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国家,站在新时代背景下,党和政府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立场出发,提出“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民族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程度大幅度提高”等目标。2020年9月,我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统一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这是党中央促进民族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是符合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基本政策。
在民族地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不是要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取代少数民族语言, 而是要使更多的少数民族学生在熟练掌握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 掌握一种全国通用的族际交际工具,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提升少数民族的民生福祉,促进地区经济、社会、科技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这是民族地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最直接、最现实的社会原因。
研究表明,进入信息化时代,一个人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已经成为一种人力资源,可以增加个人收入,增强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积累,提高信息获取能力、资源利用能力和政策理解能力。数据显示,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贫困家庭年收入比不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家庭显著增加60%以上。反观当下,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普及率已接近80%,某些大城市的普及率超过90%,而我区很多青壮年农牧民仍无法用普通话进行基本的沟通交流,这已经成为阻碍个人脱贫致富、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制约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甚至影响民族团结和谐的重要因素。
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每个中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把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简单等同于“消灭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言论,是对国家语言文字政策和双语教育的错误认识,甚至是诬陷。“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的主体性政策与“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的多样性政策是辩证统一、并行不悖的。
全面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历史文化认同传承,是涉及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战略举措。我们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共同开创我区语言文字工作的崭新局面!(作者系内蒙古语言学会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