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驻区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包头市相关要求,我区对在2019年全面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目录和修订后重新公布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2件,宣布失效3件。
废止及宣布失效的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未列入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昆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16日
区属、驻区各部门、单位:
根据自治区、包头市相关要求,我区对在2019年全面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目录和修订后重新公布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此次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废止2件,宣布失效3件。
废止及宣布失效的文件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未列入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昆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