法合规的聘用合同。解决各公办幼儿园存在的资金缺口,按要求为临聘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各民办幼儿园按照标准配齐教职工,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教师待遇,努力缩小公办与民办、在编与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差距,逐步做到同工同酬。(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二)全面改善公办幼儿园办园条件
本着重点解决“有没有”“够不够”“差多少”的原则,对28所公办园的基础设施、玩教具设备和室内、外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未达标项逐一进行升级改造,对其中两所幼儿园进行翻建,确保项项达标。
1.原址翻建包钢十七园、包钢十八园
①包钢十七园,新建建筑面积5000㎡。新建幼儿园按12个教学班设置,可提供学位360个。
②包钢十八园,新建建筑面积5000㎡。新建幼儿园按12个教学班设置,可提供学位360个。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审批服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
2.完成基础设施技改及设备、玩教具购置
①基础设施技改。包括:室外地面硬化面积9900㎡、软化改造面积51000㎡、幼儿园盥洗室改造328间、室内地面改造15700㎡、幼儿园室外大门改造8樘、围墙改造3700m。
②购置设备。包括:教师电脑559台、活动室一体机334台、幼儿桌椅6932套、活动室护眼灯改造204间、幼儿图书购置55100本、幼儿园室内外监控设施设备改造25套。
③购置玩教具。包括:室内功能区材料1000套、室外大型玩教具(如沙水区、旋转、垂摆、平衡、安吉、滑梯类等)及相关材料。(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住建局)
3.完成幼儿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遗留问题。加快完成10所教办幼儿园消防验收整改的收尾工作。落实包钢幼教处11所幼儿园的消防设施系统进行改造。对还没有完成消防改造的民办幼儿园加以督促,确保完成改造。(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分局)
(三)规范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1.严格规范幼儿保教费收费标准。各级各类幼儿园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收取的费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办园成本核算、报备、审核和公示制度。对收费不符合规定的幼儿园落实整改。按照《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的规定,调整9所超标收费公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2.统一公办幼儿园伙食费收取标准。通过进行市场调研,充分考虑因物价上涨带来的购买食材成本增加、幼儿一日“三餐两点”膳食科学营养搭配等方面的需要,科学研究确定区域内公办幼儿园统一的伙食费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委)
(四)全面加强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综合治理
1.加强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监管。针对民办幼儿园普遍存在的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加大专项治理和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的力度。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各项指标,逐一排查,逐项整改,建立“一园一案”问题整改台账销号制度。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当前普遍存在的教职工配备不足、待遇保障不到位、园舍建设不达标、设施设备短缺、食品卫生及安全隐患等普遍整改不力的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建立和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激励、扶持机制,全面调动民办幼儿园的办园积极性和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对整改落实不力、关键指标项不合格、存在较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民办幼儿园要依法依规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局、区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2.彻底清理整顿“无证”学前办学机构。持续合理优化辖区内的学前教育资源,将取得幼儿中心办学许可证的微小幼儿园和一部分办学条件相对较好的幼儿中心纳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社区办园点统一规范管理。精准摸排统计所有的无证学前办学机构,形成《昆区无证学前办学机构花名册》,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逐一落实整改,实行动态监管、分类治理,彻底取缔无证学前办学机构。通过整改扶持,给已达到基本标准的幼儿中心和无证学前办学机构按规定颁发幼儿园办园许可证;指导办学规模达不到举办幼儿园标准的无证学前办学机构向幼儿中心转型;对设施设备、安全卫生等达不到办园基本要求的,又不能向幼儿中心转型或达不到幼儿中心设置基本标准的无证学前办学机构坚决予以取缔。(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局、区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五)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1.强化媒体宣传,营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爱我昆都仑”“昆都仑教育”等微信公众平台,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建立宣传专栏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我区全面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高质量发展取得的丰硕成果,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做法,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知晓率、参与率,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社会满意度。(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
2.积极筹备制作宣传片、画册。筹备拍摄并制作昆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专题宣传片。制作昆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成果宣传画册和系列宣传展板。组织、指导各幼儿园积极筹备制作全面反映办园理念、办园条件、办园特色、办园质量的宣传册。(责任单位: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创建达标工作作为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任务,纳入区委、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由区政府统筹协调,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抓好创建达标工作。
组 长:于占江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 华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丁福柱 区教育局局长
李 伟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岳婧芳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机关工委书
记、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
委书记
刘世文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 军 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苏 军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 伟 区民政局局长
明 胜 区司法局局长
赵 波 区财政局局长
王素珍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晓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徐 凤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计云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乔 艳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永昕 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局长
韩永歆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支瑞峰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王 铮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冯 伟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蔡彦萍 包钢幼教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丁福柱同志兼任。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按照“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分工协作、教育归口管理”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多部门参加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区教育局牵头做好创建工作的整体统筹和推进情况汇报,建立工作落实月报告制度。全面履行好教育主体责任,建立《昆区进一步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创建达标工作任务清单》(附件),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各责任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对照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持续提升整改实效,确保48项评估指标项项达标。
(三)压实责任,强化问责力度
区政府将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达标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单位、部门年度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部门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创建达标任务。对履行职责不力、推动工作不够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要依据相关文件规定予以问责。
附件:昆区进一步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
创建达标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昆区进一步推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创建达标工作任务清单.pdf
文件:“《昆都仑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区)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