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是第32个国际禁毒日,为了提高居民群众的毒品防范意识,当天上午,昆区法院对三件四人涉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
昆区法院集中宣判三件涉毒案件
在被告人赵某军贩卖毒品一案中,在2017年-2018年间,被告人赵某军在其住所、包钢二宿舍等处向王某婷、刘某强、吕某侠出售毒品,2018年4月10日12时许,侦查机关在其住所将被告人赵某军抓获,现场缴获毒品疑似物一包。经称重,被扣押的毒品疑似物净重1.1971克,经鉴定,毒品疑似物中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2017年3月-4月,被告人孙某军向赵某出售毒品疑似物一小包,且被告人赵某军贩卖的毒品均系其委托被告人孙某军联络他人为其购买。
在被告人舒某贩卖毒品一案中,被告人舒某在2017年3月8日-24日期间,在包头市昆区某公寓、包头市昆区白云路某新城及某某村附近,向刘某春贩卖毒品7次,被侦查人员当场抓获,现场缴获毒品疑似物1包净重0.43克。经鉴定,毒品疑似物中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
在被告人王某权贩卖毒品一案中,被告人王某权以200元的价格向李某明贩卖毒品疑似物两包,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该毒品疑似物中含有海洛因成分。
上述被告人分别被判处5年到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被告人赵某军、王某权系累犯,且赵某军为毒品再犯。
截至目前,昆区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为22件,去年同期为42件,减少47.6%。今后,昆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宣传部 文字、摄影/赵金凤 摄像/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