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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新冠肺炎疫情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5 07:00  发布单位:宣传部  来源: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点击量:3136   [字体: ]  打印保存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属各部门、各单位:

4月24日20:07,我区G6包钢高速卡口核酸检测点在核酸检测工作中发现1名货车司机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随即报包头市疾控中心复核,4月24日22:33包钢预保中心复检结果为阳性,4月25日00:45,包头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四版)》(内防指发〔2021〕32号)的要求,决定于2022年4月25日启动新冠肺炎疫情Ⅳ级应急响应。

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全面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坚持疫情零报告、病情日报告和工作开展情况日报告“三项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昆都仑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依法划定封锁隔离圈,深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严格落实密切接触者隔离管控,全面加强医院感染防控,落实好密切接触者跟踪管理和患者救治准备等各项措施,加大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力度,最大程度减轻疫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全力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特此决定。


昆都仑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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