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余健
本报讯 2018年以来,青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检验检察机关讲政治的重要标尺,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依法办案,推动专项斗争有力有序开展。截至2019年5月,批准逮捕涉恶案件39人,其中建议逮捕6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捕8人;提起公诉11件68人;一审判决4件22人,均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通过审查案件,及时发现并移交案件线索9件。
强化政治担当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升温加压"
切实发挥 "一盘棋" 的聚合作用。把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党支部 "三会一课" 学习内容,先后召开党组会、动员会、推进会、协调会20次。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副检察长任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发挥 "扫黑办" 的枢纽作用。选优配强专班力量,由1名副检察长、5名主要骨干负责扫黑办工作。配齐办公室、资料室和车辆,在 "12309检察服务中心" 设立扫黑除恶线索受理窗口,在案件管理中心设立扫黑除恶案件受理绿色通道,既便民快捷,又高效畅通。扫黑办充分发挥了上下联络、统筹调度、检查督导的重要职责。
发挥 "关键少数" 的表率作用。院领导坚持带头办案,检察长全程办理了11人寻衅滋事涉恶团伙案件;副检察长提前介入冯某某等9人强迫交易一案,通过引导侦查,对案件定性、刑事政策把握等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涉案人员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坚持统筹协调
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形成合力"
健全工作机制。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扫黑除恶案件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了案件信息通报与共享、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协作会商、案件管理监控等内容。对涉黑涉恶案件实行审查和催办制度,对案件的受理、批捕、起诉、退查各环节严格把关,确保上报数据准确无误。
强化内部协调。加强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涉黑涉恶案件 "一案一档" ,实行案件情况定期通报,确保各部门实时掌握案件数据和办案进度。加强各部门相互监督,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注重外部联动。主动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法院和行政机关的配合,建立 "三长" 联席会议制度,集中研究、统一认识,有效解决侦查方向、调查取证、案件定性中的难点问题。共召开协调会6次,有效形成打击合力。
坚持深挖彻查
促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质效双升"
实行专案专办。积极推行涉黑涉恶案件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成立了专业办案专班,组建政治过硬且本领高强的办案组,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和专业化水平。
开展案件自查和交叉评查。加强重点案件排查和在办案件自查,重点排查是否涉及漏罪漏犯等问题。组织员额检察官对2016年以来相关案件进行自查和交叉评查。
拓展线索渠道。推行 "一案三查" ,在办案中深挖黑恶势力团伙背后的 "保护伞" 。开展监管场所线索摸排专项行动,对青山区看守所37名涉嫌寻衅滋事、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贩卖毒品等犯罪的在押人员进行谈话,鼓励在押人员依法举报犯罪线索。
坚持巩固打击战果
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家喻户晓"
多渠道开展宣传。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宣传展板、宣传书架,悬挂宣传横幅,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 "两微一端" 新媒体平台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王某某等7人寻衅滋事案,因社会影响大、办案效果好,被《检察日报》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协助市检察院制作《彰显检察担当 攻坚扫黑除恶》微视频,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助推综合治理。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脱贫攻坚、 "法治三进" 、党建等工作相结合,延伸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深入校园、社区、企业举办扫黑除恶主题宣讲,通过摆放图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动员广大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线索,提升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参与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积极服务企业发展。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保护民营企业相结合,通过检察建议服务保护企业发展。在办理郭某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过程中,发现鄂尔多斯市某公司存在疏于管理,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所属员工纠集他人非法强制对超限车辆收取罚款,严重损害路政管理形象,扰乱社会秩序。坚持严格依法、准确及时、必要审慎、注重实效的原则,向该公司公开宣告检察建议,坚持督促建章立制整改落实,切实把服务保障主动延伸到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最需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