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推进昆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进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结合我区教师队伍实际,拟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用人需求,2023年上半年拟面向包头师范学院定向招聘小学思政、心理、科学3个学科的急需紧缺教师共计30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对教师职业有正确的认知,热爱尊重学生,热爱教育事业,责任感强,作风朴实,勇于奉献,服务意识强;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六)拥有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如期未取得将取消聘用资格),所学专业须与选报岗位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第二学位不可报考;
(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5日至2005年6月5日间出生),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八)具有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如期未取得将取消聘用资格);
(九)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十)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符合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的应届生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人才;
(七)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八)用相关专业的“二学位”报考;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招聘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发布招聘公告、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发布招聘公告及考生报名。在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网和包头师范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考生依据招聘公告和岗位表要求,填写《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于2023年6月5日上午8:30至包头师范学院南院南逸夫楼103参加报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官网相关通知公告。
上交具体材料如下(第1项材料准备两份,第7项材料准备一份,其余第2—6项均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2023年昆都仑区教育系统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1张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4.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证书;
7.《诚信承诺书》(一张A4纸正反打印,手写签字)。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填写就读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工作经历(填写工作或待业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为提高资格审核效率,请提前按照上述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确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人才所投简历进行审核,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资格确认结果现场公布,面试时到场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三)面试。面试环节委托第三方团队实施,面试内容分学科现场统一确定,面试顺序抽签产生,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音像资料保存3年。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环节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考察采取函询、个别谈话、查阅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如发现应聘人员以在职身份报考(有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原单位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或与原所在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含仲裁、诉讼或服务期协议)导致无法正常完成考察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总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才信息,形成人才招聘工作报告,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六)公示。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在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网和包头师范学院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手续办理。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办理编制、人事手续。
(八)岗前培训。昆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五、聘用人员待遇
1.聘用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在编正式教师待遇,最低服务期5年。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期满依据考核结果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其他待遇按照《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及公告中未尽事宜等其他信息,将在昆都仑区政府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由昆区教育系统党工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招聘全程设置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1.咨询电话:0472-5225113、5225115
2.监督举报电话:0472-5225117
附件1:2023年昆都仑区教育系统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昆都仑区2023年专项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小学教师岗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