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昆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马某某、刘某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等12项罪名一案。
昆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涉黑案件
在庭审中,对于马某某、刘某等22名被告人的违法行为,公诉机关依次进行了指控。马某某、刘某所领导的犯罪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实施犯罪达到27起,涉及罪名12项,被害人20余人、其中致伤人数高达8人。
经查明,被告人马某某等人以开设赌场索取高额费用、 "强制赌博" 、 "点钞劵代替现金" 赌博、放高利贷等方式获取钱财,初步查明涉案金额2700余万元。并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索要钱财,严重破坏经济和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本案预计开庭时间进行两天。(宣传部 编辑/赵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