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日报记者 陈春艳
2019年3月27日,经包头市委批准,已退休一年的包头市文化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洪涛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8年10月24日,自治区监委指定乌兰浩特市监委对原包头市文化局党委书记、局长洪涛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洪涛于2003年至2013年任包头市文化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与包头市黑社会集团组织头目郭某某及其骨干成员张某某沆瀣一气,利用手中的权力和人脉资源大搞权钱交易,在纸醉金迷中甘于被 "围猎" ,为以郭某某为首的黑社会集团组织 "撑伞" 助威。
2009年,洪涛利用职务便利,为黑社会组织骨干成员张某某承揽包头市某区影院改造工程项目,从中收受张某某送予的楼房两套,经鉴定价值170.45万元人民币;自2016年11月起,洪涛在郭某某经营的包头市某酒店担任总经理,收取 "酬劳" ,为其拉拢政治资源。
洪涛的行为,滋养了以郭某某为首的黑社会集团组织存在、发展的气候和土壤,助长了黑恶势力为非作歹的嚣张气焰。其完全丧失理想信念,思想上蜕化,行为上放纵,在追逐金钱物欲的路上越走越远,成了黑社会组织集团的 "保护伞" ,终究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
对洪涛案的查处,充分彰显了党中央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 "零容忍" "打伞破网" 的政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