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2015年重点任务之一。
根据《“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细则(试行)》的要求和包头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包头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 2015年6月至8月期间,我市将接受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以下简称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将通过电话、现场、网络等途径,采用调查问卷(附件1)对市民满意度、市民知晓度、市民参与度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为保证满意度测评工作顺利开展,需我区各单位提供测评样本手机号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按照附件2、附件3的要求提供测评样本手机号码。
二、请各单位于2015年6月10日前将《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样本手机号码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报送至包头市昆都仑区质量兴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请各单位务必妥善保存所提供测评样本手机号码及其人员信息,以备真实性追溯。
联系人:吴韬 何涛
联系电话:(0472)2156802、2119038
邮 箱:btkqywg@126.com
附 件 1.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调查问卷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3日