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都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2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结合包头市教育局工作安排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昆都仑区2022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人员范围:
(一)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受理人员范围
1.具有昆区户籍或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2.昆区属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3.驻昆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二、认定条件
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1.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初等层次)且在有效期内。
4.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2021-2023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在完成《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必修课和不少于一学期的教育实习实践后,参加由所在学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统一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学科专业课三科考试并考试合格,在毕业前可直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四)普通话水平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持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认定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初等层次《合格证书》任教学段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中等层次《合格证书》任教学段为: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3.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申请人网上注册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所有申请者均请按照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现场审核---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发证的程序进行认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籍信息,不需要填写学历信息。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应届毕业生,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位证书编号对应为“无”。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首页弹出的网站通知中或在“须知”(点击)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报名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人具有昆区户籍、昆区居住证、在昆区属地高校就读(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可选择昆都仑区教育局。
2.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22年11月5日9:00至11月30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点击)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凡确认地点选至昆区教育局的申请者,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于2022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昆区市民大厅3号厅进行现场确认(黄河大街与丰盈道交叉口西南角,乘坐19路、21路公交车可到)。
疫情防控要求:现场确认需全程佩戴口罩,同时提供当天的“电子健康绿码”、“行程绿码”并执低风险地区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包人员、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按照自治区和包头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户籍在昆区的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户籍不在昆区但有昆区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在昆区属地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就读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在昆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5)驻昆区部队现役军人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以及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高级中学幼师专业,需提供学籍档案)教育类毕业者,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5. 体检
(1)请所有申请者自行下载并打印体检表(正反面打印),粘贴与上传同底的照片,个人信息需填写完整,在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受疫情影响,申请人现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在其现居住地(其他盟市或区外省份)的体检合格结论予以认可。
6.提供近期小2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后四位)。
(四)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及安排在现场审核合格后关注昆区政府网通知)。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均合格者请于2023年1月12日到昆区市民大厅3号厅(黄河大街与丰盈道交叉口西南角,乘坐19路、21路公交车可到),凭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领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体检表各一份(代领还需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或户口原件)。
应届毕业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领取。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体检表需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今后工作单位将会查询核实。
四、补发换发证书
凡证书发放单位是昆区教育局,且证书丢失或损毁,需要补发换发的申请者,请从附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2008年之前的教师资格证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单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各一份,2寸彩色白底照片两张,2008年之后的教师资格证书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于11月21日—11月25日(工作日)期间交至昆区教育局A座609房间进行补发换发证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三)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五)在整个申请过程中,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昆区政府网,如因疫情调整现场确认时间随时发布补充公告。
昆都仑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