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
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加快“十三五”时期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根据包头市、区委区政府有关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部署,在总结昆区“十二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取得的成就和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编制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一、“十二五”人社工作取得的成效
“十二五”时期,面对全区经济下行的压力,人社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努力拼搏,全面完成了“十二五”时期各项任务。就业局势保持稳定,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5%,主要就业指标位居旗县区前列。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大幅提高,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截至目前,全区五项社会保险比“十一五”末增加15.09万人次。人才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和劳动监察执法机制逐步完善,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就业创业方面。经济增速放缓对新增就业拉动作用减弱,就业增长不确定性增加,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持续增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农牧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问题更加突出,做好灵活就业以及新就业形态的服务促进工作成为今后就业工作的重点方向。
(二)社会保险方面。受经济下行影响,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停保、断费现象增多,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能力减弱,受社会保险刚性支出增加的影响,各项社会保险收支矛盾突出,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加大。
(三)劳动关系方面。当前部分企业用工不规范、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等问题比例突出,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增加,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成倍增加,特别是建筑领域项目资金不到位、层层转包、分包等原因,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仍十分突出,劳动关系领域进入矛盾突发期,维护和谐劳动关系难度和维稳压力难度加大。
三、“十三五”时期发展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抓住机遇,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妥善解决有关问题,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蓬勃发展。
(一)面临的机遇
一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明确了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目标,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人事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和新要求,充分反映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顺应了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
二是随着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深入实施,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呼包鄂一体化下劳动力、资本和技术市场配置效率进一步提高,广泛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为促就业、稳增长、调结构创造良好的机遇。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升级步伐明显加快,经济发展质量逐步提高,工业重大项目有新突破,全区经济保持平衡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促进企业整体素质和效益的提高,为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了有利的宏观经济环境,居民收入不断提高,为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是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产业化的加快推进,在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的同时,逐步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为促进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面临的挑战
一是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对低端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将有所下降,高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短缺,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繁重,行业性规模失业风险加大,经济增速放缓对新增就业拉动作用减弱,就业增长不确定性增加,应对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带来的就业结构性矛盾,将成为全区就业工作的主基调,对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素质提升提出了新的要求。工资增速放缓,企业持续改善劳动者待遇的能力将有所下降,部分企业的职工权益落实可能存在困难,收入分配调控难度加大,部分群体收入不稳定,社会保障参保缴费能力减弱;小微企业不断增多,企业用工形式多样化,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劳动关系不够稳定,劳动关系日趋复杂、矛盾增多;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影响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投入的增长。就业与社会保障政策之间的协调难度加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群众的社会保障意识日益增强,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随之增多,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二是新型城镇化对统筹城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十三五”时期是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时期,随着新型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的迅速推进,需要相应推动昆区城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统筹。
三是随着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口所占比例不断提高,劳动年龄人口所占比例逐步降低,对劳动力供求关系以及工资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就业压力导致劳动关系双方之间的失衡,会增加技能较低、替代性较强、竞争力较弱的普通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难度,实现劳资平等对话、自主协调劳动关系的难度加大。以80后和90后为主体的新生代权利和平等意识明显增强,利益诉求多元化,维权方式转变,增加了劳动关系协调和维权监管工作的难度。同时,人口老龄化将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抚养比持续上升,养老、医疗保险待遇享受人数将大幅增加,而老年人的医疗消费需求又大大高于其他人群,加上高龄老人的护理需求突出,由此造成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压力不断加大,对现行城乡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带来严峻挑战。
四、“十三五”时期发展思路、原则及重要任务
针对昆区“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要紧紧抓住有利时机,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努力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开创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昆区“十三五”时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全力推进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蓬勃发展。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鼓励和扶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和更加公平的就业。根据社会保障“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发展方针,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巩固全民医保,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的法定人员全覆盖,促进社会保障更加公平和可持续。统筹协调推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将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监督、调处纳入法制化轨道的全过程。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广大职工根本权益,把解决广大职工和城乡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就业、社保、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作为人社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2.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包头市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改革和事业发展,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和其他社会事业、经济协调发展。
3.坚持统筹协调。从昆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统筹协调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政策,统筹推进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协调发展。
(三)重要任务
1.就业
深入实施创业就业工程。积极落实我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昆区建立就业创业工作联动协调机制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创业政策拓展、创业孵化推进和创业服务优化“四大行动”,分类推进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引领计划、农村创业富民计划、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大众创新创业新格局,在区域内实现更加充分、更趋稳定、更高质量的就业。全区城镇实现新增就业4.5万人,帮扶0.8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培训各类创业人员0.6万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万人次,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8亿元,在深入推进创建创业型城区工作的同时,实现各街镇所辖社区创建市级充分就业社区提档升级。
打造创业园孵化基地集群。围绕《包头市创业园孵化基地三年发展规划》,鼓励各类商业、园区、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新建或利用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厂房等资源,打造一批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科技产业型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形成以昆区电子商务大厦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为核心,以包头市青年创业园、内科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龙晟小商品批发创业城为支撑的创业孵化集群。全区建设和认定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12个,并争取认定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2-3个。将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孵化、创业咨询和创业指导相结合,创新孵化方式,不断提高孵化成功率。
完善家庭服务体系建设。将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作为促进就业新的增长点,形成以96200呼叫中心为统领、家庭服务企业为支撑、社区家庭服务站为基础的网络化服务体系。加大家服企业标准化、职业化建设,注重特色品牌,通过实行“基础化”、“项目化”、“订单式”培训等措施,形成职业培训、职业鉴定和推荐就业一站式服务。“十三五”期间,计划新认定家庭服务企业75家,力争打造1-3家自治区级“百户十强”家庭服务企业,每年培训从业人员8000余人次。
2.社会保障
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后政策、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牧民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体系。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引导和扶持更多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
做好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以区社保服务中心和街镇劳动就业保障所、社区工作站三级平台为主,通过逐个单位排查、登记核对、入户调查等方式,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基本实现全社会覆盖和动态更新。
加速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工程。按照上级“金保工程”的统一要求,继续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人社业务的支撑能力和防护能力。
统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结合我区实际,整合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职能,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指导,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制度有效整合,健全全民医保体系。
3.劳动关系
加强劳动监察工作体系建设。创新劳动监察监管体制,巩固劳动监察“两网化”覆盖成果,强化对用人单位的分类监管和动态监控,形成覆盖城乡的劳动用工监控网,逐步实现劳动监察网上审批、办案和监督。
强化建筑领域管控。注重源头治理,按照“谁招商,谁引进,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划分,由相关责任部门牵头处理其主管项目欠薪问题。严把建筑项目审批关,严禁无建筑施工资质和手续不全的项目未批先建;严禁建筑项目非法层层转包、分包;严格落实农民牧工工资保障金制度,严禁未缴纳或缴纳不足保障金的工程项目违法先建。进一步探索牧农民工实名制,要求各项目逐一落实农牧民工的详细信息,并报送劳动监察部门备案。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特别是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行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继续加强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差距,切实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4.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争议专业性调解工作,推进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街道(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工作规范化建设。依托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调解工作制度,健全调解与仲裁衔接机制。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创新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制度机制,优化办案程序,提高争议案件终局裁决比例。建立健全仲裁机构与法院之间沟通协调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和裁审尺度,加强裁审衔接和工作协调。建立一支劳动争议处理专业人才队伍。
5.人事管理
进一步规范公务员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健全完善公务员配套制度建设。加强公务员职位分类管理,有序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完善公务员管理各项机制。健全公务员考核机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做好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及与日常管理、培养使用等工作的衔接,推进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信息化。强化公务员培训,推进公务员队伍的能力与素质的提升。建立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贯彻落实旗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规范公务员退出机制。健全公务员法监督检查机制。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健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体。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全面实施岗位聘用管理制度,积极推行竞聘上岗工作,探索解决评聘矛盾的其他有效形式,促进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体制的建立。开展事业单位各类人员分类培训工作。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工资水平正常调整机制,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