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昆都仑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内财贸规〔2023〕27号)《内蒙古自治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确保项目顺利落实,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二)坚持科学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
(三)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
(四)坚持追踪问效的原则;
(五)资金安排要量入为出、综合平衡、保障重点;
(六)严格按照批准的投资、规模、标准进行建设。
二、实施单位
昆都仑区商务局是本办法中项目的主管单位,负责本办法的落实。
三、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于经审核确认、经相应程序公开参与承建的昆都仑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企业。
(二)适用于建设周期在2023年12月-2025年10月的项目。
四、项目实施企业
根据相关文件及工作方案,制定更为具体的项目评审方案及遴选项目公告,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遴选相关项目及实施企业。主管部门在对项目主体审核过程中,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履约能力的评估,注重实施主体的持续运营能力,将信用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的流程,实行“应查必查”,在查询中发现项目主体已被列为严重失信名单的,不予支持相关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取消该实施主体的“试点县”拟支持项目资格。
五、项目管理内容
为确保项目开展的进度和效果,依据项目管理的重点将项目管理分为进度管理、运行管理、绩效管理、监督管理四个方面。
(一)进度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阶段的进展程度和项目最终完成的期限进行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对照实施企业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表,定期检查项目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如出现偏差,要及时找出原因,责令实施企业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对于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的实施企业,及时下达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能整改取消实施资格。
(二)运行管理。为规范项目实施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采取相关管理措施。项目主管单位应定期或不定期走访实施企业,对企业的组织机制、人员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如存在问题,应责令实施企业及时整改。对于发生较大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实施企业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实施资格。
(三)绩效管理。为确保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果,项目主管单位要采取一定的管理措施。项目主管单位应严格对照实施方案,测评实施企业的项目效果,对已达到建设要求的实施项目尽快安排项目验收、发放资金和补助;对尚未完全达到建设要求的实施项目要求其加强力度,延期验收;对明显达不到建设要求的实施项目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无整改的可取消其实施资格。
(四)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是对项目实施企业的所有项目实施、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与制约。主管单位应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参与商业建设行动的企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发生欺诈消费者等的行为;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严厉打击实施企业虚报、重复申请补助资金等行为,一旦发现,即刻追回资金并在政府网站上通报批评或撤销实施资格;严格数据上报流程,实施企业应按时按质上报生产经营数据,对不配合开展统计工作或存在虚假上报等情况的进行批评公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六、保障机制
(一)组织领导保障
1.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重大事项。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确保项目推进过程中责任清晰、协作高效。
2.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
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包括项目申报、审核、实施进度跟踪、验收等工作。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确保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二)资金安全保障
严格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审计和绩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规划引领保障
1.制定科学合理的计划
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和商业发展需求,制定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明确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领域。计划要具有前瞻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为项目建设提供科学指导。
2.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明确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目标及规划,对照相关文件要求,提出县域商业总体目标,结合摸底数据和总体目标,制定工作任务,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四)项目监管保障
1.建立项目监管体系
制定项目监管办法,明确监管内容、监管方式和监管责任,确保项目建设规范有序。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鼓励引入审计、监理咨询等第三方机构,规范决策过程,加强资金和项目审核。
2.强化项目验收管理
制定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符合要求。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项目资格并追回已拨付资金。
(五)日常监督
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承建企业项目建设情况汇报,了解项目实施进度、项目管理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实地核查项目建设合同约定建设目标和项目绩效指标达成情况。
(六)信息公开
1.要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互通工作信息,实现部门和行业的信息公开、共享。
2.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专栏,及时公示重点内容为项目方案、项目制度、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拨付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内容。
3.已经公示的内容不得进行修改,如需修改的需向县域商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请示备案。
4.公示项目信息时应注意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需征得企业同意后再进行公示。
5.应确定专人按照有关数据报送要求,负责数据信息收集、整理、公开、更新和系统报送工作。
七、项目管理原则
(一)节约原则。项目建设应秉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原则,对可利用现有资源改造提升的项目原则上应优先利用原有资源改造,坚决反对浪费现象的发生。
(二)务实原则。项目建设应坚持务实原则,注重提升项目建设的实际效果,反对形式主义。
(三)高效原则。项目建设应坚持高效原则,注重沟通、及时反馈,在项目节点时间内高质量,高效率,高要求的完成项目的建设。
八、其他
本办法由昆都仑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昆都仑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