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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都仑区关于公布《昆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含告知承诺等“无证明”举措)》《昆区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30 15:41  发布单位:昆区政府管理员  来源:昆区政府网   点击量:4061   [字体: ]  打印保存 


 

 

昆依法治区办发202225

 

昆都仑区关于公布

《昆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含告知承诺等“无证明”举措)》《昆区

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第三批)》

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包头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我区开展第三轮证明事项梳理工作,现将《昆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含告知承诺等“无证明”举措)》《昆区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第三批)》予以公布。

请各部门做好宣传解读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办事大厅等渠道公布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事指南等,对于取消的证明事项要及时做好内部培训、衔接和执行工作,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在协同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衔接的基础上,各部门要通过直接取消证明或者以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替代,不再要求申请人直接提供证明材料,切实简化办事流程,做到减证便民利企。

此前公布的与证明事项相关的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区本级证明事项投诉监督电话:0472—5305374

 

附件:1.昆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含告知承诺等“无证明”举措)


2.昆区证明事项取消清单(第三批)


 

 

中共昆都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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