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燕青 闫静
“唯有公正、为民才是司法审判工作的根本宗旨。”这是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董强的工作“窍门”,更是他担任法官的“初心”。
1995年,董强从北京商学院法律系毕业后来到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副庭长、庭长,24年来一直工作在审判一线,用身体力行的担当,彰显了公正为民的情怀。
坚守初心使命
廉洁公正四个字落在笔端容易,但二十多年如一日的坚持,考验的却是一个人的品质和操守。在24年的职业生涯中,董强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本色,他经常说:“我们办每件案件都要立足法律、讲原则,不能因为一件案子让百姓不信任法院”。作为社会的一员,在当前社会价值取向多元复杂的情况下,董强坦言在人情、关系方面会承受压力,但更多的还是秉公执法后的欣慰。
“我要求大家做到的,首先我一定要自己做到。”这是大家熟知的董强格言,董强不仅在办理案件中能够以身作则,而且在工作作风方面也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树立起廉政勤政的榜样。
鼓足干劲钻研
“要做一个优秀的法官必须要时刻学习,懂得沉淀、积累,才能厚积薄发。”董强喜欢学习,喜欢书本,但他认为就算具备了这些条件也少不了“坚持”二字。所以,二十多年来他从未间断学习,使自己的知识随着案件类型的多样化和社会形势的复杂化不断更新,使自己能够适应社会需要成为学习型法官。
2012年,董强时任民三庭庭长,当时受理了一批劳动争议案件,用人单位因股东会议决议解散,但未对包括60多名原告在内的职工予以安置,被诉至法院。董强考虑到该案的历史原因及诉讼的群体性,处理得当与否,不仅关乎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企业的发展,也涉及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于是,董强开始“白加黑”的审阅卷宗,充分查阅相关资料、确定争议焦点、找准症结所在,延伸司法服务,积极协调双方的立场。最终历时5个多月,该批案件全部得以调解解决,一些未进入诉讼程序的职工也通过旁听及法官的释明,同用人单位达成了和解协议。该批案件的调解不仅使当事人尽早从纠纷中解脱出来,而且将一起存有信访隐患、极易引发社会问题的纠纷得以有效化解。
一心司法为民
作为基层法院的法官,处理的纠纷大多数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多年来,他对每位带着烦恼、带着问题到法院寻求帮助的当事人都悉心倾听、耐心解答,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并充分利用送法进基层以及党建互联互动等活动,不断深入学校、社区、医院、巡回法庭宣讲法律、进行调解,以案说法,使当事人从法律中得到温情和希望,传递了法治的力量。
董强谨记“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这句法律格言,他用自己的审判实践把这句话诠释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