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包头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我区开展2023年证明事项梳理工作,现将《昆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含告知承诺等“无证明”举措)》《昆区证明事项取消清单》予以公布。
请各部门做好宣传解读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办事大厅等渠道公布证明事项,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事指南等,对于取消的证明事项要及时做好内部培训、衔接和执行工作,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在协同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信用体系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衔接的基础上,各部门要通过直接取消证明或者以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替代,不再要求申请人直接提供证明材料,切实简化办事流程,做到减证便民利企。
附件:
附件1:2023年昆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含告知承诺等“无证明举措”).xlsx
昆区司法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